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2020年已過去2個多月,在過去的這段時間里,全國對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關注度居高不下,疫情防控攻堅戰成為全民首要任務!各個行業受疫情影響,在年后未能如期復工復業,一些正常上馬的環保項目節奏放緩。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環境影響評價行業分會秘書長蘇藝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認為,雖然當前疫情對環保行業造成的困境還難以預測,但疫情是對企業未來發展戰略不確定性的一次把脈和歷練。
回首2019年,我國密集出臺環保政策,進一步加大生態環境監管力度,政策紅利逐步凸顯,環保產業已經從政策播種時代進入到全面的政策深耕時代。
未來環保行業發展走向,讓我們拭目以待。
閑言少敘,進入正題。
垃圾分類政策早有出臺,近年來不斷加碼。
對于民眾,由提倡變為強制,法制確立處罰掛鉤,自上而下全面推動。對于地方政府,新增垃圾分類工作成果考核,住建部打分,政績考核下驅動力增強,此次垃圾分類的強制推行將對整個固廢產業鏈產生深遠影響。
垃圾分類是當下制約我國環保事業發展的瓶頸之一,也是造成環境污染、資源再利用困難的根源之一。近年來,我國正加速推進垃圾分類工作。
本篇文章我們來盤點一下2019年一年來針對垃圾分類的專項政策標準、方案類等文件(不含國家及地方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文件)。
TOP1《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在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等46個重點城市(以下簡稱46個重點城市)先行先試基礎上,決定自2019年起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工作目標。到2020年,46個重點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其他地級城市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2年,各地級城市至少有1個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各區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通知》提到,分類運輸環節防止“先分后混”。分類后的生活垃圾必須實行分類運輸,各地級及以上城市要以確保全程分類為目標,建立和完善分類后各類生活垃圾的分類運輸系統。要按照區域內各類生活垃圾的產生量,合理確定收運頻次、收運時間和運輸線路,配足、配齊分類運輸車輛。對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車輛,應噴涂統一、規范、清晰的標志和標識,明示所承運的生活垃圾種類。有中轉需要的,中轉站點應滿足分類運輸、暫存條件,符合密閉、環保、高效的要求。要加大運輸環節管理力度,有物業管理的小區,做好物業部門和環境衛生部門的銜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要加強有害垃圾運輸過程的污染控制,確保環境安全。
TOP2《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條例第三條規定,上海市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全程分類體系,積極推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循環利用。
按照國務院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要求,本市將于2020年底前實現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管理。通過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可以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和資源化利用效率,從而減少生活垃圾焚燒、填埋過程中產生的空氣和水體污染,降低填埋場等垃圾處理設施對土地的占用,優化人居環境,保障城市生態。推行垃圾分類管理,還能引導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生態文明建設,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和公德意識。
如果生活垃圾在投放環節未做到有效分類,后續的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就無從談起。根據“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分類投放的第一責任人,應當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干垃圾”的分類標準,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市民可在“上海發布”“綠色上海”等微信公眾號中查詢具體分類情況。垃圾桶等收集設施也按照分類標準統一圖文標識,區分不同顏色(可回收物-藍色、有害垃圾-紅色、濕垃圾-棕色、干垃圾-黑色)。
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產生的餐廚垃圾、餐廚廢棄油脂應投放到專用的收集容器。房屋裝飾裝修中產生的廢棄物按照建筑垃圾處理,單獨投放到管理責任人設置的堆放場所。廢舊家具等大件垃圾則可預約回收或投放至指定場所,相關辦法正在制定。
條例對單位未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行為,規定可處以五千至五萬元的罰款;對個人將有害垃圾與可回收物、濕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將濕垃圾與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規定可處以五十至二百元的罰款。
TOP3《生活垃圾分類標志》
生活垃圾類別調整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4個大類。
相比于2008版標準,新版《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標準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生活垃圾類別調整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4個大類和11個小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副司長劉李峰表示,隨著垃圾分類工作的深入推進,部分垃圾分類工作與目前的分類模式已不匹配,特別是廚余垃圾、濕垃圾命名等問題上,需要制定更清晰統一的標準。劉李峰說:“四個類別中,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個類別的內涵和定義、名稱都是一致的。另外一種垃圾,在上海叫濕垃圾,其他地方有的叫廚余、有的叫餐廚,命名有不太一樣的地方,在這個方面要盡快統一一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介紹,目前全國46個垃圾分類重點城市居民小區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53.9%,其中上海、廈門、寧波、廣州等14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超過70%。劉李峰介紹:“30個城市已經出臺垃圾分類地方性法規或規章,16個城市將垃圾分類列入立法計劃。中央單位、駐京部隊和各省直機關已經全面推行垃圾分類工作。浙江、福建、廣東3省已出臺地方法規,河北等13省地方法規進入立法程序。地級以上城市,現在按初步統計,三季度末,200多個已經啟動了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TOP4《浙江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標準》
全國首部!浙江發布中國首部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地方性標準
浙江省住建廳發布《浙江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標準》(下稱《標準》),統一了分類設施標志標識和顏色,明確了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置操作規范。這也是中國第一部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地方性標準,將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標準》明確了生活垃圾類別,主要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類,并對“四大類”垃圾的投放規定、收集設置、運輸要求、處理方式、分類標志、收集容器等方面作了明確說明。同時詳述了居民區、農貿食品市場、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醫院、學校等不同場所的垃圾投放點應按照不同區域設置、擺放收集容器等要求。為便于操作,《標準》重點對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等環節的操作流程作了相關規定,細化到不同分類垃圾的投放、運輸車輛配置、裝載方式、裝載標準和運輸要求,每個垃圾投放點、集置點的設置、擺放規定,以及每種分類垃圾宜采取的處理工藝及方式等。除生活垃圾分類類別外,《標準》還對易混入生活垃圾的大件垃圾、園林垃圾和裝修垃圾的種類也作了分類投放、分類處置的具體規范。
TOP5《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意見》
