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水資源嚴重短缺
雖然我國的淡水資源總量為28000億立方米,占水資源的6%,名列世界第四位。但是,我國的人均水資源量只有2300立方米,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在世界排第110位,是人均水資源貧乏的國家之一。盡管如此,近年來,水污染事件的發生卻呈遞增趨勢,僅2014年一季度,全國范圍內媒體曝光的污染事件就有十余起。2011年環境保護部發布的2010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中稱“全國地表水污染依然較重”,204條河流409個監測斷面中劣Ⅴ類水質的斷面比例依然占到了16.4%,其中,黃河、遼河為中度污染,海河為重度污染。另外,湖泊(水庫)的富營養化問題依然突出,在監測營養狀態的26個湖泊(水庫)中,富營養化狀態的占42.3%。
水污染問題已經讓我們憂心忡忡,與此同時,水資源總量也在不斷下降。1997年測量的水資源總量為27855億立方米,2004年就已經下降為24130億立方米,有“母親河”之稱的黃河在1972年出現次斷流,到了1997年僅一年間就斷流226天,近700公里河床干涸;長江上游20多條河流從20世紀50年代起平均萎縮了37.1%,世界自然基金會已經將這條長度與水量均居世界第三的長江,列入世界面臨干涸的10條大河之一。全國600多個城市中,有400多個供水不足,100多個處于嚴重缺水的狀態。
調動市場機制才能解決水問題
對于以上水資源問題國家領導高度重視,親自調研了北京周邊水資源的可持續發展,環保部已將《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報請國務院審議,這無疑會使更多的政策傾斜于技術、設備革新與工程擴建。但是,筆者認為,目前針對水資源的整體規劃與政策導向,行政化色彩過濃、政府買單過多、缺位市場調節。解決水問題應該從調動市場機制、完善水資源配置、激發市場活力入手,通過在水市場中進行水權交易,促使水資源由低效益用途向益用途轉變,增強對水資源的質量監督,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益,使每個用水者都把水資源當做一種經濟資源來看待,從而引導人們的用水習慣和節水意識,從市場的角度合理支配水資源,形成水資源保護、配置、節約的良性循環。
出臺有利于水權交易制度的法律法規
水權交易是指水資源使用權的部分或全部轉讓,通常先由國家將水權分配給各省市,各省市再細分到基層,各地用不完的指標則可以相互交易。之前的水量轉讓是政府之間私下里的相互協調,而水權交易則是在國家賦予地方使用權的基礎上,按照市場原則公開交易。
據了解,2011年水利部制訂《水量分配工作方案》,對全國各地用水指標進行了明確,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微調。水利部松遼水利委員會黨組書記黨連文說,現在將進入水權確認階段。水權配額的確定主要結合兩項指標考量,一是對當前各地用水是否合理進行評估;二是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指標進行用水量的預測。
一方面,我國有關水權交易的法律規定只體現在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個別條款中,對于這一制度來說,立法層級太低,法律規定太少,對水權交易制度的建設很不利。另一方面,水權交易制度的主體、客體,法律規定不明確,使得水權交易在實施層面處于混沌不清的尷尬境地,無法可循、無路可走。
部分地方水利部門人士認為,明晰水權已經成為水利市場化改革的迫切任務。當前要盡快將水權交易條款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借鑒國外“水銀行”制度
第二,借鑒國外的水銀行制度。社會早在20世紀70年代就已經有了水資源的資本化。關于水資源資本化有很多種形式:有水銀行、水資源股票、水資源基金、水資源期權、水資源期貨等,從轉變節水意識、體現水的經濟價值和對蓄水、調水、用水的角度來看,筆者認為水銀行是對水資源進行分配、調用、收益、保護的全面有效手段。
水銀行是儲存有意愿的賣家的水通過為競價方和出價方提供服務信息,建立交易平臺,撮合買賣雙方完成交易的清算所和造市者。
美國愛達荷州州議會指導州水資源局在1979年成立水銀行。其運作方式是沿襲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民間運河公司(canalcompanies)經營租賃水池(rentalpool)的管理方式,在租賃水池中貯存農業多余的水資源,并給缺水用戶供水,在不涉及水權交易的情況下,利用民間運河進行水量輸運,調配地區工業、農業、公共用水,大幅度降低水資源的運輸成本,并提高了水資源交易的時效性。
1991年,美國加州歷經五年的干旱,州政府設立了加州水銀行,并利用水銀行進行救旱。在干旱期水銀行進入水市場,農民購入灌溉水、或抽取地下水、或從水庫引用剩余水等,并由水銀行制定一固定且高于賣水價的售水價,將水售給需水用戶。
美國德州(Texas)位于干旱的沙漠地區,早年即有許多私人的水利公司存在,1993年在州政府的建議下成立了美國德州水銀行。德州水銀行與愛達荷州或加州水銀行的運作方式截然不同,德州水銀行的宗旨為:“避免干旱發生,并使水市場交易更為活潑”。所以水銀行成為水資源買主與賣者之間的中介機制,買賣雙方只要向該州的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提出申請,就可以暫時或移轉水權或所持有的水量。亦即德州水銀行提供各種水價和其它必要的交易信息,活化水市場的信息交流,并進行執法把關。
英國倫敦使用含水層的人工補給進行干旱水資源管理。該城市使用地下含水層作為實體的“水銀行”。Enfield/Haringcy人工補給工程是Thames水務公司為緩解倫敦干旱缺水,滿足倫敦用水緊張局面而進行的幾個地下水戰略工程的一項重要的舉措。該工程由新建的14口補給井和現有的9口補給井組成。能提供戰略水資源是90ML/d。提供的地下水水質滿足英國或歐共體的有關法規標準。該工程不僅可以提供大量的供水水源,還是保持河流不斷流重要水源,產生了很大的生態價值。
水銀行作為中介商,可以采取公示、拍賣等方式確定不同時期水的價格,公布水資源轉讓的報價,促成交易。水權售價和供水成本之間的差價可以用來保證轉讓水資源的運輸成本和項目管理成本。水銀行的運轉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水權的購買、分配、水的輸送,水銀行通過與擁有富余水量的水權人簽訂實現水資源經濟效益大化,實現跨流域、流域內水資源余缺的市場調配,更好地匹配不同需水者對不同水質的需求;實現干旱期間農業、工業及居民用水保障,解決的是缺水城市持續發展所急需解決的水問題。
水資源也是商品
水資源作為一種的資源,千百年來決定著人類的遷徙、繁衍與文明的進步,是人類文明川流不息的源泉。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的的先天性又決定著人類必須與其漸漸枯竭的命運相斗爭。我們亟待解決的問題是怎樣更好地使用水,利用水的價值,做到物盡其用。正如投資大師吉姆·羅杰斯所說:“如果水不見了,整個城市,人類社會都會消失不見;如果沒有了水,一切都將不復存在;你很難有什么作為,中國有水資源問題。當然,你們在試圖解決這一問題;但如果你不能好好解決,那么一切都會消失”。
多年來由于“水”帶有濃重的社會福利色彩,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商品,水的價值和價格的背離,嚴重制約了水行業的發展,水資源因此得不到有效的保護。這種情況在新的歷史形勢下,應當得到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