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遇多重瓶頸
環境領域的“污染成災”背后,往往是“數據成謎”。PM2.5監測開啟之后,中國在空氣質量信息公開方面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但僅僅是空氣污染信息還遠遠不夠。相對城市居民易察覺的空氣污染,困擾更廣大地區的水污染、垃圾污染,以及更具隱蔽性的土壤、地下水和近海污染,則可能給民眾帶來更長期的損害。
我國實施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已逾30年,在環評的技術環節,中國與發達國家并無本質差別,但在程序上卻有著重大的不同。核心的差別,在于缺乏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
“今年3月28日所發布的2012年度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評價結果顯示,113個城市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的平均分連續第三次錄得增長,但年度增幅卻明顯呈逐年下降趨勢,顯示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正遭遇瓶頸。”公眾環境研究中心與自然資源保護協會對113個環保重點城市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情況進行了評價。
按照相關法律,公民有權利按照正常渠道向環保部門申請公開相關數據,但現實執行中可能遭遇困難。我國環境保護受制于三大難,即環境執法難、環境訴訟難、社會監督難。在環境執法難背后,是一些地方政府依然以生態環境為代價,盲目追求GDP增長;在環境訴訟難背后,是司法體制有待完善;在社會監督難背后,是治理機制尚待健全。
一位環保部門的官員坦言,環保和地方GDP發展密切相關,公布了企業的相關污染信息可能影響到地方的GDP。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3月28日發布的報告就顯示:空氣質量與經濟發展不成正比例。
企業瞞天過海造假“污染源信息數據”
“中國的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是世界大、靠前的。”一位要求匿名的環保部環境督查官員說。這套六年耗資百億,監控全國上萬污染源的在線監測網絡,它在企業污染源處安裝監控設備,實時傳輸數據至環保部門,形如監管者的“千里眼”,但造假企業瞞天過海易如反掌。“造假一直都在。”環保部一位多次赴各省進行環境督查的官員反問道,“企業自己為了省錢能不造假嗎?”
廢氣排放數據造假。同樣是在2013年5月,環保部掛牌督辦15家因脫硫設施不正常運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企業,華電、中石化、中石油等央企子公司赫然在列。
廢水排放數據造假。中華環保聯合會環境法律中心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發現,有的企業的在線監測設備的探頭甚至接觸不到廢水,“以看似合法的達標掩蓋了非法排污”。離譜的是,2012年,環保部檢查中石化湛江東興公司時發現,該企業在線監控所獲得的實時數據竟然是取樣自清水,而廢水則偷偷直排。
為避免企業對在線監測設備動手腳,近年來,全國多地都引入第三方運營機構來負責排污企業在線監測系統的維護,而現在連第三方也存在造假。2012年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發現,江西某個號稱“省級生態工業建設示范園區”內,負責第三方運營的宇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擅自停運監控設備,并對數據進行了改動。
“這是一個致命的問題,如果拿出來的是靠不住的數據,就起不到監控作用。”在2010年環保部的一次內部會議上,環保部核安全總工程師陸新元說。這個的網絡也正如中國治污現實,污染源監控技術層層加碼,但監管體制卻仍力有不逮。
污染源監管信息全面公開乃大勢所趨
面對當前嚴峻的大氣、水、土壤污染形勢,必須盡快改變污染源信息公開零散、滯后、不完整、不易獲取的局面。排放數據的公開,在主要工業化國家已經成為慣例。美國、加拿大、歐盟、日本、韓國等國家的企業,必須定期向社會公布其排放的有害物質的種類和數量。自然資源保護協會中國項目主任錢京京說,公開環境污染信息,公眾才能更有效地參與環境保護,對全社會來說,能夠以較低的成本和更高的效益實現環境管理。
環保組織認為,通過落實污染源監管信息的全面公開,能夠將環境執法的權力放到陽光下運行,突破對污染企業的地方保護,遏制尋租和數據造假行為;能夠為環境訴訟提供數據基礎,突破舉證難的技術障礙。為重要的,是能夠協助公眾參與環境決策和管理,將排污企業置于公眾監督之下。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表示,要盡快實施污染源監管信息的全面公開,必須從3方面入手。,實時發布重點污染源企業的在線監測數據;第二,系統、及時、完整地發布排污企業的日常監管信息;第三,定期公布企業的各項污染物排放數據。
同時,互聯網在中國的快速普及,在線監測數據平臺建設的長足進步,江蘇、浙江等省份和寧波、武漢等城市在不同項目上的良好實踐,以及主要工業化國家的成功經驗,都為污染源信息公開的擴大和突破創造了條件。
環保部細化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內容
日前,環境保護部印發《關于加強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同時發布了《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目錄(批)》,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從2013年9月開始按照“依法規范、公平公正、及時全面、客觀真實、便于查詢”的原則,認真做好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工作。
關于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的原則是“誰獲取誰公開、誰制作誰公開”,《通知》要求,各級環保部門應按照這一原則公開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通知同時對需要公開的內容進行了細化,按照通知要求,需要公開重點污染源基本情況、污染源監測、總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費征收、監察執法、行政處罰、環境應急等八大類31小項。同時,環保部嚴格信息公開時限,規范信息公開方式,要求以政府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的重要平臺,設置專門的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欄目。《通知》要求,各級環保部門要明確內部分工,細化工作職責,加強責任考核,上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下級環保部門的監督指導。
《通知》表示,環保部這樣要求的目的是,規范和加強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工作,保障社會各方面依法獲取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的權益,將排污企業置于公眾監督之下,引導公眾參與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