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市)人民政府,晉中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晉中市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晉中市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市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全面強化水污染物入河管控,促進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鞏固提升,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全省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22〕102號),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確定排污口責任主體,推進排污口分類整治;2024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2025年底前,建成政策體系比較完備、技術體系比較科學、管理體系比較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體系。
二、工作任務
(一)開展排查溯源
1.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入河排污口(以下簡稱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過管道、溝、渠等排污通道向環境水體排放污水的口門,是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節點。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要在摸清本轄區河流分布、水系流向的基礎上,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不缺不漏”的要求,在現有排污口清單基礎上,再次對本地區所有排污口進行“拉網式”踏勘排查、核實,填寫《 縣(區、市)入河排污口清單》(見附件1)。排查工作要于202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排污口清單要根據后續排污口分類整治、設置審核、登記備案信息動態更新。
2.確定責任主體。要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則,逐一明確排污口責任主體,責任主體負責污染源頭治理以及排污口的整治、規范化建設及日常維護管理等工作,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根據排污口污染來源,溯源排污單位及其隸屬關系,確定責任主體;經溯源后仍無法確定責任主體的,由屬地政府作為責任主體,或由其指定責任主體。排污口與責任主體要一一對應,確保不重不漏。責任主體確認工作要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
(二)實施分類整治
3.規范排污口分類。根據排污口責任主體所屬行業及其排放特征,對應《各類型入河排污口代碼》(見附件3)標準,對各排污口科學分類,規范其一、二級分類和代碼。2023年8月底前完成各排污口命名及分類工作。
4.明確整治要求。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要求,遵循“問題導向、標本兼治、截污治污、分類處置、屬地負責、部門聯動”的原則,扎實開展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結合各地實際,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確取締清單、合并清單、規范整治清單、整治措施、責任主體、完成期限等內容,及時推進分類整治工作。整治方案于2023年10月底前報市生態環境局備案。
5.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泉域重點保護區、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區域內設置的排污口,依法責令拆除或關閉。違法排污口取締工作要于2024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6.清理合并一批。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生活污水散排口要予以清理合并,生活污水依法規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網,全部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嚴禁合并、封堵城鎮雨洪排口,防止影響汛期排水防澇安全。
各類園區(或開發區)內工業企業、園區外焦化和化工企業要實施雨污分流改造,推動廠區初期雨水收集處理不外排,化工園區、焦化企業廢水循環利用零排放。園區(或開發區)內各工業企業廢水需經預處理達到行業排放標準或園區集中水處理設施來水水質接納標準后,通過截污納管由園區(或開發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處理。每個園區(或開發區)只保留一個集中水處理設施排污口和一個雨洪排口。園區(或開發區)外的工礦企業,原則上一個企業只保留兩個排污口(一個工礦企業排污口和一個雨洪排口),對于廠區較大或有多個廠區的,應盡可能清理合并,清理合并后經認定確有必要保留其他排污口的,應嚴格按照審核權限進行排污口設置審核。
汾河流域新建工業企業生產廢水不得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已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的工業廢水應當逐步退出。海河流域已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的工業廢水,經評估認定為污染物不能被污水處理廠有效處理,或可能影響污水處理廠出水穩定達標的,依法限期退出,退出前向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的工業廢水水質需達到行業特別排放限值。
農村生活污水散排口要結合實際實施分類整治。對于城鎮周邊的農村生活污水,鼓勵納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對于村莊人口少、污水日產生量小于500立方米的村莊,鼓勵采用罐車收集轉運;對于村莊人口較為集聚、污水日產生量大于500立方米的村莊,建設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統一設置一個排污口。
嚴禁大中型灌區農田灌溉退水直排入河,鼓勵通過建設生態溝渠、穩定塘、人工濕地等設施,進行儲蓄凈化,重復用于農灌。
對于集中分布、連片聚集的中小型水產養殖散排口,鼓勵統一收集處理養殖尾水,設置統一的排污口。
排污口清理合并工作要于2024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7.規范整治一批。對存在借道排污的排污口,相關主管部門要組織清理違規接入的支管、支線,原則上一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對確需多個排污單位共用一個排污口的,要責成各排污單位分清責任,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對存在布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線,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調整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線走向、污水管網改造及更新、修復、設置檢查井等措施進行整治。排污口規范整治工作要于2024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
