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發
《蘇州市推動智能車聯網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擬對獲評的蘇州市獨角獸培育企業,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支持,最多支持五年,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對于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市、縣級市(區)聯動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對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100萬元獎勵。本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所涉及資金按原渠道和財政體制要求落實。
原文如下↓
蘇州市推動智能車聯網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了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1030”產業體系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汽車“車路云一體化”應用試點城市建設,進一步提升產業自主創新能力,推動我市智能車聯網和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推動產業集聚發展
(一)推動試點示范區建設。鼓勵各地積極參與智能網聯汽車“車路云一體化”應用試點城市建設,爭創江蘇省車聯網和智能網聯汽車先行先試區,在標準完善、技術創新、產業集聚、基礎設施建設和場景應用等方面,布局適度超前、政策先行先試。對獲評國家級、省級智能車聯網或新能源汽車產業集聚區、先導區、示范基地等榮譽的,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二)加強企業梯次培育。對獲評的蘇州市獨角獸培育企業,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支持,最多支持五年,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對于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市、縣級市(區)聯動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對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三)鼓勵企業擴大有效投入。統籌國家、省和市制造業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對智能車聯網和新能源汽車領域制造業企業設備更新及“智改數轉網聯”相關軟硬件設備購置貸款統籌給予3個百分點貼息。鼓勵企業技術改造和增資擴產,對制造業企業當年度設備投入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照設備投資額5%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四)推動汽車電子高質量發展。推進車規級
芯片、域控制器、智能座艙、自動駕駛算法、智能
傳感器等產業鏈核心領域汽車電子業務發展,鼓勵企業采購自主可控汽車電子產品。支持企業、產線或產品通過汽車芯片車規級認證,對通過汽車芯片車規級認證的,按照實際認證費用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二、提升產業創新能力
(五)打造高能級創新載體。統籌先進技術研究院獎補資金,對認定的蘇州市創新領軍企業先進技術研究院,連續三年每年按研發投入的10%給予補助,累計最高補助5000萬元。對新獲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配套支持,對國家級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最高2000萬元、3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
(六)建設高水平實驗室體系。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行業龍頭企業等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的單位創建智能車聯網和新能源汽車實驗室,爭創全國重點實驗室,分類分階段給予最高2億元支持。積極參與省級重點實驗室重組工作,對獲批的省重點實驗室、省工程技術聯合實驗室,給予最高2000萬元支持。布局建設蘇州市智能車聯網實驗室,對認定的實驗室在建設期內新增的設備及研發投入,按照實際投入的20%給予補助,單個實驗室最高補助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七)加強核心技術攻關。支持企業牽頭承擔智能車聯網和新能源汽車領域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給予最高2000萬元支持。支持企業、高校院所加快實施一批“揭榜掛帥”攻關項目,重點突破“三電”系統、高精度視覺傳感器、毫米波雷達、激光雷達、線控底盤、車規級芯片、域控制器、智能駕駛操作系統、智能座艙、大模型等智能車聯網和新能源汽車關鍵核心技術,單個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鼓勵創新聯合體建設,對蘇州市創新聯合體給予最高2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八)加速科技成果轉化。鼓勵智能車聯網和新能源汽車領域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培育一批重大創新產品,單個項目給予最高2000萬元支持。培育發展蘇州市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工程化服務平臺等新型成果轉化服務機構,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九)鼓勵大模型創新應用。支持研發行業專用大模型產品,對參數量超千億的通用大模型、參數量超百億的專業大模型,且典型應用場景不少于5個的,按照項目算力使用成本的50%,給予大模型建設方每年最高300萬元,最多3年的算力成本補貼。(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三、強化產業要素保障
(十)推動智算平臺和數據資源庫建設。按照商業化運營模式,支持智能車聯網行業頭部企業新建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按建設總投資20%給予最高2000萬元支持。加強蘇州市公共算力服務平臺建設,支持科技企業使用“算力券”降低智算使用成本,對符合條件的算力使用方,按實際支付人工智能算力費用20%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補貼。支持建設車路云場景數據集,鼓勵開發車路云數據產品,推動智能車聯網數據交易運用。(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數據局、蘇數科集團)
