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銅陵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全市范圍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推進非電行業氮氧化物深度減排,鋼鐵、焦化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鼓勵燃氣鍋爐實施低氮燃燒,火電、鋼鐵等行業實施煙羽脫白工程。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開展鋼鐵、水泥、有色、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及港口碼頭、船舶運輸、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2019年底前完成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的深度治理。全文如下:
銅陵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銅陵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的通知
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銅陵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銅陵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銅陵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
為加快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和《安徽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皖政〔2018〕8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狠抓秋冬季污染綜合治理,統籌兼顧、系統謀劃、精準施策,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至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約束性指標。全市PM2.5年均濃度降至48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18%以上,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力爭達到8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較2015年下降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2015年分別減排0.37萬噸、1.13萬噸,均比2015年下降17.6%以上。
二、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產業綠色發展
(一)優化產業布局。按期完成全市“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劃定單元細化、精確到每個鄉鎮、社區及工業園區,為優化發展布局、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提供科學指南。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產業結構指導目錄,縣區(銅陵經開區)可根據空氣質量改善需要制訂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建、改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加大區域產業布局調整力度。加快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全市已明確的搬遷改造或關閉企業,要明確時間表,逾期不搬遷改造或關閉的堅決予以停產。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嚴禁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化工企業,加大橫港工業區、循環經濟工業試驗園整治力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兩高”產業準入目錄和產能總量控制政策措施。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新建、改建、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鑄造、建材產能壓減力度。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加快琉璃瓦行業落后產能淘汰,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和已化解過剩產能復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三)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實行拉網式排查,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任務。圍繞高質量發展要求,嚴格落實不搞“一刀切”的要求,本著堵疏結合、分類處置、扶治并舉原則,綜合采取并聯審批消化歷史問題一批、整體評估支持輕微污染的中小企業生存一批、轉型發展促進企業入園一批“三個一批”整治措施,對“散”的企業安排入園計劃,有序加以組織引導,化工企業抓緊搬遷入園;對“亂”的企業有針對性地整改并完善相關手續,確保合法合規地生產經營;對“污”的企業必須采取果斷治理或關停措施。(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
(四)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落實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人行銅陵中支配合)
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加大污染減排力度,騰出更多的環境容量支持經濟效益好、屬于產業鼓勵類的重點項目。全市范圍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推進非電行業氮氧化物深度減排,鋼鐵、焦化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鼓勵燃氣鍋爐實施低氮燃燒,火電、鋼鐵等行業實施煙羽脫白工程。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開展鋼鐵、水泥、有色、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及港口碼頭、船舶運輸、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2019年底前完成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的深度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
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從空間布局優化、產業結構調整、資源高效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推進現有各類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開展橫港工業區等園區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勵集中噴涂中心項目建設。推進工業集聚區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配合)
(五)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推動環保產業集聚發展,以“環保管家”、環境績效合同服務等創新服務方式推進重點示范工程建設,發展壯大“互聯網+環保”、環境大數據及分析應用、第三方環保綜合服務、新型環保服務等領域的環保服務業,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配合)
三、調整能源結構,構建清潔低碳高效能源體系
(六)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嚴格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控制在1300萬噸以內,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進一步下降。嚴格實施新建耗煤項目煤炭減量替代。對電力行業以外的鋼鐵、化工、有色等行業新增耗煤項目,實施煤炭消費量1.5倍減量替代。加大散煤集中整治力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散煤銷售全部清零。按照省下達的煤電機組關停實施計劃,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嚴格控制燃煤機組新增裝機規模,新增用電量主要依靠區域內非化石能源發電和外送電供應。(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銅陵供電公司配合)
(七)實施“煤改氣”和“以電代煤”。加強天然氣供應能力保障,推進琉璃瓦、鑄造等行業天然氣替代煤氣化工程,有序實施燃煤設施煤改氣。結合區域和行業用能特點,積極推進工業生產、交通運輸、農業生產、居民生活等領域實施“以電代煤”。(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銅陵供電公司配合)
