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等三部門聯合出臺《關于推薦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的通知》,將以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紙、原料藥、電鍍、農副食品加工、工業涂裝等行業為重點,選取園區、產業集群和重點區域、流域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探索若干具有引領示范作用的審核新模式,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經驗、管理規范和典型案例成果。
試點原則上以2年為一個試點周期,試點實施結束后,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會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開展試點總結,總結成效與經驗,匯總試點成果,組織相應推廣活動。
原文如下↓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推薦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的通知
各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好《“十四五”全國清潔生產推行方案》和《廣西“十四五”清潔生產實施方案》,強化清潔生產在重點行業、重點區域減污降碳和產業升級改造中的重要作用,結合我區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創新需求,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會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目標
以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紙、原料藥、電鍍、農副食品加工、工業涂裝等行業為重點,選取園區、產業集群和重點區域、流域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探索若干具有引領示范作用的審核新模式,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經驗、管理規范和典型案例成果,并在全區范圍進行推廣,快速有效提升清潔生產覆蓋范圍和水平,形成對傳統行業清潔化改造、綠色化改造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有效支撐。
二、試點內容
清潔生產審核創新以試點項目的形式開展,分為以下4類:
(一)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整體審核創新
以區域內的重點行業企業為試點對象,開展行業生產工藝全過程診斷,避免單個企業審核過程簡單復制和人力、財力的重復投入,梳理行業關鍵共性問題,形成并實施具有行業特色的清潔生產方案,充分發揮行業清潔生產審核效能,推進行業企業實施績效分級管理,提升整體清潔生產水平。
(二)工業園區(產業集群)清潔生產整體審核創新
以工業園區或產業集群企業為試點對象,識別工業園區或產業集群主要污染物排放、資源能源消耗的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工藝,開展集中式清潔生產審核,充分挖掘減排潛力,改進技術工藝和流程,優化生產過程控制,完善環保基礎設施綠色低碳改造,推動園區層面基礎設施共建共享、能源及余熱資源梯級利用,提高管理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實現污染物集中安全處置和深度處理。
(三)企業簡易清潔生產審核創新
以非重點行業企業為試點對象,根據企業的生產工藝情況、技術裝備水平、能源資源消耗狀況和環境影響程度的不同,在傳統全面審核的基礎上,在企業概況、審核準備、預審核、方案的產生和篩選等過程進行適當簡化,減少審核時間,探索實施差別化、集中連片快速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企業評價認證等審核模式。
(四)重點區域和流域清潔生產協同審核創新
以重點區域和流域內的企業為試點對象,以區域和流域內特征污染物協同治理為重點,開展涉及特征污染物企業的協同審核,強化多污染源協同治理、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多區域協同共治。鼓勵漓江、南流江、欽江、九洲江、西江(梧州段)等重點流域開展農副食品加工、印染、化工等行業企業的清潔生產協同審核,推進氨氮和磷減排。
三、申報與實施主體
本次試點申報與實施主體為縣(市、區)人民政府或縣(市、區)級政府組成部門、園區管理機構等,且為同一主體。
四、申報條件
(一)試點對象3年內未被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或因環境問題被媒體曝光。
(二)試點對象、申報與實施主體具有良好的清潔生產工作基礎,具備清潔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和機制安排,以及明確的資金支持來源。
(三)試點工業園區具有明確的園區邊界和組織管理機構,原則上不跨地級行政區域,且具有較好的產業發展基礎,企業集群形成明確的集聚形態。
(四)鼓勵市級部門開展市內重點區域和流域清潔生產協同審核創新試點。
五、實施程序
(一)試點申報
市級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指導轄區內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或縣(市、區)級政府組成部門、園區管理機構自愿申報。申報試點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或縣(市、區)級政府組成部門、園區管理機構組織開展申報工作,因地制宜制定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見附件)并做好前期準備工作。試點項目經市級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匯總審核同意后,報送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試點評審
試點評審工作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會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包含形式校核、專家咨詢、現場調查3個環節。
1.形式校核。重點校核試點實施方案的質量、推薦單位意見情況等,校核與試點通知要求的符合性。
2.專家咨詢。組織專家就試點實施方案進行技術評估。從試點思路、目標的符合性、試點內容的合理性與科學性、試點成果的創新性與可復制性等方面進行評價。評選出工作基礎扎實、方案可行性強、創新性顯著、可復制性高的項目。
3.現場調查。結合形式校核和專家咨詢情況,組織專家赴試點項目所在地現場調查。重點核實現場實際情況與申報內容是否相符,以及清潔生產其他相關問題。
根據試點評審結果確定“同意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名單”。
(三)試點實施
試點實施主體應依據試點實施方案,積極組織相關單位開展試點項目推進工作,做好過程管理和試點產出成果管理,及時總結試點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
(四)試點評估
試點工作結束后,試點實施主體應對試點績效進行評估,統計節能、節水、節材、減污、降碳等績效,分析節約人力財力投入、節省時間、減輕企業負擔、與相關環境管理制度銜接等方面優勢,評價整體審核前后各項清潔生產指標的改善情況,分析清潔生產水平提升目標完成情況。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會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試點績效評估情況,參照《清潔生產促進法》《清潔生產審核辦法》《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與驗收指南》等有關法律和規定的要求,對試點工作開展驗收,并發布“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名單”。
(五)經驗總結
試點原則上以2年為一個試點周期,試點實施結束后,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會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開展試點總結,總結成效與經驗,匯總試點成果,組織相應推廣活動。
六、政策支持
(一)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按照清潔生產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名單”中的項目予以獎勵和支持。各級生態環境、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對上述項目申報各自領域財政獎勵補助資金項目的給予優先支持。
(二)對于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的“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名單”中的試點對象所屬范圍內單個企業,視同開展一次清潔生產審核。
七、材料報送
請各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請各申報單位認真編制試點實施方案,并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將實施方案和市級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推薦函合訂膠裝成冊,一式兩份寄送至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逾期不予受理),同時將實施方案材料電子件,打包發送至聯系人郵箱,材料電子件總大小不超過50M,郵件題目格式要求為“2023+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名稱”。
八、聯系方式
(一)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科財處 韋敏
電話:(0771)5773998,18277399706
郵箱:kcc@sthjt.gxzf.gov.cn
地址:南寧市青秀區佛子嶺路16號
(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環資處 嚴宵
電話:(0771)2328385,18977618288
郵箱:huanzichu@gxi.gov.cn
地址:南寧市民族大道111-1號廣西發展大廈
(三)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歐陽朋
電話:(0771)8095256,13878871983
郵箱:gx21308@163.com
地址:南寧市民族大道113號廣西無線電監測大廈
(四)自治區環科院清潔生產研究中心 盧詩潔
電話:(0771)2289706,15850682019
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教育路5號
附件:《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