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查處廢鉛酸蓄電池污染案件
今年7月23日,杭州環境監察支隊、杭州市公安治安支隊聯合調查發現,杭州市蕭山區所前鎮新達路3號的吳敏廢舊電瓶處理廠、杭州蕭山區03省道張亮橋段路邊無名廢舊電瓶處理廠等廠家,在無相關資質的情況下,私自將回收的廢舊電瓶進行拆解、處理,涉嫌污染環境罪。
據不完全統計,杭州每年由汽車、電動車產生的廢鉛酸蓄電池約3萬噸。許多使用電動車的市民(電動車電瓶1年多就需更換)會將廢舊電瓶賣給小商小販,進行非法處理。在環境執法人員的檢查中,杭州安寧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張龍等違法犯罪團伙非法收集、處置廢鉛酸蓄電池一案,就扣押了廢鉛酸蓄電池及拆除件400余噸,目前已批捕20人,涉案金額達1800萬元。
那么,廢鉛酸蓄電池有何危害?
廢鉛酸蓄電池含大量電解液,危害健康
有專業人士表示,廢鉛蓄電池會污染土壤、地表地下水系,而人體鉛含量一旦超標,就會導致智力下降,易誘發惡性腫瘤,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而在一般情況下,我們日常使用的汽車蓄電池(俗稱電瓶)是6個鉛蓄電池串聯成12V的電池組。普通蓄電池的極板由鉛和鉛的氧化物構成,電解液是硫酸的水溶液。一旦遭到破損或拆解時,流出的酸性液體腐蝕性大,會對土壤和水體造成極為嚴重的環境破壞。
1噸再生鉛可節約1360千克標準煤
就廢鉛蓄電池,業內人士算過一筆賬。
當前,我國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已達2000多家,電動車保有量在兩億輛以上,且依然保持每年20%的增速。目前,實際使用的電動車中,其動力電池絕大多數配備鉛蓄電池,約占90%以上。每輛電動車配備12至16公斤的鉛蓄電池,電池壽命基本在兩年左右,因而我國年均產生150—200萬噸廢鉛蓄電池。
而另一方面,從廢鉛蓄電池等含鉛廢料中回收鉛資源,可減少原生鉛礦開采量,再生鉛能耗僅為原生鉛能耗的25.1%—31.4%,每生產1噸再生鉛,可節約1360千克標準煤,減排固廢98.7噸,節水208噸,減排二氧化硫0.66噸,大大減少鉛廢料對環境的污染和資源浪費。
1噸再生鉛可節約1360千克標準煤,年產百萬噸廢鉛蓄電池,若能這些都能得到回收利用,將是一筆多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財富”?
原子經濟法助廢鉛蓄電池處理告別“煙熏火燎”
有消息稱,今年上半年超威“原子經濟法鉛回收項目”達水平獲得五院士的首肯。
據了解,“原子經濟法鉛回收”項目是與當前國內外廢舊鉛酸電池“熱處理”和“濕處理”截然不同的一種全新的回收方法。該方法是通過原子經濟反應,用化學方法將廢鉛電池轉化成可直接利用的鉛粉,處理過程中無煙塵、廢氣、廢水排放,回收利用率高達99%,具有率、高清潔、低能耗、低成本等優勢,是一項徹底改變鉛酸蓄電池回收產業臟、亂、差面貌的重大革命性創新。
據測算,按照“原子經濟法”回收處理自產自銷的廢舊電池,與傳統“火法冶煉”相比,每年可節電0.8億度,節煤8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29萬噸,減少含鉛廢水120萬立方,減少鉛排放量近2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