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優化我市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設施布局,進一步促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高質量發展,構建與市域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體系,推動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國辦函〔2021〕47號)和《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深化危險廢物閉環監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1〕17號)要求,現發布嘉興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投資引導性公告,向社會公開我市危險廢物產生和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情況,為社會資本投資提供參考性意見。
全市危險廢物產生、利用和處置基本情況
據統計,2024年嘉興市危險廢物產生量85.7萬噸,利用處置量85.7萬噸(含上年度庫存量),其中企業自行利用處置18.3萬噸,委外利用處置67.4萬噸,剩余庫存量0.1萬噸。
全市共產生34大類危險廢物,其中產生量超過1萬噸的危險廢物類別有12個,產生量為81.2萬噸,占全市危險廢物產生量的94.7%。根據危險廢物產生量排序,依次為廢酸(HW34)、電鍍污泥類表面處理廢物(HW17)、焚燒處置殘渣(HW18)、精(蒸)餾殘渣(HW11)、其他廢物(HW49)、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HW08)、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
有色金屬采選和冶煉廢物(HW48)、含鉻廢物(HW21)、有機樹脂類廢物(HW13)、含鋅廢物(HW23)、染料、涂料廢物(HW12)。
全市基本形成以市內和市外委托處理為主,自行處置為輔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格局。
全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情況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全市危險廢物持證經營的單位共計18家,包括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13家、醫療廢物處置單位1家、廢舊鉛酸
蓄電池收集單位4家;此外有小微收集單位7家,廢礦物油收集單位2家和農藥包裝物處置豁免單位1家。
(一)從經營規模分析
2024年,我市危險廢物經營單位(不含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利用處置能力為108.01萬噸/年,包括焚燒處置能力8.6萬噸/年,綜合利用能力99.41萬噸/年,實際接收49.09萬噸;廢舊鉛酸蓄
電池收集經營能力4萬噸/年,實際收集5087.01噸;小微收集單位收運能力7萬噸/年,實際收集9986.84噸。
(二)從產生類別分析
2024年,我市危險廢物單類產生量排名前五的危險廢物類別分別是:廢酸(HW34)產生量為28.29萬噸,委托利用處置17.78萬噸,部分企業自行利用處置10.51萬噸,自行利用處置比例較高,但仍以委托利用處置為主;電鍍污泥類表面處理廢物(HW17)產生量為15.12萬噸,委托利用處置14.26萬噸,部分企業自行利用處置0.87萬噸,以委托利用處置為主;焚燒處置殘渣(HW18)產生量為9.39萬噸,委托利用處置8.86萬噸,部分企業自行利用處置0.52萬噸,以委托利用處置為主;精(蒸)餾殘渣(HW11)產生量為6.55萬噸,委托利用處置2.49萬噸,部分企業自行利用處置4.06萬噸,以自行利用處置為主;其他廢物(HW49)產生量為4.94萬噸,委托利用處置4.83萬噸,部分企業自行利用處置0.10萬噸,以委托利用處置為主。
總體上,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方式涵蓋了收集、貯存、利用、焚燒,基本覆蓋全市主要產廢類別,利用處置能力遠大于市內委托利用處置需求,存在利用處置能力過剩的問題。與此同時,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具有類別分布不均、醫廢代碼不全、部分危險廢物利用能力不足,產業鏈精深加工還不夠的問題,出現低水平和同質化競爭。具體表現為:石化行業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率偏低,以焚燒為主;精(蒸)餾殘渣自行利用量超過委托利用處置量,以及廢酸自行利用量占比接近委托利用處置量,利用處置能力過剩;二次鋁灰及鋁灰渣以跨省利用為主,利用處置能力空缺;危險廢物收集單位與小微危廢收運單位收運能力過剩。
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投資建設意見
(一)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建設
以“趨零填埋”為目標,以規劃為引領,鼓勵現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提檔升級、產業鏈延伸,提升專業化運營水平。鼓勵廢催化劑、二次鋁灰等綜合利用項目;原則上不再批準新含油類、飛灰綜合利用等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新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應立足于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缺口,不再批準新(擴)建以外省、市危險廢物為主要原料的利用項目。
(二)危險廢物收集項目
原則上不鼓勵新建危險廢物收運單位,鼓勵現有的危險廢物收運單位與市內綜合處置單位以聯合經營等方式開展危險廢物收運工作,優化危險廢物管理延伸服務。
(三)自行利用處置設施
鼓勵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的企業建設危險廢物自行處置設施,鼓勵企業根據需要對現有自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進行提升改造,建設高標準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
(四)危險廢物“點對點”項目
鼓勵在環境風險可控前提下,在產處企業之間開展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利用單位所利用的危險廢物應具備一定規模,物理學性質相對穩定,利用技術和工藝、設施設備等能相適應。
請投資者理性判斷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市場,防范投資風險。
原標題:嘉興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投資引導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