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公開征集秦皇島市大氣污染治理專家庫專家的通知
為進一步做好全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專家在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中技術支持作用。我局現公開征集大氣污染治理專家,以充實秦皇島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氣污染治理專家力量,有關事項如下:
一、征集、推薦時間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0日止。
二、征集、推薦程序
(一)采取個人自薦和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市內相關部門、行業協會、科研院所、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等符合條件的專家均可參與。其中在職人員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出具推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提出擬入選專家名單。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1.專業能力、法律法規及政策水平是否達到技術評審條件;
2.身體狀況、職業道德及工作環境是否滿足技術評審需要;
3.有無違法違紀不良記錄。
(三)按照相關規定將擬聘專家名單在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納入“秦皇島市大氣污染治理專家庫”。
三、專家征集范圍及服務內容
秦皇島市大氣污染治理專家庫分為燃煤污染控制、工業污染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移動源污染治理、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管控、大氣環境管理與監管、大氣
環境監測、大氣環境保護工程設計、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等領域,同一專家可歸屬不同類別。每項類別所涉及的領域詳見《大氣污染治理各類別領域參照表》(附件1)。
專家主要為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工作提供智力支撐和保障,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參加生態環境部門組織的現場檢查和幫扶,并提供政策建議和咨詢意見;
(二)參與大氣污染防治規劃、政策、技術文件的評審論證工作;
(三)參與其他大氣污染防治咨詢論證工作。
四、專家推選條件
入選專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和政策水平,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謹扎實的學術精神,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負責。
(二)無違法、違紀記錄,能認真、廉潔地履行職責,獨立、客觀、公正地提出評審、咨詢等意見建議。
(三)從事與燃煤污染控制、工業污染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移動源污染治理、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管控、大氣環境管理與監管、大氣環境監測、大氣環境保護工程設計、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等領域相關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工作能力。
(四)有較強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有時間和精力參加培訓授課、項目評審、技術指導、現場檢查等工作。
(五)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
(六)已進入生態環境部、河北省大氣污染治理專家庫的專家或主持參與過大氣污染防治省部級以上科研課題的人員優先納入專家庫。
五、申報材料
1.《秦皇島市大氣污染治理專家庫申報表》(附件2)。
2.相關學歷、職稱等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
3.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4.能證明學術和專業成就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
各有關單位及個人請于2023年2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報送至秦皇島市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電子版發送至單位郵箱。
六、專家庫管理
(一)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項目核查、評審、咨詢論證、現場幫扶等工作,將優先從專家庫中遴選專家。專家應當積極參加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的相關工作,認真履行專家職責,在參加相關工作時,按規定標準獲得相應費用。
(二)入庫專家應盡職盡責、客觀公正地履行專家職責,對無故不參加或多次不參加評審活動、違反評審紀律以及表現不良的專家,將采取調整出庫等方式進行處理,因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我局將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對已入庫專家信息進行更新和補充,定期查看評審專家評價記錄,及時調整不適宜繼續承擔評審工作的專家。
聯 系 人:閆妍 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