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濟南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服務項目建設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22條措施》的通知
各分局,南部山區管委會生態保護與綠色發展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項目突破年”工作動員大會精神和省生態環境廳工作要求,加快重點項目建設,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經研究,制定《濟南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服務項目建設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22條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濟南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3月8日
濟南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服務項目建設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22條措施
一、優化環評審批,服務項目順利落地
1.推行重點項目“綠色通道”審批服務。將省市重點項目納入服務保障清單,采取“一對一”對接、“一企一策”提供服務單,及時解決項目遇到的生態環境問題;暢通重點項目環評審批“綠色通道”機制,實現即來即審、并聯提速。
2.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對生態環境影響不大、民生密切相關、有利于就業的社會事業與服務業等行業項目納入“正面清單”,無需辦理環評手續。
3.明確項目前期準備“無需環評”情形。對不涉及環境敏感區的項目,其前期標準廠房、辦公用房建設環評豁免。企業在環評批復前可以開展場地平整、拆除舊有建筑物、臨時建筑、施工用臨時道路等施工前期準備工作。
4.鼓勵環評“打捆”審批。推進園區建設項目環評“打捆”審批,鼓勵同一園區、同一類型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項目聯合編制一本環評文件,單個項目無需再開展環評。
5.開展環評“合并”審批。對符合條件同時涉及輻射項目、入河排污口設置的建設項目環評,實行“一窗受理、合并批復”,最大限度減少企業成本。
6.共享園區跟蹤監測數據。指導園區開展跟蹤監測,由園區更新區域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噪聲、土壤等環境要素數據,為企業提供免費使用。
7.簡化企業項目環評內容。對位于已完成規劃環評并落實要求的園區,且符合相關生態環境準入要求的企業,項目環評可直接引用規劃環評結論,簡化環評內容。
二、強化要素保障,助推項目加速建設
8.實行總量指標統籌。全面落實“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對項目所在區縣難以保障污染物總量指標的,實行全市統籌,把有限的環境要素資源向優質項目集中。
9.簡化建設項目總量指標管理。對公路、鐵路、水利水電、光伏發電、陸上風力發電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保供煤礦項目,在嚴格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基礎上,環評審批可不與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掛鉤。
10.實行碳排放指標收儲調劑。落實《山東省“兩高”建設項目碳排放指標收儲調劑管理辦法(試行)》,指導幫助符合條件的重點項目積極爭取省級碳排放指標調劑。
三、加強監管服務,助力項目依法依規建設
11.實施執法“正面清單”。綜合考慮信用評價結果、企業污染治理及環境管理水平等因素,建立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并動態調整。對正面清單企業,以非現場方式為主開展檢查,控制現場執法檢查頻次,“無事不擾”。
12.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嚴格落實從輕、減輕和免除行政處罰的14種情形和“首違不罰”6種情形,充分運用指導、建議提醒、勸告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審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措施。對重點項目施工落實揚塵和移動源污染防治措施進行指導幫扶,避免因違反相關規定被要求停工而影響項目進度。
13.實行重污染天氣差異化管控。對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績效分級管理,將達到國家環保標桿水平的企業納入A級、引領級,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不限產;將達到省級環保標桿水平的企業納入B級,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少限產。鼓勵支持企業積極申報提升績效等級,生態環境部門做好幫扶指導,組織專家團隊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
四、創新監管模式,助推項目高質量運行
14.減輕企業治污成本。繼續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試點,將上游企業可生化性高的污水作為下游污水處理廠的補充碳源,合理協商確定納管濃度限值,并嘗試制定相關行業的推薦排放標準,切實減輕上下游企業生產、治污成本,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15.鼓勵企業專業化防治污染。鼓勵企業開展環保管家模式試點,定制一站式環保服務,實現專業技術服務和環保需求有機結合,促進企業專業、規范、集約管理環境。
16.提供排污許可智慧化服務。通過排污許可智能管理系統精準推送各類預警提醒信息,全面推行排污許可電子證照,通過線上指導,靠前服務,及時解決企業排污許可相關問題。
17.實行土壤調查清單化管理。對重點項目服務保障清單內用地類型為居住、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的,組織提前對接,排查需要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項目,主動告知辦理流程,征詢服務事項。對進入土壤調查程序的重點項目地塊,開通“綠色通道”,加快專家評審,加強指導幫扶。
五、提升服務水平,推動各項工作提速增效
18.優化“窗口服務”。提供網上辦、預約辦、幫代辦等線上線下服務,實施“一次性告知”“一網通辦”“一次辦成”。用好政務服務“好差評”管理評價體系,及時分析研判,提升服務質量。
19.深化“面對面”宣傳。積極開展“六五”環境日、生態環境科普、企業環保法律服務日等活動,為企業提供面對面交流平臺,強化互動和政策宣傳,及時回應關切。
20.加強技術指導和服務。通過專題培訓、現場指導、信息推送等途徑,幫助企業了解掌握生態環境領域法規、政策和技術。根據企業需求,及時對接服務,送政策、送技術上門,幫助企業解決污染防治難點、堵點問題,為后續項目擴建騰出空間。
21.擴展容量助項目建設。對環境問題突出的區縣,實施精準幫扶,共同查找問題、制定解決方案,助力減排治污、改善環境質量、提升環境容量,為重點項目落地創造條件。
22.協助爭取資金支持。對符合生態環境污染防治資金支持范圍的項目,主動對接,指導項目入庫,爭取專項資金支持。對環境效益顯著的有融資需求的重大工程項目,推選申報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幫助企業爭取信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