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由于過度強調經濟發展而忽視環境保護,導致我國生態環境狀況愈發惡劣,各地頻頻爆發重大環境污染事件,造成巨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引起民眾的高度重視和警惕之心。特別是自去年以來,多次發生大范圍霧霾天氣、大面積水域污染事件,動輒有億萬民眾的工作與生活受到影響,令民眾再也無法忍受,要求加快環境治理的呼聲越來越高,批評環保部的聲音也越來越大。
環境污染頻頻來襲,相比普通人的寥寥抱怨,激進者則將環保局告上法庭,問責環保部門以尋求心理“安慰”,火藥味十足,讓不少深受霧霾危害的人拍手稱快。這表達出人們對于環境問題的憂慮。
環保官員職務犯罪案件頻發
2013年,環保領域腐敗案件在各地頻發:2013年安徽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環保領域大案窩案共查辦133人,包括廳級干部1人、處級干部20人、區縣環保局“一把手”局長8人;福建環保廳原副廳長王國長因收受巨額賄賂,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日前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3年7月,廣東省東莞市環保局原局長袁紹東因收受東莞兩家公司老板的賄賂共870萬元,廣州市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袁紹東有期徒刑14年……
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在“2013年檢察工作回顧”中提到:起訴污染環境、非法采礦、盜伐濫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20969人,在環境監管、污染治理、生態修復工程建設等領域查辦職務犯罪1290人。
河北環保聯合會環境權益保護中心主任馬倍戰說,環境職務犯罪主要表現為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兩種形式。由于環境污染后果的遲滯性、取證的困難性和危害的隱蔽性,常常導致追責困難,環保行政領域正逐漸成為職務犯罪的高發區。
廣西科技大學副研究員夏辛萍認為,環保部門權力小時容易被人忽視,權力增強時開始面臨腐化濫用的危險,遏制環保領域職務犯罪高發勢頭,和預防其他領域的職務犯罪一樣,當務之急是建立權力制約機制、規范環保部門執法行為。
標準執行不到位是根本問題
“我聽說,世界上有四大尷尬部門,中國環保部就是其中之一。”環保部長周生賢曾經無奈地說。一方面,環保部在各地都有環保廳局,原則上應該對所有污染問題進行清查和監管;另一方面,地方環保部門的財權與人權,不在環保部,而在地方政府手中。
這就形成了一個怪圈,環保廳局想要治污,就要向頂頭上司開刀。環保廳局長有作為,治污治得好,就可能妨礙當地經濟發展,地方政府難免有意見;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環境問題搞不好,污染出現了,環保廳局長就站在了風口浪尖上。
平心而論,這些年來環保部的工作確實做得不如人意,各地日益惡化的環境狀況,充分證明了這一點。但若將所有的責任都歸咎于環保部門,則也有失偏頗。在現有的行政管理制度下,地方環保部門受到地方政府的管轄,無法獨立執法,往往因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對污染企業的處罰難以落實,甚至于在地方政府的要求下,淪為污染企業的“保護傘”。顯然,將環保部門收歸中央垂直管理,切斷對地方政府的依賴性后,可以讓環保部門獨立行使職責,不再受到地方政府的羈絆。
環保工作應納入政績考核
環保是今年兩會的熱點議題。“應當摘取環保部長的頂戴。”網友“樂山金雕”給兩會寫了份“隔空提案”。而在霧霾中開始的兩會,代表、委員也開始頻頻呼吁“對環保部進行問責”。
環保部科技標準司司長熊躍輝表示:現在的環境保護是“不缺技術缺良心,不缺標準缺執行,不缺口號缺機制”。在2014年全國兩會上,不少代表建議將環境保護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內容,增加環境保護在年終考核中的比重,并將考核情況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的依據之一,建立環境保護的行政問責制。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環保廳廳長陳蒙蒙表示,江蘇省未來將會把環境保護作為政績考核指標。江蘇省委已明確提出地方黨政領導對地區的環境質量要負責。“環境保護不是一個部門能簡單地治理好的,要和地方政府的領導方向、施政著力點結合起來。”陳蒙蒙說,把環保工作納入責任追究與政績考核,是今后大力推進環保工作的重要措施。
廣東人大代表朱列玉在“兩會”上建議環保部參照財政部的做法,每年在兩會上作工作報告、接受代表投票評價;如果環保部的報告得不到通過或連續兩年得不到六成以上代表贊成的話,該任部長應引咎辭職;在兩會平臺上展示環保部所做的工作并呼吁對難點問題的解決;切斷環保部門對地方政府的依賴,將環保部門收歸中央垂直管理,并強化環保部門治理環境污染問題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