河北省政府發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到2019年底前,各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分別建成5個以上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單位和示范社區。2020年底前,各市公共機構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50%以上,相關企業和居民社區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30%以上。石家莊、邯鄲市作為首批國家垃圾分類試點城市,張家口市作為2022年冬奧會協辦城市,應于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雄安新區要建立具有先進水平的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按照“無廢城市”標準規范做好規劃設計和建設。全面加快以焚燒為主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TOP6《廣州市發布深化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
廣州市發布深化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2021年,力爭居民生活垃圾分類知曉率達到98%以上,與生活垃圾分類相匹配的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達到2.8萬噸/日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40%以上。
2019年,聚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分類處理、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環節的短板和問題,集中力量開展全方位生活垃圾分類宣傳發動,加大監督執法力度,推動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全面啟動與生活垃圾分類相適應的新一輪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力爭居民生活垃圾分類知曉率達到8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2020年,在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分類處理、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政策法規體系建設上取得新突破,督導機制長效運行,宣傳發動持續深入,形成社會各界共同關注、共同參與局面。加快建設與生活垃圾分類相適應的新一輪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力爭居民生活垃圾分類知曉率達到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8%以上。
2021年,形成具有廣州特色的政策完善、機制健全、技術先進、全程閉環、共同參與的生活垃圾分類新格局。力爭居民生活垃圾分類知曉率達到98%以上,與生活垃圾分類相匹配的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達到2.8萬噸/日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40%以上。
TOP7《江蘇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與收運設施配置指南(試行)》
江蘇省為進一步加強科學管理,規范全江蘇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體系,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編制并印發了《江蘇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與收運設施配置指南(試行)》
在推行垃圾分類的過程中,江蘇省不同地市的分類方法也有所不同,有“三分類”的,有“四分類”的,而且分類標準也不一樣。根據江蘇省的實際情況,《指南》作出規定,除南京、蘇州市以外,其他設區城市建成區應在2017年推行“三分類”且大力推行餐廚廢棄物集中處理的基礎上,結合廚余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建設進程,積極推進“四分類”;縣級城市可因地制宜確定實施“三分類”或“四分類”的區域及實施時序。其中,“三分類”是將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四分類”是指將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這里“三分類”或“四分類”指的是居民源的生活垃圾,近幾年推行的城市餐廚廢棄物集中處理則是社會源的垃圾。
對于小區的分類設施配置,《指南》提出,采用相對集中收集時,宜設置不少于1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間(房),可結合小區裝修垃圾、綠化修剪廢棄物、大件垃圾等臨時堆放點合并設置。暫無條件集中收集的小區,仍以樓棟或單元為單位設置垃圾收集桶。
在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方面,實施“四分類”的小區,應配置規范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四類收集容器。實施“三分類”的小區,可暫不設廚余垃圾收集容器。分類收集方面,小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間(房)面積不宜小于20平方米,服務戶數一般不超過1000戶,服務半徑不宜超過300米。有條件的小區應設置可回收物暫存場所。另外,不再是每個單元都要求設置可回收物垃圾桶,定時定點收集和適當撤桶,對于改善小區環境也是非常重要的。
TOP8《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查處規定》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城管可對10類違法行為依法行政處罰
根據《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查處規定》,城管執法部門對10類違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違法行為,可以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一)單位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
(二)個人將有害垃圾與可回收物、濕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將濕垃圾與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
(三)管理責任人未按照要求設置收集容器、設施的;
(四)管理責任人未分類駁運的;
(五)擅自從事有害垃圾、濕垃圾、干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以及濕垃圾、干垃圾經營性處置活動的;
(六)收集、運輸單位未使用專用車輛、船舶,未清晰標示所運輸生活垃圾的類別、未實行密閉運輸或者未安裝在線監測系統的;
(七)收集、運輸單位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運輸,或者將危險廢物、工業固體廢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的;
(八)收集、運輸單位未按照要求將生活垃圾運輸至符合條件的轉運場所的;
(九)處置單位未保持生活垃圾處置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影響生活垃圾及時處置的
(十)處置單位未按照要求分類處置生活垃圾的。
TOP9《海南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
為加強海南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促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和分類處置,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按照省政府的立法工作計劃,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海南省實際,代擬了《海南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
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為以下四類:
(一)可回收物,指未污染的適宜回收和資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廢紙張、廢塑料、廢金屬、廢玻璃、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
(二)有害垃圾,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三)濕垃圾,指家庭、農產品市場、餐飲單位及大型食堂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肉骨殘渣、剩菜剩飯、廢棄食物及食品加工廢料和廢棄食用油脂等;
(四)干垃圾,指個人在單位和家庭日常生活過程中產生的,除有害垃圾、濕垃圾、可回收物之外的生活廢棄物。
TOP10《無錫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無錫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了垃圾分類的規劃與建設、分類投放標準、各類責任主體、推行城鄉一體化、生活垃圾分類全程覆蓋等內容,確定分類標準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法”,結合實際情況,循序漸進的來推進無錫的生活垃圾分類。
“雖然無錫很早就開始實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但由于各個區的分類標準不同,甚至同一區的不同小區分類標準也不同,再加上一些市民分類意識不高、部分地區分類設施建設不到位,在這樣的背景下,《無錫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的誕生有助于解決這些問題。”無錫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人士姚愛軍說。
《條例》還規定,農村居民點生活垃圾納入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系統。極少數人口分散的農村的生活垃圾無法納入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系統的,在充分回收、合理利用的基礎上,可以因地制宜就近進行無害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