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來自河北秦皇島的副處級干部馬超群,同樣以1.2個億的貪腐數據驚掉世人眼鏡。而更奇葩的是,他也沒多少權力,只是一個管自來水的!
據秦皇島市當地一些干部群眾反映,馬超群作為當地供水公司領導,相當“貪婪跋扈”,他在當地人中的口碑“挺壞”,名聲較差。“誰的錢他都要收,哪兒的錢都敢要。”一位熟悉馬超群的當地干部反映,“不給錢就不給你通水,給錢少了就給你斷水。”
這位干部稱,馬超群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和資源瘋狂斂財,在北戴河的一些中直部門要通水管,他都要伸手收錢。
2014年8月份,在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開放日上,通報了今年1至7月偵查貪污賄賂案件情況,其中即包括河北省秦皇島市城管局原副調研員、北戴河供水總公司總經理馬超群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馬超群被秦皇島市紀委從公司帶走調查,在當地引起關注和震動。
不給錢不通水 給錢少就斷水
企業落戶北戴河,需要通水,得掏錢;給的錢少,立馬斷水,企業就得關停——馬超群就憑著這樣“黑社會”式的手法,在當地“無法無天”。
馬超群,當地人稱“馬矬子”。據了解,北戴河供水總公司2011年成立,馬超群曾出任總經理。這家公司是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下屬單位,國有獨資企業,負責北戴河區、南戴河旅游度假區、北戴河新區的日常供水。同時,由于北戴河是中央暑期辦公所在地,公司還擔負著暑期中央領導、中外游客的安全供水工作。2012年,馬超群被任命為秦皇島市城管局副調研員,該職位為副處級,并非此前媒體報道的科級。
“貪婪跋扈、嗜財如命”的馬超群,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和資源瘋狂斂財索賄。不管是民資興辦的企業、酒店,還是在北戴河的一些中直部門,只要是通水管,馬超群都敢伸手要錢。“誰的錢他都要收,哪兒的錢都敢要。”一位熟悉馬超群的當地干部反映,“不給錢就不通水,給錢少了就給你斷水。”
北京的某家企業要在北戴河辦餐飲酒店,當酒店開始要接水時,馬超群就“獅子大開口”,直接索賄要300萬元,隨后又漲到500萬元。企業在無奈之下,將其索賄過程錄音,隨后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正是這一案件,導致這只“水老虎”浮出水面,多年來的貪腐斂財黑幕也被揭開。
“小官”有大權 監督也不嚴
近些年來,很多地方的水價都經歷了頻繁上漲,以至于走出了一條“漲價—盈利—虧損—漲價”的怪異曲線,每次漲價后,總還要甩下一句話—“水價上漲的空間仍很大”。對此,輿論曾經強烈質疑其合理性。因為,雖然水價上漲總是打著“提高資源性產品價格”、“保護水資源”之類的旗號,可實際上,有的也許只是拓寬了某些人的貪腐空間而已。
河北省委有關領導表示,從通報的情況看,有些干部腐敗已經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一個區的供水公司總經理,貪腐數額如此巨大,這樣的貪腐行徑就發生在群眾身邊,民怨沸騰,“不查不抓,天理不容”。“事實證明,反腐敗消除的是群眾積怨,贏得的是廣大的民心,使我們黨更加純潔健康、更加堅強有力。”
同時,河北省紀檢機關相關領導指出,在這些“小官巨腐”案件中,一些人貪贓枉法、以權謀私涉案金額巨大,動輒上百萬、上千萬甚至上億元,反映了在權力監管方面,“小官”也有大權、特權。
這些所謂的“小官”,有的掌握著特殊資源,比如供水、國土、教育等,有的控制著壟斷行業,比如車管、醫保、電、氣等,有的是一把手,在所轄區域和行業“具有的權力”,時刻面臨著各種誘惑腐蝕。對這些所謂“小官”的監督,相關制度不夠完善,有時即使有監管也顯得疲軟乏力,導致“小官”蛻變為巨貪。
遼寧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張思寧認為,“小官”之所以能“巨腐”,正因為其手中掌握著重要的資源,加上權力沒有得到有效約束,致使其在基層肆無忌憚、瘋狂斂財。“這種腐敗行為就在人民群眾身邊,影響尤為惡劣,雖然這些官員職務級別不高,但斑斑劣跡影響的是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必須從嚴查處。”張思寧建議,應從制度上加強對基層官員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