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攻堅戰
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公告2021年第32號,以下簡稱《32號公報》),對當前我國環境問題進行了準確的定位,即“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總體上尚未根本緩解,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污染問題仍然突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任務艱巨,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要求“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寬廣度,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意思是說要想實現轉變發展方式、實現生態環境的根本性改善,仍然需要“補短板、強基礎”,持續深入開展“三大保衛戰”。
《32號公報》明確列出了三大保衛戰“十四五”時期及2035年前的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
藍天保衛戰的主要任務是消除重污染天氣、防治臭氧污染、治理柴油貨車污染及治理大氣面源和噪聲污染。目標是到2025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級及以上城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10%,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7.5%,重污染天氣基本消除??梢钥偨Y為“降排放、保優良”。
碧水保衛戰的主要任務是消除黑臭水體、長江保護修復、黃河生態保護、提升飲用水安全水平、重點海域綜合治理及陸域海域污染協同治理。目標是到2025年,地表水Ⅰ——Ⅲ類水體比例達到85%,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到79%左右,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可以總結為“提水質、大流域”。
凈土保衛戰的主要任務是治理農業農村污染、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建設“無廢城市”、治理新污染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等)及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目標是到2025年,土壤污染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可以總結為“控風險、促無廢”。
上述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可以認為將是“十四五”期間環保產業發展的重點細分領域。
各細分領域
在此基礎上,國家及各部委圍繞“水”“固”“氣”“土”各領域“補短板”的問題也發布了大量規劃指導和配套文件。這些文件明顯體現出以問題為導向查缺補漏的導向性。
在“水”方面,政策一方面關注了污廢水資源循環利用的問題,發改委、工信部先后發布《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1〕13號)、《“十四五”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發展規劃》(發改環資〔2021〕827號)、《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實施方案》(工信部聯節〔2021〕213號)三個文件;另一方面關注了重點領域“補短板”問題,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加快補齊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短板 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環辦水體〔2021〕19號)。
在“固”方面,政策一方面關注了危廢領域規范發展和結構性補短板問題,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國辦函〔2021〕47號,以下簡稱《47號文》),這是唯一一個由國務院層面發布的針對細分領域的文件?!?7號文》提出到2022年底“基本補齊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設施方面短板,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9%以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基本滿足本行政區域內的處置需求”,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危險廢物監管體系,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充分保障,技術和運營水平進一步提升”的目標。在此基礎上,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針對源頭管控的《關于加強危險廢物鑒別工作的通知》(環辦固體函〔2021〕419號)、《危險廢物排除管理清單(2021年版)》(生態環境部公告2021年第66號)文件,針對過程監管的《“十四五”全國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環辦固體〔2021〕20號)、《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23號)文件,財政部配套發布了文件。
另一方面,政策重點關注了“無廢城市”建設問題,生態環境部等18部委聯合發布《“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環固體〔2021〕114號),在總結11個試點城市和5個試點地區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十四五”期間推動100個左右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無廢城市”建設的總體目標,明確提出了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其中對工業固廢源頭減量及循環利用、農業固廢綜合利用、生活源固廢減量化及資源化、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危廢綜合利用處置等方面都給出了具體的建設方向。這一文件為固廢從業企業明確了區域布局和業務布局的方向。同時發改委配套發布了《“十四五”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發改環資〔2021〕642號)、《“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發改環資〔2021〕1298號)兩個文件。
在“氣”方面,政策重點關注了溫室氣體和VOCs排放問題,生態環境部先后發布了《關于加強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2021〕9號)、《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環辦氣候函〔2021〕130號)、《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環大氣〔2021〕65號)、《關于控制副產三氟甲烷排放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21〕432號)等文件。
在“土”方面,政策一方面關注了土壤污染責任認定問題,生態環境部發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責任人認定暫行辦法》(環土壤〔2021〕12號)、《農用地土壤污染責任人認定暫行辦法》(環土壤〔2021〕13號)明確了兩類土地土壤污染的責任人認定規則;另一方面關注了尾礦治理短板,生態環境部發布了《加強長江經濟帶尾礦庫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環辦固體〔2021〕4號)文件。
另外,針對農村環境問題短板,生態環境部還出臺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實施方案(試行)》(環辦土壤〔2021〕8號)、《“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環土壤〔2021〕120號)兩個文件。
配套政策
財政部、發改委還就三大保衛戰和各細分領域出臺了相關配套資金、金融保障文件,包括:《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財資環〔2021〕42號)、《水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財資環〔2021〕36號)、《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財資環〔2021〕46號)、《污染治理和節能減碳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環資規〔2021〕655號)、《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共同推進生態環保重大工程項目融資的通知》(環辦科財函〔2021〕158號)、《排水設施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發改投資規〔2021〕698號)、《關于推進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計量收費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21〕977號)、《重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退役費用預提和管理辦法》(財資環〔2021〕92號)等。
小結
各細分領域補短板的政策導向已經十分清晰,業內以解決單點問題為主要業務的企業應按圖索驥的審視自身技術研發、產品包裝、能力建設和市場拓展方向,提前著手開展技術布局、產品布局、市場布局,否則,留給你們的空間將越來越少。
原標題:2021年生態環境政策分析(三):以問題為導向,補齊環境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