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政策這個“偏愛”的架勢,2021世環會【國際環保展】這一趟想必不會白走。
等待碳達峰、碳中和方案發布的當口,業界發現,近來各部門的政策風格真的有點“綠”。
2021年5月6日,發改委、住建部——關于印發《“十四五”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的通知
到2025年底,全國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60%左右,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達到70萬噸/日左右,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80萬噸/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65%左右。
2021年5月11日,國務院——《關于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年底前制定出臺危險廢物鑒別管理辦法;到2022年底,基本補齊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設施方面短板,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9%以上;動態修訂《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2021年5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建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土地閑置費 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
城鎮垃圾處理費由繳納義務人或代征單位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申報期限和程序按現行規定執行。未按時繳納的,由稅務部門出具催繳通知,并通過涉稅渠道及時追繳。
2021年5月14日,住建部——《關于印發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普查和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工作指導手冊的函》
普查內容包括再生水管線及其附屬設施、雨水管線及其附屬設施、污水管線及其附屬設施、雨污合流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等。
2021年5月18日,發改委——《關于“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
完善風電、光伏發電、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針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完善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促進水資源節約和水利工程良性運行、與投融資體制相適應的水利工程水價形成機制;建立與處理水質、污染物削減量等掛鉤的污水處理服務費獎懲機制;推行非居民餐廚垃圾計量收費;完善危險廢棄物處置收費機制。
2021年5月21日,市場監管總局、工信部、發改委、生態環境部、商務局、海關總署、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提升水泥產品質量規范水泥市場秩序的意見》
堅決化解過剩產能、嚴禁新增產能、淘汰落后產能,規范行業有序發展,推動綠色智能制造和產品升級;2023年底前,水泥市場環境污染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通過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有效壓減過剩產能,減輕采暖期大氣污染;推動水泥行業實施污染物有組織、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超低排放改造;鼓勵開展水泥低碳產品認證與標識,持續開展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創建。
生態環境部就更不用說了,《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規定》7月1日將實施;《碳排放權結算管理規則(試行)》、《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碳排放權登記管理規則(試行)》聯袂登臺;《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辦法》印發......頂層設計框架愈發堅實。
而從密集下發的政策規章以及行業標準中也能看出,政策引導除了統籌性和科學性,也不乏偏重點。
如關于當下久居話題榜前沿的“碳中和”,隨著6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進入“待機”狀態,配套政策和法規、標準的步伐跟得更緊了。除了上述提到的管理規則“三件套”,《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等均已出臺。
另,隨著生態環境基本面的改善,管理精細化要求決定了從“細微處”攻堅克難的新基調。生態環境工作關注點轉向突出矛盾,危廢治理、長江和黃河流域生態治理、雨污分流改造、限塑禁塑、快遞包裝“瘦身”、大宗固廢處置、PM2.5與O3協同管控、VOCs治理等,水到渠成。
對于各行業終端用戶,以及環保企業來說,這未嘗不是一個個鮮明的發展信號。當然,光“接收”是不夠的。
細分38個終端行業,直通目標買家群體,線上線下結合,涵蓋綜合治理、水、大氣、智慧環保、環境監測、資源再生、土壤、噪聲8大環境污染治理領域,展示面積預計達15萬平米,更有“首屆第三方環保服務(環保管家)論壇”、“2021華東六省一市智慧水務高端論壇”等百場峰會論壇,及新品發布活動,3天高能,場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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