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霧霾沒有終南捷徑 地方割據致過程雪上加霜
近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指出,地方割據導致了現在霧霾很難以得到根本防治。如果下級政府與中央政府陰奉陽違,表面上節能減排,實際上沒有大的動作。在環境保護上,應該黨政同責。
關于霧霾的成因,現在爭論特別多,中科院、北京市環保局、中國環科院,還有其他的一些科研機構觀點都不一致,這就和霧霾的復雜性有很大的關系,沒有一個觀點是值得信服的。霧霾形成的主要物質還是比較清晰的,應該有煤燃燒的粉塵,有汽車尾氣的排放,還有家庭做飯、鍋爐取暖等社會性的排放。
要解決霧霾,根本的辦法要采取三個措施。,做好規劃。譬如河北,每個地級市都有水泥廠、鋼鐵廠,如果從更大的范圍來看,是不是不利于節能減排?鋼鐵廠現在基本上虧損,能不能把它整合成幾個大企業,幾個大的煙囪,幾個大的生產線?讓它實現集中化、專業化生產,既促進了河北省經濟的增長,也保護了環境。我建議,下一步的工業規劃,包括整個工業的優化,應該以京津冀一體化整個大區域來考慮。本來河北的霧霾就重,為什么還要把北京的一些企業搬過去。
京津冀地區應該結合自己的大氣條件,水的條件去發展自己的工業,特別是要采取第二個措施,就是發展低碳低排放的企業。采取基礎改造,引進新工藝,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減少傳統化石燃料的消費,這樣去解決。
比如說河北省的水泥廠能不能整合成兩三個?不能太多,規模提高一點點,有些該關閉得關閉。但是,每個地級市都想增加本地的財政,所以,阻力是比較大的。我也是比較擔心能不能落實,也就是說地方割據導致了現在霧霾很難以得到根本防治的原因。
第三個措施還是要引導。引導公眾形成健康、綠色的消費方式,節約用水,少開車,多綠色出行。此外,我還提出另外一個要求,就是要加強執法,把企業管好。而要把企業管好,首先要政府嚴格執法,把自己關到制度的籠子里去。正是因為現在法治存在一些問題,很多地方政府不守法,甚至帶頭去違法。所以,四中全會把法治作為重要的議題之一。我對未來整個法治改革,對未來霧霾的防治還是有信心的。
如果說想半年、一年內解決幾十年形成的霧霾污染是不現實的,想今天解決,不想容忍霧霾,但是幾十年的霧霾形成,要想一日廢除是很難的,要想一年廢除也是很難的。至少得三五年。而且前提條件是地方去嚴格執法,去采取措施、節能減排,否則,治理霧霾任重道遠。
霾走了,治理措施就停了?
禁燒秸稈、關停并轉、限行限號……每到霧霾“常態”,治理方案“一籮筐”,但治理卻仍需要“等靠熬”。記者調查發現,即便是防霾的應急措施,各地在操作過程中仍有諸多“尷尬”,目前的治霾也很難在短期內見效,更難讓公眾滿意。
環保部近日針對上次京津冀地區霧霾的督查結果顯示,雖然相關城市均按要求開展了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但仍然有不少問題:一些地區應急工作形式大于內容,難以滿足應急要求;應急機制不順暢,個別地方政府在應急工作開展和部門聯動上無實質性舉措;機動車限行等部分涉及民生的應急措施難以完全落實;應急響應遲緩滯后;應急預案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不強,與現實需求脫鉤。
這反映出地方政府部門在應急工作上的難作為甚至不作為,而多位環保系統人士也向記者坦言,總體來說,當前的治污、治霾尚處于“有心無力”狀態,各地的應對和治理能力與形勢要求還不夠匹配,導致“只能抓重點,哪個有事抓哪個”。
重霾來了,緊急應對;重大活動,緊急防霾;被點名了,緊急行動。當前更需要強化的是長期意識,不能“見三天藍天就把治霾的長期任務忘在腦后。”
必須承認,霧霾的常態化,霧霾治理的復雜性與艱巨性。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多地打響治理霧霾攻堅戰。北京市聚焦壓減燃煤、控車減油、治污減排,細化提出了84項重點任務;河北開始壓縮煉鐵和煉鋼產能;上海會同江蘇、浙江及有關部委籌建“長三角”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遼寧省對空氣質量超標的城市開出“霧霾罰單”……
“我國的大氣污染既有因能源結構不合理導致的倫敦型大氣污染,又有因交通原因造成的洛杉磯型大氣污染,源頭多樣,呈復合型。”江蘇省環保廳總工程師劉建琳說,大氣污染治理不可能立竿見影,需要不斷改進治理方式。
治霾沒有高招
治霾不可能一蹴而就,解決突出問題要打攻堅戰,實現環境質量大幅改善要打持久戰。治霾的高招有沒有?有!那就是像愚公移山一樣,老老實實下些笨功夫。
去年9月實施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從十個方面提出了35項治霾措施,這35項措施單打一的效果有限,只有綜合使用,形成合力,才能稱得上是真正的高招。遺憾的是,這些措施剛剛實施一年,在一些地方也沒有被認真落實。措施是硬措施,執行中卻沒有硬起來,高招也就顯不出高來了。
灰霾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人為排放的大氣污染物超過了環境容量,次要原因是不利的氣象條件阻礙污染物擴散。具體到每個地方,作為主要污染物的機動車尾氣、燃煤廢氣、揚塵、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等成分所占比例有所不同。這一基本結論,是長期科學研究的結果,發達國家的治霾經歷也證明是這樣。
只有正視灰霾形成的主因,才能切實認識到每個人都在排放污染物,在污染面前每個人都不能獨善其身。評價治霾效果,不能簡單片面,而要多接地氣,要把自己擺進去。
高招是硬招。首先是執法要硬。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支持環保執法的態度要硬,各級環保部門打擊違法排污的行動要硬,對于政府工作人員瀆職、失職和企業環境污染犯罪的問責要硬。
高招是細招。細節決定成敗,所有措施都要落到細處才能見到實效。當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主要城市的污染源解析需要盡快細化,以便當地采取更有針對性的措施,治霾。
高招是實招。大氣污染需要區域聯防聯控,有的地方有的部門卻說得多做得少,或者弄虛作假。大氣污染需要每個人行動起來,有的人卻光說不練,有的認為事不關己,有的因為減排涉及自身利益而與執法者對抗。治霾,得真治才行。
歸結起來,治霾沒有捷徑可走,沒有什么“藥”。中國仍處于推進工業化、城市化的發展階段,能源消費一煤獨大,社會管理相對粗放,這些國情決定了治霾不可能一蹴而就,解決突出問題要打攻堅戰,實現環境質量大幅改善要打持久戰。治霾的高招有沒有?有!那就是像愚公移山一樣,老老實實下些笨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