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引導性通告
為促進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引導社會資本理性投資,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國辦函〔2021〕47號)和《河北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行動方案》(冀政辦字〔2021〕83號)的有關要求,現發布河北省2023年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投資引導性通告。
一、全省危險廢物產生情況
2022年,全省危險廢物產生總量為598.63萬噸。按照危險廢物類別,全省危險廢物產生量前五的廢物類別依次為HW34廢酸223.37萬噸,HW11精(蒸)餾殘渣210.78萬噸,HW18焚燒處置殘渣77.94萬噸,HW49其他廢物16.36萬噸,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12.95萬噸;按照危險廢物處置方式,產廢單位自行利用處置301.72萬噸,委外利用處置297.82萬噸(含往年貯存量),其中轉移至豁免單位利用處置204.94萬噸,轉移至經營單位利用處置92.88萬噸。
二、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情況
從整體建設規模分析,截至目前,全省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90家,總核準規模446.18萬噸/年。其中,焚燒處置持證單位30家,核準規模58.46萬噸/年;物化處置持證單位18家,核準規模27.66萬噸/年;填埋處置持證單位8家,核準規模23.52萬噸/年;綜合利用持證單位60家,核準規模305.74萬噸/年;水泥窯協同處置持證單位10家,核準規模27.10萬噸/年;其它處置方式3家,核準規模3.70萬噸/年。
從在產處置設施運行情況分析,2022年,全省經營單位焚燒處置平均負荷率為53.51%;物化處置平均負荷率為15.98%;填埋處置平均負荷率為69.78%;水泥窯協同處置平均負荷率為25.57%。
從在產利用設施運行情況分析,2022年,廢礦物油利用平均負荷率為14.10%,廢酸利用平均負荷率為47.20%,廢催化劑利用平均負荷率為28.69%,廢線路板利用平均負荷率為9.47%;廢鉛酸蓄電池利用平均負荷率為34.15%。
總體上,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十三五”時期以來不斷完善和提升,基本形成焚燒、填埋、物化、水泥窯協同處置、綜合利用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綜合利用處置體系,能力較為充裕,部分類別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已顯富余,實際生產經營負荷不高,個別利用處置設施存在長期閑置的情況,產業鏈向下延伸不足,存在同質化競爭現象。
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投資建議
目前,我省全域開展“無廢城市”建設,不斷深化危險廢物管理審批改革,鼓勵“無廢集團”“無廢園區”“無廢工廠”建設,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直接填埋量。新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應立足于我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缺口,與所在區域產廢量相匹配;鼓勵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先進技術的研發、應用、示范和推廣,支持填補我省危險廢物利用空白的新技術項目,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產品應達到國家、地方或行業通行標準;鼓勵現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提標升級、產業鏈延伸,提升專業化運營水平;在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區域內利用技術成熟、資源化程度高的危險廢物實行“點對點”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試點;鼓勵各類各類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建設,提升服務社會源能力水平。
謹慎投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建設項目:包括危險廢物焚燒、填埋建設項目,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以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為主要來源的資源化利用建設項目;廢礦物油、廢
電路板、廢鉛蓄電池、廢催化劑、二次鋁灰等同質化利用項目;采用預處理方式和利用后的產物不符合相關產品技術標準及產業政策、生態環境保護有關管理要求的建設項目。建議投資者理性判斷我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市場,在投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時,應充分做好項目可行性論證和市場調研,防范投資風險。
特此通告。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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