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四小時吸煙兩包半 “霧霾補貼”問君何時來
霧霾補貼,會不會成為沒有辦法的辦法呢?
10月30日,土豪“朱元帥”露面,微信更新了狀態,要給網友發霧霾補貼,“朱元帥”表示這幾天他一直在想著如何將霧霾補貼以紅包的形式發給網友,現在“霧霾補貼”發放規則已經制定好,只要關注微信公眾號,即可按步驟領取霧霾補貼。
署名“江湖”的一位微友30日下午證實,根據“朱元帥”的步驟來,確實可以領到錢,他已經拿搶到了紅包了。
“前幾天我在微信上說要給大家以微信紅包的形式發10萬元霧霾補貼,經過幾天的整理,我已經把領取霧霾補貼的規則整理出來。大家請看下面的文章。說到做到,絕不食言!做一個不折不扣的土豪!歡迎大家監督!”
可是眾多網友紛紛表示,從未收到任何所謂的“霧霾補貼”,“朱元帥“也像人間蒸發了一般,無任何消息,那么”朱元帥“發此條微信的目的何在?難道真像網友說的那樣炒作自己嗎?
不管是不是炒作,但“霧霾補貼”話題的提出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已經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其實,要不要發放“霧霾補貼”并不是一個新鮮話題,去年就有一些跨國企業對在中國大陸工作的外籍高管發放“霧霾補貼”,今年年初,國內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也建議給戶外工作者發放“霧霾補貼”。
在霧霾天氣成為冬春季節的一種常態天氣的現實國情之下,雖然人人都不想要“霧霾補貼”,但是應該發放“霧霾補貼”,這是一種退而求其次的次優選擇,也是一種無奈的選擇。而且,應從制度上將“霧霾補貼”確定為法定補貼。因為像交警、環衛工等戶外工作者在戶外工作,呼吸著更多的霧霾,遭受更多的毒害,身體健康受到的影響更大,“霧霾補貼”,只不過是讓戶外勞動者,在霧霾環境中工作而付出健康犧牲時能夠得到一定的補償。
正方怎么說:應給戶外工作者發“霧霾補貼”
20日中午,西安市的空氣質量指數是210,屬于重度污染。街頭多名環衛工人和交警都表示如果能發放“霧霾補貼”,對他們來說肯定是好事!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謝朝華就提出政府應以“霧霾補貼”的形式,優先為環衛工、建筑工、快遞員、交警等戶外工作者提供護肺支持,保障市民健康呼吸的權益。有網友表示,“霧霾工作者”大多是對城市有突出貢獻的人群,“應該同他們同呼吸,共命運。”
反方怎么說:“霧霾補貼”不能發
“霧霾補貼”該不該發、該怎么發也引發了不小的爭議。有人認為,高溫屬于“天災”,大家都無能為力,發高溫補貼體現了公平公正。霧霾則是人禍居多,為何大家要為污染空氣的人的行為買單呢?
環保志愿者潘晨則認為,人人都是霧霾天的受害者,好的處理辦法就是把污染的產權明晰,產權明晰之后,誰拿到污染空氣的產權,就應交一定的費用。
專家怎么說:戶外工作4小時,相當吸煙兩包半
“不要因為年輕,而忽視自己的身體。”沈陽市第四人民醫院呼吸內科主任田軍說,霧霾讓空氣質量急劇下降,該院呼吸內科病人增加15%-20%?;颊哂泻⒆印⒗先?,也有青壯年。
據了解,一般情況下,直徑大于10微米的污染物顆粒會沉入上呼吸道,并引發鼻炎、上呼吸道感染,直徑在2.5微米至10微米的污染物顆粒會沉入下呼吸道,并進入大氣管、支氣管和肺里,引發慢性氣管炎、哮喘,嚴重的時候會沉入肺部血管,通過血液循環而進入其他器官。有專家甚至指出:“霧霾天氣下,在戶外持續工作4小時,吸入的有毒有害物質相當于吸了兩包半煙。”
在霧霾天氣狀況下,正常人的感冒發病率是平時的2.5倍,所以減少戶外活動是好的預防辦法。可是有些崗位真的顧不得上預防,只能堅守。所以醫生指出,希望相關部門在霧霾天能加強對戶外工作人員的關注,天氣環境惡劣時,適當調整勞動者戶外工作時間,做好防護工作,發放必需的防護物品。好是保障每年至少體檢兩次,尤其是耳鼻喉和心肺功能。
各地怎么做:采取彈性工作制
“發放必要的防護品、規定室外工作時間上限、必要時強制取消室外工作。”在飽受霧霾侵害的北方,一直有聲音期盼霧霾能像高溫那樣受重視,呼喚“霧霾假”的到來。
就在本月初,同樣受霧霾困擾的陜西省,開始實施《陜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它不只惠及戶外勞動者,還惠及很多外出工作的人。
《陜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規定,經預測,關中地區三個及以上相鄰市(區),陜北地區兩個、陜南地區兩個及以上相鄰市同時將發生1日以上AQI(空氣質量指數)500時,發布全省I級預警。霧霾達到I級應急響應時,在執行II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增加多條強制性措施,其中就包括,企事業單位采取彈性工作制。
霧霾天氣里,實行彈性工作制可以降低員工因上下班、戶外工作遭到污染侵害的風險,由此引來一片支持聲。
查閱四川、福州等地制定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可以發現其中也都提到了達到I級預警,企事業單位采取彈性工作制。記者梳理發現,其源于去年環保部“就做好今冬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發出通知”中的規定:當發布別預警時,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強制性減排措施,并采取大型戶外活動停辦、中小學和幼兒園停課、企事業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等措施。
資金怎么來:先開征環境稅,再來談“霧霾補貼”
很多人認為發放“霧霾補貼”難操作,主要是沒有資金來源,其實這并不難辦。
俗話說“誰污染誰買單”,同樣“霧霾補貼”資金理當由污染單位承擔。如此一來,既加大了空氣污染企業的污染成本,在一定程度對治理空氣質量有積極作用,又解決了戶外勞動者的“霧霾補貼”的資金來源。當然,政府應當加強空氣污染的治理力度,爭取早日還市民藍天和新鮮空氣。
根據霧霾的程度及天數向部分戶外勞動者發放專門補貼。這樣的建議,顯然是在效仿高溫補貼,其出發點很好,也很人性化。畢竟,霧霾天在外作業的危害,未必亞于高溫下作業。不過,果真發放的話,問題就來了:霧霾補貼到底該誰埋單?顯然,如果是政府埋單,其實就是納稅人埋單。但是,造成霧霾的元兇,卻并非納稅人,而是污染企業,企業生病納稅人吃藥,這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
就此來說,果真要發放“霧霾補貼”,也應讓污染企業埋單。這就意味著,現實的治理邏輯應該是先開征環境稅,再來談“霧霾補貼”。而事實上,類似的建議并不鮮見—2013中國低碳發展戰略別研討會暨第四屆低碳論壇研究實施環境稅方案;《中國低碳經濟發展報告(2014)》建議適時開征環境稅治理霧霾;國稅總局動議對排污企業專項征稅治理霧霾,等等??梢哉f,開征環境稅在某種意義上已經達成共識,而這,理應盡早啟動,并讓其成為發放“霧霾補貼”的經濟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