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方案》,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湛江市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2024年2月27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督察組于2024年5月24日向湛江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凌鋒通報督察報告,湛江市委書記劉紅兵作表態發言,湛江市市長曾進澤主持會議。李智廣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湛江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湛江市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堅持以綠美湛江生態建設為牽引,以建設“紅樹林之城”為抓手,攻堅克難、久久為功,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取得良好成效。
湛江市委、市政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轉變觀念、壓實責任,不斷增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自覺性主動性。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帶頭扛起政治責任,直接掛點督導九洲江排里、營仔等國考斷面,現場推動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解決,帶動各級各部門堅決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形成齊抓共管良好局面。
全力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打造綠色鋼鐵、綠色石化、綠色能源三大千億元級產業集群,寶鋼湛江鋼鐵成為全國首家實現廢水零排放的大型鋼鐵企業,中科煉化獲評全國“煉化一體化綠色發展先進水平”單位。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建成海上風電項目4個、陸上風電項目27個,投產光伏發電項目42個,陸上風電和光伏并網規模分別占全省25.8%、18.6%,全省排名第一。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1年以來湛江市空氣質量穩居全省前列,PM2.5平均濃度逐年下降,2023年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相比2022年同期改善2.2%。全市7個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100%,袂花江黃竹尾水閘斷面較考核目標Ⅳ類提升至Ⅲ類,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100%。
“紅樹林之城”建設成效顯著。高標準制定并實施《湛江市紅樹林保護修復規劃(2021-2025年)》《湛江市紅樹林濕地保護條例》,保護機制越發健全。率先開展“紅樹林種植+養殖耦合”生態型經濟試點工作。深入實施綠美湛江生態建設“七大行動”,完成紅樹林修復1553公頃,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鳥類種類從2002年的194種增加到2023年的312種,紅樹林生物多樣性持續增長。
湛江市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24年2月底,督察組交辦的218件信訪舉報問題已辦結或階段性辦結210件,責令36家單位整改,立案處罰10家。
督察指出,湛江市對標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大,部分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部分重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動落實不到位。
部分地方和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結率較低,部分非法采礦案件辦理緩慢,未能對非法采砂采石行為形成震懾。相關部門未落實禁止露天焚燒工作責任,全市焚燒垃圾、秸稈現象頻發。
中心城區黑臭水體返黑返臭問題未完成整改。按要求湛江市應于2023年年底前消除中心城區黑臭水體,但中心城區水系綜合治理第二階段項目比原計劃推遲約一年才全面開工建設,導致未能按時完成任務。
湛江市建筑垃圾處理處置工作謀劃不足,未依法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有關規劃,各縣(市)建筑垃圾處置能力長期存在缺口。海漂垃圾清理和保潔工作機制未完善,部分海岸仍有垃圾堆存。
二是美麗河湖和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仍存在問題。
部分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推進不力。遂溪縣遂溪河羅屋田橋省考斷面2023年水質不穩定,流域內生活污水處理能力不足,應建成的遂溪縣濱河新區污水處理廠(一期)仍未建成投入運行;縣城污水收集率較低,管網空白區域較大,臨時應急的沿岸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旁有污水溢流入河。廉江市長青水庫庫區沿岸農業面源和養殖污染管控不到位,下游仙人域和嶺背下省考斷面水質未達標。
部分縣(市、區)城區污水處理短板明顯。應于“十三五”期間建成的兩座生活污水處理廠未動工,影響湛江市區西城片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雷州市污水處理能力不足,城區僅有一座日處理能力2萬噸的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水收集率較低,部分已收集的生活污水直接在污水處理廠進水口前溢流。
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緩慢,仍有部分水源地環境問題未完成整治。鶴地水庫流域內養殖污染整治推進力度不夠,仍有部分養殖場未清退或未完成配套糞污處理設施。
部分海洋自然保護區監管不力。徐聞縣針對徐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違規養殖問題一直未制定明確的退養政策,保護區清理整治專項行動進展緩慢。
三是農業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相對薄弱。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未落實落細。湛江市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管網不配套、運行不正常等現象較為普遍。吳川市部分已上報建成設施仍未通電或未安裝設備,部分已投運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支次管網建設不完善。雷州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約50%,2025年完成全覆蓋任務難度較大。
部分鎮級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2021年湛江市自報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完成全覆蓋,但仍有部分鎮級污水處理設施未完成竣工驗收,無法穩定運行。部分縣(市、區)鎮級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存在空白區,支次管網不完善,進水負荷、濃度均較低。
村鎮生活垃圾收集處理不夠規范。湛江市鎮級垃圾轉運站運行不規范問題普遍存在,部分村級垃圾收運點管理混亂,無法實現每日定期轉運,存在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現象。
水產養殖整治和監管不到位。全市養殖證核發面積占總養殖面積不到四分之一,坡頭區、遂溪縣、雷州市發證率較低。水產養殖向無人海島無序擴散,存在水產養殖公司擅自在無居民海島建設工廠化養殖設施。
四是部分突出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部分工業園區環境管理水平較低。部分省級以上園區仍未完成規劃環評或規劃跟蹤環評。廉江市沙塘、金山工業集聚區未完善配套污水管網建設,園區污水處理廠在2021年建成后長期閑置。部分園區項目入園把關不嚴,廉江市沙塘工業集聚區已投產的31家企業中有18家未依法辦理環保相關手續。
一些傳統產業亟待綠色轉型升級。廉江市塘蓬鎮石材加工行業普遍未配套污染防治措施。抽查發現3家石材企業粉塵、噪音污染嚴重,加工廢水僅簡單收集至無防滲措施的坑塘。雷州市部分水果加工企業環境管理水平落后,隨意棄置廢棄菠蘿皮和不合格成品,存在環境污染風險。
部分群眾關心問題解決不徹底。針對群眾反映的牛蛙養殖污染問題,有關部門未建立長效治理機制,養殖污染問題未有效解決,本次督察群眾針對牛蛙養殖污染仍有投訴。
督察要求,湛江市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在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方面走在前列、作出表率,守護好“紅樹林之城”。嚴格控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加快補齊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全力推進城市建成區中心水系治理,加強自然保護地和工業園區環境保護監管,破解農村環境整治、海水養殖尾水治理等難題,進一步推動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依規依紀依法嚴肅、精準、有效開展問責。
督察強調,湛江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湛江市委、市政府處理。
原標題: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湛江市反饋督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