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地下水
環境監測智能化水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以下簡稱“總站”)擬組織便攜式地下水智能采樣設備測試研究工作,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符合申報條件且具備履約能力的單位和相關設備,歡迎符合條件的單位參與申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參與單位
1. 便攜式地下水智能采樣設備生產或應用單位可申請相關設備參與測試研究工作,一般為設備生產企業或地方監測機構。要求提供至少1臺(套)完整設備到指定的測試地點,并有能力負責現場安裝、調試及運行維護。
2. 地下水采樣和分析業務承擔單位可申請與總站合作開展測試研究工作,一般為地方監測機構。要求提供滿足相關標準規范要求的地下水監測井,并具有人工采樣和實驗室分析能力。
二 測試設備
參加測試研究的便攜式地下水智能采樣設備,需滿足以下要求:
1. 適用范圍:適用于多種采樣條件下(如不同監測深度、不同監測井內徑等)的地下水采樣,特殊情景下的創新型采樣設備也可參與測試。
2. 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
(1)抽水設備具有低擾動特點,抽水速率量化可控,且可自動記錄和查詢,一般情況下應在(0.1——0.5)L/min范圍;
(2)可實時監控抽水設備下放位置和地下水水位變化,變化幅度超過規定(如±10 cm)時自動提醒;
(3)洗井過程中可在規定時間間隔自動檢測讀取相關參數(水溫、pH、電導率、溶解氧、氧化還原電位和濁度等)并記錄,根據設定的連續三次相對偏差控制要求自動計算并判定洗井合格狀態;
(4)單井洗井采樣與現場檢測所需人員不超過3人。
3. 軟件和數據傳輸要求:
(1)具有一體化控制系統及應用程序(App),可控制設備完成洗井和采樣、測量水位和井深、現場監測和記錄等;
(2)可按照規定的通信協議向指定數據平臺傳輸測試數據,可實現現場數據直聯直采;
(3)具有自動定位和授時功能。
三 測試內容
測試內容主要為現場測試,預計開展測試時間為2025年6月——9月。總站組織制定測試方案,細化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詳見附件1。
四 測試費用
本次測試無經費支持,自愿參與。
1. 設備提供單位自行承擔設備測試期間安裝、運行和維護等相關費用。
2. 地下水監測井和分析實驗室提供單位自行承擔人工采樣和實驗室分析等相關費用。
五 申報要求
1. 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在近3年內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
2. 申報單位須指定項目負責人,建立便攜式地下水智能采樣設備項目團隊,積極配合按照要求開展相關工作。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總站說明。
3. 申報材料一式2份(詳見附件2),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紙質文件需于2025年5月30日前寄送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并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材料命名為“地下水采樣設備測試申報—單位名稱”。
六 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雪嬌、張佳樂
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外大羊坊8號(乙)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郵編:100012
郵箱:groundwater@cnemc.cn
附件:
附件1 測試方案(草案)
附件2 申報材料目錄及申請表
供稿 | 總站質檢中心
審核 | 趙俽 曹家樂
排版 | 劉慧敏
原標題:關于公開征集便攜式地下水智能采樣設備測試研究參與單位和相關設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