(十一)加快標準體系建設。鼓勵企業、高校院所等參與智能車聯網和新能源汽車領域標準研制,提升行業話語權。對主導、參與各類標準制修訂工作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資助,對主導國際、國家標準制定工作的,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項、50萬元/項的資助。發揮蘇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預審服務功能,優化智能車聯網和新能源汽車領域專利申請預審服務,加快專利審查授權。(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十二)加強高端人才引育。鼓勵智能車聯網和新能源汽車領域企業引進高端人才開展重大技術攻關,對掌握核心技術和知識產權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給予最高3000萬元項目支持和最高200萬元購房補貼。按相關規定賦予產業鏈重點企業市級人才計劃自主認定權,引進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無需評審可直接認定。實施優秀人才專項獎勵,對年工資薪金100萬元以上的高端人才,根據其對產業發展、自主創新等方面的貢獻,可給予累計不超過120萬元的獎勵。深入實施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經認定的人才可獲得最高30萬元薪酬補貼。(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十三)強化金融資本支撐。鼓勵設立面向智能車聯網領域的天使基金、投資基金、產業基金。聚焦種子期、初創期項目,加大國有資本直接投資力度。加強對智能車聯網企業的上市輔導,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對銀行發放科技貸款的損失,給予最高1000萬元科技信貸風險補償,對科技保險創新險種產生的損失,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償。對企業科技貸款利息、科技保險保費依法給予補貼。鼓勵保險機構開發面向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商業化應用的保險產品。(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蘇創投集團、國投集團、國發集團)
(十四)打造高端交流平臺。支持舉辦智能車聯網和新能源汽車領域科技創業大賽、科技招商活動,以及產業技術峰會和各類展會,每場活動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充分發揮長三角境外投資促進中心等平臺作用,為“走出去”企業提供集成化、專業化服務,助力企業國際化發展。(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
四、完善產業發展生態
(十五)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進縣鄉、進園區、進機關活動,做好線上宣傳、大眾科普等工作。積極開展新能源汽車促消費活動,加強政策支持力度,鼓勵購買新能源汽車,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車在汽車保有量中的占比。(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機關事務局)
(十六)拓展新能源汽車應用場景。大力推動新能源汽車在公務用車以及出租(含網約車)、環衛、郵政、城市物流配送、港口等公共領域應用。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按照報廢車輛類型、提前報廢時間和新購置車輛動力類型等,實施差別化補貼標準,鼓勵購置新能源營運貨車。大力推動新能源車在渣土運輸行業中應用,鼓勵建設工程項目優先使用新能源渣土車。(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機關事務局、市工信局、市國資委、市郵政管理局)
(十七)探索放寬新能源汽車路權。探索對新能源渣土車、環衛車、城市配送貨車等實行差異化路權管理,在通行時間、通行線路等方面適當給予通行便利。對使用新能源渣土車的建筑工地,依法加大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豁免企業培育力度。對新能源渣土車運輸企業年度核準給予快速辦理,逐年提升新能源渣土車運輸作業參與率。(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十八)支持跨域道路測試互認互通。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測試道路全域開放,有序開放城市街區、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鄉村道路、港口等作為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及商業化應用場景。對已經或者正在國內其他地區開展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商業化應用的智能網聯汽車,可以按照規定接入市級云控平臺,并在本市指定區域內進行相應的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商業化應用。推進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區域內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牌照和測試結果互認互通。(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十九)推動智能網聯汽車規模化應用。圍繞公共管理、示范運營、公共服務等方面,遴選一批智能車聯網典型示范應用場景,按照項目總投入的2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100萬元。支持無人物流配送、無人環衛、無人售賣等低速無人裝備規模化應用。支持高度自動駕駛、完全自動駕駛在智能公交、智慧乘用、智慧物流等領域創新應用,加快實現完全自動駕駛進程。鼓勵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對申請在全市公開道路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并接入市級云控平臺的企業,按照車輛測試牌照申請有關檢測費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局、市郵政管理局、公交集團)
(二十)推動“車路云一體化”商業模式創新。支持市級運營公司聯合各地區建立產權清晰的投資運營機制,將車聯網基礎設施納入城市和交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范疇。加速公共服務平臺應用與服務,鼓勵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接入和使用市級云控平臺服務,對于使用相關服務的,按照使用費的20%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推動車企、圖商、電信運營商、出行服務商等開展跨領域業務合作,挖掘智能車聯網數據價值,共同開發出“車路云”特色產品,同時鼓勵收費分成等模式創新,推動形成全生命周期的價值鏈閉環。(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蘇數科集團)
本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所涉及資金按原渠道和財政體制要求落實。本文件由蘇州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相關政策責任單位承擔并制定實施細則,推動政策免申即享、直達快享,加強部門履職監管,落實各項廉潔要求。同一主體符合本市多項同類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執行期間如遇有關政策規定調整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