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條落實形勢十分嚴峻 “政技”兩手抓或可扭轉局面
中國人均水資源擁有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是人均水資源貧乏的國家之一。中國658個城市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缺水,全國水資源分布極不均衡。據水利部2011年水資源公報顯示,全國北方6區2011年水資源總量為4,918億立方米,占全國水資源總量的21.1%,但總用水量卻占全國的45.3%。
生活污水的排放數量超過工業廢水。2011年我國生活廢水排放量428億噸,占廢水排放總量的65%;而工業廢水排放量231億噸,占35%。
水污染情況非常嚴重
隨著工業發展、城鎮化提速以及人口數量的膨脹,我國面臨著十分嚴峻的水環境形勢。全國主要流域的I~III類水質斷面占64.2%,劣V類占17.2%。雖然1995年后國家就啟動了對“三河三湖”的治理(三河:遼河、海河、淮河,三湖:太湖、巢湖、滇池),但是這些區域目前仍然處于嚴重污染的狀態。
近幾年,中國重大環境污染以及事故頻頻發生,水污染事故占一半左右。監察部的統計分析,國內近幾年每年水污染事故都在1700起以上。水污染已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因水環境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呈顯著上升趨勢。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海洋局等部門,共同編制了《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
水十條出臺
2015年4月16日,國務院正式發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出臺。
向水污染宣戰的槍聲已經打響,這是一場需要持之以恒、全力以赴的戰役。各項數字目標的要求是“時間表”,而措施則是行動的“路線圖”。目前有了宏觀規劃,也有了具體操作指南,對于一場戰役來說,要想取勝,重要的是用扎實的行動去落實既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而只有靠嚴厲的執法、強力的監管、嚴格的考核與問責,才可保障這份時間表和路線圖變為現實。今年兩會上在參加江西代表團的審議時對保護生態環境問題曾表態說:“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不能手軟,不能下不為例。”而這次“水十條”的實施,也必須拿出這種動真格、不達目的決不罷休的氣勢。惟其如此,在這場水污染防治的戰役中,才能取得藍天如洗、碧水長流的終勝利,才能真正治理好我們身邊的水環境。
“水十條”立意的戰略高度,擬動員的資源之廣泛,思路的嚴密、系統,措施之果斷、有力,是我國環境保護史上罕見的。但這也說明我國水環境形勢復雜和治理之艱難。人類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問題越大,水環境的治理難度也就越大,因此,“水十條”落實起來也就越困難。
“水十條”的落實到底難在哪?
缺少一支專業化管理大軍。以我國工業企業散、小、低之現狀,以“水十條”要求之嚴格,環保部門的監管能力顯然存在重大缺口。與“水十條”要求達到的高度相比,其現有監管能力遠遠不夠。完善、系統的環境數據采集和嚴格監管是“水十條”落地的前提,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以及進行相關制度建設。對于大型重點污染企業,應該派駐專員;對于中小企業或園區,應該建立巡視制度,并在縣和鎮配備足夠力量;在技術手段上,可以發展在線監測和自動取樣化驗系統。也可以在政府監管下,吸收環保NGO乃至環境服務類企業進入,提供數據采集和檢測服務。但是,無論怎樣組成這一體系,對污染單位全覆蓋和監管常態化是基本要求。
追求水環境改善的現代治理結構。“水十條”是國家行動計劃,其特點:一是政府推動,很多工作由國家各部委牽頭,而且明確規定地方政府是實施主體;二是注重可操作性,明確到了技術路線和具體措施。但是,大量任務不是政府單打獨斗能夠完成的,應充分調動市場和社會機制參與其中。應以政府為主導,謀求合理的制度架構,形成政府、市場與社會的伙伴關系。由政府掌舵、社會劃槳,大家共同來應對環境挑戰。
面對這么多的困難和挑戰,那么,怎樣才能確保水十條落實到位,還我們一個純凈的水世界呢?
做好以下工作確保“水十條”落實
為此,基層環保部門要貫徹落實好國務院“水十條”,確保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標和任務。當前,迫切要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一是盡快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制度、方案、措施等。“水十條”每一項都明確了責任部門,急需配套相應的制度、方案、措施。如制定或修訂地下水、地表水和海洋等環境質量標準,建立健全價格稅費、收費政策、稅收政策,研究建立流域水生態環境功能分區、管理體系,完善水資源保護考核評價體系等。
二是要把強化科技支撐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當前,水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是我國經濟處于粗放發展階段,工農業生產技術整體落后,資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大。解決環境污染要以工農業生產科技水平進步為基礎,提升環境管理、環境治理各環節技術,加快環保科技研發,加大科研投入,切實解決環境治理技術滯后矛盾。
三是應側重抓好農業、生活污染治理。當前,農業已超過工業成為我國大的面源污染產業。同時,隨著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生活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因此,地方政府要加大農業、生活污染防治力度,綜合運用政策、法治、技術、資金等綜合手段加以推動,加強以獎代補的補助力度,建立相應的管理機制。
四是提升環保業務水平,增強基層執法力量。這是基層嚴格環境執法、積極落實“水十條”的必要條件。當前,基層環境執法普遍存在人手不足、監管任務繁重、疲于應對的狀況,國家要從機構改革整體出發,明晰各級環保部門的職責,根據區域面積、經濟總量、流域和生態監管需要等核定環保機構人員,充實基層執法力量,加強執法培訓管理,提升環境管理業務水平。
(參考資料 慧聰水工業網,龍城微環保,央視財經頻道,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