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廢鑒定多重困境待解 亟需規范相關標準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版)對部分危廢實行了豁免管理,同時也對(2008版)《名錄》中的部分危廢類別作了調整修訂,體現了國家對危廢依法、從嚴、精細及務實管理的精神,應該說對現階段危廢管理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也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初步認可。按照環保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版)的相關解讀,(2008版)《名錄》危廢在新名錄中取消或“不包括”等廢物雖未列入《名錄》,但仍然需要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是否屬于危險廢物,由此也帶來了危廢鑒定工作的迅速發展。但從實踐看,由于國家層面沒有出臺相應的程序及規范,危廢鑒定工作目前存在著資質不明、管理尺度不一、配套文件不足、公信力弱及惡性競爭的苗頭,如不及時規范,危廢鑒定工作不僅會陷入混亂,也將嚴重影響環保管理部門的形象。
鑒定問題一
鑒定資質認定不一,公信力不足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各省(地)對于危險廢物鑒定主要采取三種管理方式。一是以文件形式明確第三方鑒定或者檢測機構。這種形式以寧夏、甘肅、甘肅、江西為主;甘肅省早在2012年就以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名義發布了《關于公布甘肅省危險廢物屬性鑒別機構名單及鑒別程序的通知》,確定了四家檢測單位作為危險廢物屬性鑒別機構。寧夏回族自治區及青海省也選擇了3家檢測單位作為第三方鑒定或者毒性檢測機構;河北省則以中環科院固體所作為省內鑒定機構。
第二種是由省級固廢監管機構直接負責危險廢物的鑒別工作,并出據鑒別報告。上海、重慶、廣州等省市采取這種形式。第三種是對鑒別程序進行了明確,但對鑒別機構資質認定等未明確,由企業進行自行選擇有條件鑒別機構。浙江、福建省采取這種模式。
以上三種已初步明確鑒定程序的省市在全國約占1/3強,其余省市尚未統計到出臺相關鑒定程序或規定。目前存在問題較多、反響較強烈的,是危廢鑒定準入門檻的尺度不一。以安徽為例,省級層面對危廢鑒定沒有明確要求,由各地市環保局自行掌握。地級環保部門由于沒有可依據的上位鑒定準入標準及要求,故掌握的隨意性較大,如有的地市要求必須要專業鑒別機構出具的鑒別報告,有的只需有CMA實驗室認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危險廢物檢測報告即可,謹慎一點的,則是再組織幾個專家進行論證后以專家認證意見作為依據。危廢鑒定結論泥沙俱下,極大影響了目前危險鑒定工作的與嚴謹。
鑒定問題二
鑒定不是單純檢測的問題
相關省市發布的鑒定機構主要以檢測機構為主,但從目前理論研究及實踐情況看,鑒別絕不僅是一測了之,而是化工、環境、檢測、水處理、設備制造、健康等多學科組成的一個系統,需要專業理論知識及豐富實踐經驗為基礎,檢測工作只是其中很少或者說是一種輔助差別的一個工具。通俗的講,鑒定就象醫生看病,需要對待鑒定廢物進行全面的診斷,診斷過程需要借助儀器的檢查、檢測,但不是說,只要儀器的檢查結果就能代替醫生的診斷。
事實上,由于目前檢測機構具備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全項檢測能力的非常少,檢測機構對于檢測項目的選擇有很大的隨意性,漏檢或者不檢項目對于檢測的結果有可能是決定性。通過簡單的一個檢測報告就能作出非危險特性的結論,不說是草率,至少也是不嚴謹的。
鑒定問題三
需解決配套政策問題
鑒別報告不是終點,企業拿到鑒定報告的終目的是環保部門認可并使廢物得到處置,這需要環保固廢、環評及監察等部門的共同認可,假如配套政策不完善的話,企業會增加很多額外成本。
鑒定問題四
尚存在很多技術難題
在實踐案例中,保健品生產廢物、廢樹脂、廢鹽等鑒定還存在鑒定標準不完善,鑒定技術儲備不足的問題,面對企業的鑒定需求,還需要加強專項技術研究及理論突破,需要中環科院固體所等國家層面危廢鑒定科研單位的課題研究。
目前危廢鑒定工作市場化之路才剛剛開始,亟待國家出臺相關的政策予以規范,以維護鑒定市場的健康發展。據說環保主管部門也醞釀要出臺相關管理文件,但始終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樓。
建議環保部盡快出臺危險廢物鑒定的相關管理辦法及資質要求,同時,應充分發揮第三方組織的作用,由相關危廢鑒定的科研機構牽頭成立危廢鑒定協會,組織開展危險廢物鑒定的研究、培訓、職業證書發放、資質管理等工作,明確行業準入要求;組織、參與或直接起草、論證相關管理規范,開展行業規劃研究;強化危險廢物鑒定相關技術、標準、規范的研究,以盡快規范危險廢物鑒定行為,促進危險廢物鑒定工作的健康有序發展。
(原標題:【危廢觀點】危廢鑒定,要說愛你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