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關于上海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產品SHCERCIR2上線運行的公告
各交易主體:
為規范上海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保護各參與方的合法權益,維護交易市場秩序,根據《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辦法》《上海市碳普惠管理辦法(試行)》《上海市碳普惠減排量交易規則(試行)》有關規定,現就上海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產品交易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交易場所
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簡稱“上海環交所”)負責組織上海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產品交易。
二、上線時間
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
三、交易產品
本次上線的交易產品是依據上海碳普惠Ⅱ類方法學產生的減排量(交易代碼:SHCERCIR2)。
SHCERCIR2可以用于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自愿碳抵消、自愿碳注銷或者公益捐贈。
四、交易主體
以下主體可以在上海環交所進行SHCERCIR2交易:
1. 碳普惠減排項目申請主體;
2. 碳普惠減排場景申請主體、參與碳普惠場景減排的主體;
3. 碳普惠權益提供主體;
4. 本市納入配額管理的單位;
5. 符合《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機構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的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個人參與SHCERCIR2交易相關制度將另行制定。
五、賬戶開立
交易主體參與SHCERCIR2交易前應完成如下準備工作:
1. 應在碳普惠管理運營平臺開立實名碳普惠賬戶;
2. 應在上海環交所開立實名交易賬戶且開通碳普惠交易權限,已在上海環交所開立交易賬戶的無需再開立;
3. 應在上海環交所指定的結算銀行開立資金賬戶。
六、交易方式
SHCERCIR2交易應當通過上海碳排放現貨交易系統進行,可以采取掛牌交易、協議轉讓或經市生態環境局批準的其他方式。掛牌交易單筆買賣最大申報數量應當小于1萬噸,協議轉讓單筆買賣最小申報數量應當不小于1萬噸。
七、交易時間
掛牌交易的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4:00。協議轉讓的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5:00。遇法定節假日調整的除外。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延。
根據市場發展需要,上海環交所可以調整交易時間,并予以公告。
八、漲跌幅限制
SHCERCIR2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制度。掛牌交易的成交價格在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10%之間確定;協議轉讓的成交價格在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30%之間確定。
九、手續費收取
SHCERCIR2交易的收費標準根據《關于調整碳排放配額及溫室氣體核證自愿減排量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滬環境交[2019]9號)有關規定執行。
十、其他事項
(一)交易主體在參與SHCERCIR2交易前,應確保其碳普惠賬戶、交易賬戶及結算賬戶已開戶。
特此公告。
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原標題:【環交所新聞】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關于上海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產品SHCERCIR2上線運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