(八)持續加強鍋爐監管。鞏固燃煤小鍋爐整治工作成果,確保不出現反彈,全市范圍內禁止新建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動態更新燃煤鍋爐管理清單,2019年底前市建成區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保留的六國化工公司2臺每小時130蒸噸燃煤鍋爐全部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配合)
加大皖能銅陵公司發電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技術改造力度,加快配套供熱管網建設,充分釋放和提高供熱能力,進一步擴大橫港工業區和循環經濟工業試驗園集中供熱覆蓋范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
(九)加強散煤治理。嚴格落實《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改委令第16號)和鍋爐燃煤技術標準,深入實施散煤整治攻堅行動,嚴格落實禁燃區內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措施。加強燃煤煤質管控。持續開展煤炭煤質月度抽檢工作,促進企業加大燃煤煤質整改力度。(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執法局配合)
(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進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落實節能標準,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因地制宜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加大綠色建筑推廣力度,市建成區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
(十一)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有序發展光伏發電,積極探索村級光伏電站建設新模式,科學合理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多元化利用生物質能,加快推進皖能樅陽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一期項目建設。到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和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力爭達到省控目標。(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銅陵供電公司配合)
四、調整運輸結構,發展綠色交通體系
(十二)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制定實施運輸結構調整行動計劃。減少公路運輸比例,提升鐵路運輸能力,大力推進鐵水聯運。到2020年,鐵路貨運量比2017年增長10%,鋼鐵、火電、焦化等重點企業要完善鐵水聯運建設,大幅提高鐵路水運運輸比例,2020年達到50%以上。(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推進集約高效的運輸模式。依托鐵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江和內河港口等,推進多式聯運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鼓勵利用現有鐵路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推動智慧港口、智慧物流、智慧客運樞紐等建設,引導共享租賃、多式聯運、共同配送等方式,降低貨物運輸空載率。(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十三)加快車船結構升級。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應推廣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港口、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應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達到80%。積極推進充電站、充電樁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優先在物流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布局,為承擔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車輛提供便利。(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配合)
大力淘汰老舊車輛。采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嚴格超標排放監管等方式,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開展餐廚廢棄物運輸車輛集中整治。嚴厲打擊非法收運餐廚廢棄物的車輛,確保密閉化運輸,不泄漏、灑落。新增、更新的餐廚廢棄物收運專用車輛推廣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2019年7月1日起,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推進船舶更新升級。全面實施新生產船舶發動機第一階段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電、天然氣等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船舶。順安河等內河應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勵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內河航運船舶。(市交通運輸局牽頭,銅陵海事處配合)
(十四)加快油品質量升級。全市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乙醇汽油和柴油,禁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取消普通柴油標準,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落實國家有關車用汽柴油銷售前加入符合要求的燃油清凈增效劑等措施。(市商務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十五)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構建全市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數據庫,實現排放檢驗機構、維修單位、運輸企業等全鏈條監管。推進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具備條件的安裝污染控制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終端,并與生態環境等部門聯網,協同控制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穩定達標的可免于上線排放檢驗。加強出租車污染防治,鼓勵定期更換三元催化裝置。(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安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污染防治。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港作機械清潔化改造和淘汰,新增和更換的作業機械主要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推動內河船舶改造,加強顆粒物排放控制,開展氮氧化物減排試點。(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配合)
推動靠港船舶使用岸電。加快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建設,主要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電,提高港口碼頭岸電設施使用率。2019年底前,長江銅陵段、順安河等沿線主要港口50%以上專業化泊位(危險貨物泊位除外)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新建碼頭同步規劃、設計、建設岸電設施。(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五、調整用地結構,推進面源污染治理
(十六)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礦山摸底排查,開展綠色礦山創建。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要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原則上全市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配合)
銅陵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銅陵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