近日,經州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州生態環境局印發了《黔西南州“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現將相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規劃》總體要求
《規劃》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以“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出新績”為總目標,以深入實施大生態戰略行動為總路徑,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總抓手。牢牢把握新國發2號文件重大機遇,聚焦落實碳達峰行動、深化污染防治攻堅、加強生態保護修復、推進生態文明制度改革四大領域發力。踐行高水平保護生態環境,高標準建設生態文明先行區,探索生態文明建設新路徑。
二、《規劃》目標
“十四五”時期,要實現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省下達的目標范圍內,生態環境質量穩定保持優良水平,生態系統穩定性顯著增強,人居環境進一步改善,碳達峰行動取得重要進展。防止出現劣于Ⅴ類水體斷面和基本消除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固體廢物與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明顯增強,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得到提升,核安全監管持續加強,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取得明顯進展。
三、《規劃》重點任務
一是深化污染防治攻堅,鞏固優良生態環境質量。主要分為深入打好水、氣、土、固廢和生態環境風險防控五場攻堅戰役及加強生態環境質量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涉及大氣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綜合治理;推進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和水資源保護“三水統籌”;打通地上和地下、城市和農村,協同推進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堅持以“無廢城市”為建設導向,完善我州固廢規范化管理體系;并加強環境質量管理和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提升突發環境事件的預判、響應、決策、指揮、處置能力,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應急指揮體系。
二是強化生態創建和修復,牢守生態安全。主要從嚴守生態保護紅線、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面筑牢生態安全格局,強化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和全面修復,推進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礦山生態治理和修復,全面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及生態示范創建和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
三是全面推動綠色發展,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主要包括推動結構調整,促進綠色轉型,全面倡導綠色生活方式等內容。對接好國家、省級具體要求,有序推進全州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全面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管理。
四是建設現代化環境治理體系,提升現代化環境治理能力。主要包括鞏固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管改革成果,健全環境治理體系等內容。深化落實南、北盤江流域生態補償制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監管制度體系,實施排污許可證與環評管理融合、排污許可證證后執法監管。
四、《規劃》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州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和監督落實職能,研究解決全州生態環境保護中的全局性、方向性重大問題和事項。各級人民政府及州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實《規劃》明確的各項目標,推動規劃任務細化落實。
(二)完善經濟政策。加大財政生態環境保護投入,拓寬融資渠道,發揮環保專項資金、生態轉移支付、補貼等多渠道資金合力作用,支撐環境基礎設施、生態保護、城市環境治理修復等公益性項目實施。積極推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積極爭取國家財政資金支持,最大限度用活用好國家各類財政資金。
(三)強化監督考核及評估。完善規劃實施的定期檢查和評估制度,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執行情況的評估考核,將規劃目標和主要任務納入各地、各有關部門政績考核和環保有關專項考核內容。對于納入規劃的重點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動態更新和優化調整,在后期實施階段應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論證,對于選址、建設內容和環保措施達不到相關要求的,應及時移除,對于更加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項目,可作為規劃實施的補充項目。
(四)加大宣傳引導。積極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與生態環境
原標題:《黔西南州“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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