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垃圾處理遭遇滑鐵盧 正規回收渠道亟需建立
醫療廢物可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垃圾”,其“毒性”之強早就被驗證了無數遍。我國衛生部門出示的醫療檢測報告顯示,醫療廢物具有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污染等特征,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幾十、幾百甚至上千倍,處理起來必須格外小心和謹慎,絕不允許這類“有毒物”流入普通的垃圾處理場。
我國現行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并且“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在現實層面,鮮少有醫院和企業嚴格按照規定執行。目前,不少醫院處理醫療垃圾普遍采取的方式有兩種:隨便丟棄或銷售給廢舊收購站,規定也淪為了“一紙空文”。
據專家分析,確保醫療垃圾得到妥善處置,不能止于出臺法律法規,更需要建立醫療垃圾完整處理回收渠道。政府部門應及時出臺措施,引導建設專業的醫療垃圾處理企業,適當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鼓勵它們做強做大,確保從根本上解決廢棄醫療垃圾的問題。
基于廢棄醫療垃圾可能出現的問題和隱憂,打擊和查處就不能只是環保部門一家的事情了,這需要質檢、工商、衛生等部門介入其中。一方面,要找到源頭,查清有多少醫院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處理醫療垃圾;另一方面,要找到去向,找出這些廢舊用品站將醫療垃圾賣給了誰;再一方面,需要查清這些醫療垃圾都變成了什么?這就需要質檢部門和工商部門對企業生產的兒童玩具、塑料餐具進行檢查,防止醫療垃圾禍害廣大消費者。
此外,地方政府應出臺醫療廢物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規定醫療衛生機構必須將醫療廢物分類集中后移交處置單位進行集中處置,不得自行處置等。當然,加大宣傳力度,在農村、城市社區廣泛開展衛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城鄉居民的防范意識也不可或缺。
行之有效的辦法是建立一個醫療垃圾完整處理回收渠道。要依據醫院的使用量測算出醫療垃圾的數量,確保這些醫療垃圾不流入到廢舊物品回收站。應該鼓勵建設專業的醫療垃圾處理企業,實施政府補貼,確保將廢棄醫療垃圾完全處理。只有這樣才能消滅安全隱憂。而實際上,醫療垃圾的處理已經很是凌亂,從“河里撈出的9顆‘人頭’”到“垃圾箱里的‘手臂’”,已經佐證了醫療垃圾處理的隨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