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于2015年5月24日起開始實施,再經半年緩沖,自明年1月1日起,消費者似乎非常熟悉,卻又十分茫然的富氧水、弱堿性水等各種“功能水”,將從市場上消失。
我國包裝(瓶裝)飲用水市場的歷史并不算長,但市場上飲用水的品牌、品種卻可能冠居世界之,除了天然礦泉水算是有相對明確的界定之外,諸如礦物質水、富氧水、弱堿性水、小分子團水等名目繁多的“功能水”,除了語焉不詳、所指含混的噱頭之外,其實質的“功能”,大概只在于能夠標出更高價格、獲取更多利潤。
中國消費者對于瓶裝水的認識,大多從“礦泉水”啟蒙,因此在大多數消費者印象中,瓶裝水幾乎等同于天然開采和富含礦物質。亦因此,當市場上次出現“純凈水”和“礦物質水”概念時,幾乎讓消費者墜入語詞和語義的困惑,因為無論強調“純凈”抑或突出“礦物質”,其隱在的含義都是在刻意規避“天然”的出身。而對于大多數消費者而言,瓶裝水而不出自天然,實在是一件令人困惑的怪事。
未來,圍繞“新國標”必然將在各家企業之間激發新一輪各出奇招、各顯神通的爭斗。而對消費者真正有利的市場,將是不同企業、品牌之間擯除各種虛幻的概念,真正以品質、品牌、服務吸引消費者,為消費者提供更簡單明了,又安全放心的市場環境和消費體驗。
消費者買水只需分清兩種類別:包裝飲用水和天然礦泉水
“天然水”、“富氧水”、“冰川水”、“母嬰水”、“弱堿性水”……看到市場上這些令人眼花繚亂的各種包裝飲用水的品牌,作為普通消費者的您是不是也有些“選擇困惑”呢?“補充礦物質”、“身體酸堿平衡”、“清除毒素”、“小分子團易于吸收”等等功能是不是也曾經讓你“將信將疑”呢?
而隨著包裝飲用水新標準GB19298-2014在5月24日的正式實行,消費者在購買時未來只需分清兩類水,即受GB19298-2014約束的“包裝飲用水”和受GB8537-2008約束的“天然礦泉水”,而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也明確表示,天然礦泉水的國家標準也即將重新修訂,2008年制定的原標準已有部分內容不再適合現在的實際狀況。其他低于新國家標準的地方性標準也將隨之廢止。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很重要的一個作用就是規范包裝飲用水市場“營銷過度”的亂象。新的國家標準中指出:“包裝飲用水的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包裝飲用水的標簽標識應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費者購買時易于辨認和識讀。包裝飲用水的產品名稱不得標注“活化水”、“小分子團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學的內容”。這也意味著從產品包裝上杜絕了商家過度夸大營銷的可能性。
概念水退市 大品牌變臉
水與水之間究竟有何區別?富氧水真的含氧嗎?弱堿性水真能調節人體酸堿平衡嗎?一直以來,一些瓶裝水企業巧立名目,玩起了營銷噱頭。
營銷咨詢有限公司顧問曲宗凱介紹說,瓶裝水在國外的成熟市場基本分為兩種:一種是純凈水,一種是礦泉水,種類上并沒有山泉水、礦泉水、礦物質水等如此多的概念化東西。市場上的飲用水不僅名目繁多,標準也不少。諸如GB19298-2003《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17324-2003《瓶(桶)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標準》、GB17323-1998《瓶裝飲用純凈水》,都是包裝飲用水的標準。
由標準混亂導致瓶裝水混亂的現象時有發生,甚至引發了廣泛爭論。業內人士也承認,“對水行業來講,這么多年來爭議一直比較大”。而飲用水混亂問題真正走入大眾視野的,始于2013年農夫山泉“標準門”事件。
隨著國家衛計委頒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國家標準從日前正式實施,包裝飲用水行業迎來了國家統一的標準規范,眾多“概念水”也將退出市場,還原本色。
按照去年底國家衛計委對新國標進行的解讀,除了天然礦泉水有另行的國家標準外,其他的包裝飲用水都將統一納入此標準。新國標規定,市面上在售的包裝飲用水只分為飲用純凈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包裝飲用水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標注“活化水”、“小分子團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學的內容。
很多消費者熟悉的“飲用礦物質水”名稱也將不再允許使用。根據新版國標釋義,“礦泉水”即為天然的帶有礦物質元素的飲用水,而“礦物質水”所含的礦物質則是人為加工食物添加劑,但名稱上卻很容易與礦泉水混淆,所以被禁用。
新國標雖然從昨天開始實施,但還是給了在售的包裝飲用水一個緩沖期,各企業標簽標識將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因此在此前生產的包裝飲用水可以繼續銷售至保質期為止。
或終結瓶裝水“亂名”時代
目前,市場上的飲用水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由城市自來水罐裝加工,全國各地都可建廠;另一種是“大自然的搬運工”的模式,只在水源地建廠。其中,后一種又根據水源地的性質不同,可細分為普通的天然水和天然礦泉水。對于企業來說,要想在水瓶上印“天然礦泉水”的宣傳語,需要審核其是否具備采礦資質,此外還需要經過水源地監測、防護,水質定期檢查,礦物質指標監測等各項嚴格的流程,才被允許生產銷售。
天然礦泉水的生產成本,顯然遠遠高于普通的罐裝飲用水,但由于以往監管缺失、國標不明確,導致不少廠家直接在自來水中使用一些礦物元素的添加劑,就堂而皇之地自稱為“礦泉水”,這讓普通的消費者混淆了“礦物質水”和“礦泉水”之間的區別。而僅僅炒作概念,濫用添加劑,就紛紛搖身一變、賣出天價的飲用水市場也成了魚龍混雜的代表。典型的例子是諸如富氧水、蒸餾水、冰川水等很多忽悠人的概念炒作的產物,價格都扶搖直上,比普通瓶裝水高出了數倍,甚至數十倍。
明明只是普通的城市自來水,加上一些添加劑,炒作一些莫須有的概念,就敢賣得比天然礦泉水還貴,這既對那些正宗的天然礦泉水構成了不公平競爭,更對消費者構成了嚴重的消費誤導甚至價格欺詐。此番包裝水新國標的推出,試圖將天然礦泉水與人工包裝水,在名稱上完全區別開來,這對概念滿天飛的瓶裝水市場而言,無疑是一種必要的凈化。隨著天然礦泉水重新獲得正名,“礦物質水”的名稱亂叫時代也有望隨之終結。
還需警惕的是,即便新國標出臺限制舉措,也未必就形勢一片大好。商業廣告的宣傳策略本就是吸引人群來消費,包裝水企業要想賣更多的水、更高的價,勢必還會在法規的邊界打擦邊球,輪番推出各種忽悠人的新招。
事實上,概念水忽悠消費者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賣更高的價、賺更多的錢。而新國標之所以要在名稱上嚴格規范,就是要讓消費者看明白背后的本質——本質是什么?就是你買到的被各種概念包裝的水,到底是城市自來水、普通天然水還是天然礦泉水。只可惜,要在名稱上直接封殺廠家忽悠消費者的可能,知易行難。筆者認為,要想終結包裝水只靠名稱忽悠人的時代,倒不如直接要求廠家標出水源性質,A類是天然礦泉水,B類是普通天然水,C類是城市自來水——如此一來,一目了然,能方便消費者選擇。在一清二楚的分類面前,廠家再玩多少概念貓膩,恐怕也難騙到消費者了。
(本文資料來源:北京青年報、搜狐財經、人民網、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