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調整優化能源結構,確保能源安全穩定,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鞏固清潔取暖和空氣質量改善成果,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進一步調整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控要求
(一)本市禁燃區分為II類禁燃區和III類禁燃區。II類禁燃區內禁止燃用國家高污染燃料目錄中的II類燃料組合(除單臺出力大于等于20蒸噸/小時鍋爐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III類禁燃區內禁止燃用國家高污染燃料目錄中的III類燃料組合(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
(二)禁燃區內應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明確的規定要求。除本通告中已明確納入禁燃區范圍的開發區、工業園區、片區和集聚區外,本市其他各級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片區和集聚區納入禁燃區范圍的區域,按照所在街鎮的禁燃區管控要求執行。
(三)禁燃區內燃用生物質燃料在滿足高污染燃料組合分類管控要求同時,應符合國家和本市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相關規定。II類禁燃區內保留的燃煤鍋爐應符合國家及本市管控要求。
二、禁燃區范圍
(一)中心城區
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河北區、紅橋區,以及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外環線以內區域,全部為III類禁燃區。
(二)環城四區(外環線以外區域)
1.東麗區
II類禁燃區范圍是:金鐘街、金橋街、無瑕街。
III類禁燃區范圍是:東麗湖街、豐年村街、華明街、華新街、軍糧城街、萬新街、新立街。
2.西青區
II類禁燃區范圍是:中北鎮、楊柳青鎮(京福線以東區域)。
III類禁燃區范圍是:大寺鎮、精武鎮、李七莊街、王穩莊鎮、西營門街、辛口鎮、張家窩鎮、赤龍南街、楊柳青鎮(京福線以西區域)。
3.津南區
II類禁燃區范圍是:雙橋河鎮(不含東泥沽村)、葛沽鎮、津南經濟開發區東區。
III類禁燃區范圍是:北閘口鎮、海棠街、雙港鎮、雙新街、咸水沽鎮、辛莊鎮、津南經濟開發區西區、津南區長青科工貿園區。
4.北辰區
II類禁燃區范圍是:雙街鎮(不含漢溝村、胡元村)。
III類禁燃區范圍是:北倉鎮、廣源街、青源街、雙口鎮、西堤頭鎮、宜興埠鎮。
(三)濱海新區
II類禁燃區范圍是:
1.楊家泊鎮、茶淀街、寨上街、北塘街、中塘鎮、小王莊鎮、太平鎮、大港街(制萬線和南環路以南區域)、大沽街(津晉高速以南區域)、古林街(南環路和輕紡大道以南區域)。
2.天津港保稅區〔不含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天津機場片區〕、天津東疆綜合保稅區、新港街(天津港區域)、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
III類禁燃區范圍是:
1.新北街、新河街、杭州道街、胡家園街、新城鎮、漢沽街、新港街(不含天津港區域)、大沽街(津晉高速以北區域)、大港街(制萬線和南環路以北區域)、古林街(南環路和輕紡大道以北區域)、大港油田生活區、泰達街(不含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
2.中新天津生態城、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天津機場片區、天津濱海高新區渤龍湖科技園、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科技園、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現代產業區。
(四)其他區域
1.武清區
II類禁燃區范圍是:白古屯鎮、曹子里鎮、汊沽港鎮、陳咀鎮、城關鎮、崔黃口鎮、大黃堡鎮、大堿廠鎮、大良鎮、大孟莊鎮、大王古莊鎮、東馬圈鎮、豆張莊鎮、高村鎮、河北屯鎮、河西務鎮、黃花店鎮、黃莊街、梅廠鎮、上馬臺鎮、石各莊鎮、泗村店鎮、王慶坨鎮、下伍旗鎮、下朱莊街。
III類禁燃區范圍是:楊村街、東蒲洼街、南蔡村鎮、徐官屯街。
2.寶坻區
II類禁燃區范圍是:朝霞街、口東鎮、方家莊鎮、王卜莊鎮、新安鎮、新開口鎮、周良街、大白莊鎮。
III類禁燃區范圍是:寶平街、鈺華街、海濱街。
3.寧河區
II類禁燃區范圍是:寧河經濟開發區。
III類禁燃區范圍是:橋北街、蘆臺街(不含寧河經濟開發區)。
4.靜海區
II類禁燃區范圍是:華康街。
III類禁燃區范圍是:靜海鎮、朝陽街。
5.薊州區
II類禁燃區范圍是:州河灣鎮。
III類禁燃區范圍是:文昌街。
三、管理職責
(一)各區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禁燃區管理、建設工作,組織街鎮加大宣傳動員和檢查力度,加強禁燃區內散煤排查,取消散煤網點,嚴禁散煤流入,嚴肅查處違反禁燃區管理規定的行為,認真執行本市居民冬季清潔取暖有關運行政策,確保群眾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二)市級相關部門按照管理職責,進一步鞏固清潔取暖成果。市發展改革委做好天然氣供應保障,確保能源穩定供應及價格穩定;市市場監管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務局加強監督檢查,打擊違法銷售散煤行為;市商務局堅持商業散煤治理長效機制,指導鞏固禁燃區內商業用戶散煤治理成果;市農業農村委指導鞏固禁燃區內農業生產散煤清潔化替代成果;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禁燃區生態環境執法管理;市城市管理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分別組織相關部門和各區做好供氣、供電設施設備日常運維,保障燃氣、電力穩定運行。
本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津政發〔2015〕23號)和《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的通告》(津政發〔2018〕25號)同時廢止。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