8.確定保留清單。通過對排污口進行取締、合并、規范整治,最終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單。排污口保留清單要于2024年11月底前報市生態環境局備案。
9.開展規范化建設。所有保留的排污口,均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排污口標識牌設置規則設立規范的標識牌。工業廢水排污口及城鎮污水處理廠等重點排污口,要按照要求開展規范化建設(包括采樣點的規范、流量監測設施的配備、標識牌的豎立、視頻監控的安裝、必要檢查井的設置、現有設施的更新維護等)。對工礦企業雨洪排口、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管網溢流口,要加裝視頻監控,建設出水口閘閥,實行汛期打開、非汛期關閉的精準管控措施。排污口規范化建設工作要于2024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嚴格監督管理
10.加強規劃引領。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各類規劃制定時,要水陸統籌,以水定岸,充分考慮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根據受納水體生態環境功能和考核目標,嚴格排污口設置。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要對排污口設置進行嚴格審核把關,明確排污口位置、水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對地表水環境質量和考核斷面的影響,提出對水環境影響的減緩措施,從源頭防止排污口無序設置。
11.嚴格設置審核。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按照審核權限,依法對工礦企業、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及養殖小區、規模化水產養殖排污口實行設置審核;對工礦企業雨洪排口、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雨洪排口、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排污口、規模以下水產養殖排污口、大中型灌區排口、城市雨洪排口、農村(包括鄉鎮)污水處理設施排污口等共7類入河排污口設置實行登記備案管理,按要求填報《 縣(區、市)入河排污口登記備案信息表》(見附件2),進行登記備案。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統籌考慮本區域水環境容量和水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從嚴做好排污口設置審核,對未達到水質目標的水功能區,除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外,應當嚴格控制新設、改設或者擴大排污口,對可能影響防洪、供水、堤防安全、河勢穩定的排污口設置審核,應當同步征求有管理權限的流域管理機構或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及時依法向社會公開排污口設置審核、登記備案信息。
12.壓實部門職責。生態環境部門統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對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調度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健全排污口監測體系,通報排污口超標排放情況,開展城鎮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溯源,并提出治理建議。水利、住建、城市管理、農業農村、商務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協作,共同推動排污口整治工作。
13.嚴格執法檢查。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大排污口環境執法力度,對違反規定設置排污口或不按規定排污的,依法予以處罰。對私設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借道排污或借雨天偷排偷倒等逃避監管行為,溯源確定責任主體后,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排污口責任主體應當定期巡查維護排污管道,發現他人借道排污等情況,應立即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并留存證據。
14.建設信息平臺。市生態環境局要配合省生態環境廳做好跨市域河流排污口信息化管理平臺接入工作,構建我市“排污單位—入河排污口—受納水體”全鏈條可視化的排污口信息化監管平臺,提升全市水環境信息化管理水平。要加強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信息平臺的數據共享,實現互聯互通。相關部門之間要建立排污口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本轄區排污口的信息化、智慧化監管,完善檔案建設,建立排查整治、設置審核、登記備案、日常監督等方面的動態管理臺賬。
三、保障措施
(一)夯實屬地責任。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措施,確定責任主體,壓實部門職責,統籌部門聯動,將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足額保障,確保排污口排查整治和日常監管等工作落實到位。
(二)加強跟蹤問效。市直有關單位要將排污口整治和監督管理情況納入全市水質提升攻堅行動、全市河長制等工作內容予以考核;對存在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監督管理工作不到位、進度緩慢、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等行為的地方和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對因排污口超標排放導致考核斷面不達標的縣(區、市),按照《晉中市汾河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工作方案(試行)》(市環發〔2022〕46號)、《晉中市地表水跨界斷面生態補償考核實施細則》(市環發〔2021〕25號)進行生態補償處罰。
(三)加強科技支撐。綜合運用遙感監測、無人機航測、水下探測、熱成像、管線排查等各類技術手段,為排污口排查整治提供技術保障。配合省級開展排污口環境管理基礎研究,分析排污口空間分布及排放規律對受納水體水質的影響,為科學、精準提升全市水環境質量提供科技支撐。
(四)加強宣傳監督。加大對排污口監督管理政策的宣傳和培訓,提高管理水平和公眾對排污口的監督意識。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要通過報刊、網絡、電視等媒體,大力宣傳政策法規,及時曝光負面典型。鼓勵公眾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或微信平臺舉報身邊的違法排污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協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原標題: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晉中市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