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標準化建設,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省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2023年1月生態環境領域有關國家標準、長三角地區地方標準制修訂情況和標準化相關政策進行了收集整理,以便大家了解生態環境領域標準化的發展趨勢和工作動態。
國家標準制修訂情況
01
生態環境部發布《生態環境檔案管理規范 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HJ 8.3—2023)《生態環境檔案管理規范 生態環境儀器設備》(HJ 8.5—2023)2項生態環境標準;以及《國家清潔生產先進技術目錄(2022)》。
02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電子工業廢水處理工程設計標準》(GB 51441—2022)、《氧化鋁廠工藝設計標準》(GB/T50530—2022)、《有機肥工程技術標準》(GB/T 51448—2022)和《秸稈熱解炭化多聯產工程技術標準》(GB/T 51449—2022)等生態環境相關的國家標準,并對《存量填埋設施治理工程項目建設標準》(征求意見稿)開展意見征求工作。
03
工業和信息化部對2023年第一批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進行意見征求,涉及《磚瓦窯爐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技術規范》《電化學儲能電站回收利用規范》《二氧化碳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信息通信制造企業》等綠色低碳發展標準制定。
04
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生態系統評估 生態問題評估方法(征求意見稿)》《城市生態系統監測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生態資產核算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生態系統評估 生態系統服務評估方法(征求意見稿)》《區域生態調查方法(征求意見稿)》《水性煙包凹印油墨(征求意見稿)》等6項標準征求意見。
長三角地區標準制修訂情況
01
上海市發布了《塑料制品綠色設計評價導則》(DB31/T 1394—2023)、《綠色數據中心評價導則》(DB31/T 1395—2023)、《工業企業能效對標管理導則》(DB31/T 671—2023)等生態環境領域相關3項地方標準,發布《平原河網地區農田面源污染監測技術指南(試行)》標準化文件。
02
江蘇省印發了木材加工、印刷、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涂裝工序等5項強制性地方標準以及生態環境治理技術評估、電鍍行業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等9項推薦性地方標準;并對《湖庫藍藻水華及湖泛短期預測預警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03
浙江省發布《化學纖維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 2563—2022)強制性地方標準和《道路突發事故液態污染物應急收集系統技術規范》(DB33/T 2567—2023)推薦性地方標準,發布《關于在杭州市富陽區執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通告》;對《汽車維修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開展意見征求。
杭州發布《主要作物化肥定額制施用限量標準》(DB3301/T 1117—2022),麗水發布《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集暫存規范》(DB3311/T 237—2023)等生態環境領域相關標準,寧波對《海馬齒浮床凈化養殖尾水技術規范》(公示稿)進行公示。
04
安徽省對《磚砌式化糞池建設規范(征求意見稿)》《農村三甕化糞池水沖衛生戶廁建設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等開展意見征求。
標準化相關政策
01
1月3日,生態環境部等16部委聯合印發《“十四五”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計劃提出,“完善噪聲與振動生態環境標準;加快修訂機場周圍飛機噪聲、城市區域環境振動等質量標準,推動制修訂鐵路邊界、建筑施工、城市軌道交通等噪聲排放控制標準,研究制定機場周圍區域噪聲控制區劃分、噪聲與振動污染防治技術應用等配套的管理技術規范和指南,制定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自動監測以及機場周圍區域飛機噪聲監測規范;推進產品、工程建設等標準制修訂;推動制修訂鐵路機車、民用航空器、土方機械、谷物聯合收割機、拖拉機、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電梯等產品噪聲限值標準以及產品技術規范。推動制修訂公路和鐵路的工程技術規范、公路和鐵路聲屏障技術規范、路面噪聲檢測規范、住宅項目規范、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等,明確噪聲污染防治要求;開展噪聲監測量值溯源。加強與噪聲監測相關計量基標準建設,做好噪聲監測類儀器的檢定校準工作,制定噪聲監測檢測儀器相關國家計量技術規范,有效支撐聲環境質量評價和噪聲污染治理”。
02
1月18日,生態環境部印發《生態環境統計管理辦法》,辦法提出,“制定生態環境統計規章制度、標準規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全國生態環境統計工作,匯總、管理和公布全國生態環境統計資料”。
03
1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推進建制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方案》,方案提出,“科學確定污水處理標準規范,鼓勵各地根據建制鎮的區位特征、生活污水的水質水量特點和排放去向,兼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制定適用于本地實際情況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等地方標準規范,依法依規制定地方排放標準,避免盲目提標。處于干旱缺水、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壓力較大的地區,因地制宜優化完善相關標準規范,積極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強化處理設施共建共享,鼓勵各地根據實際,突出問題導向,探索確定適用的垃圾收運處置技術參數和標準要求”。
04
1月1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印發《關于推動能源電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探索建立光伏‘碳足跡’評價標準并開展認證。支持建立鋰電等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平臺,開展電池碳足跡核算標準與方法研究,探索建立電池產品碳排放管理體系。持續開展光伏、鋰電等綜合標準化技術體系建設。協同推進智能光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團體標準,研究制定鋰離子電池全生命周期評價體系及安全標準,加強固態電池、鈉離子電池、超級電容器、氫儲能/燃料電池等標準體系研究。開展能源電子智能制造與運維、管理控制系統等相關標準研制,加強與現行能源電力系統標準銜接,推動建立產品制造、建設安裝、運行監測等環節的安全標準及管理體系。開展國際標準化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研究制定”。
05
2022年12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推動將重點污染物清單物質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納入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等綠色制造標準體系”“建立新污染物環境監測技術和標準體系。研究制定重點污染物清單物質的檢測方法標準、重點行業新污染物指紋圖譜、重點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敏感區域水環境質量標準”。
06
1月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貫徹《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助力美麗浙江建設,健全碳達峰碳中和計量體系,提升碳計量標準、碳排放監測和核查評估能力。強化能源資源和環境計量支撐,開展清潔能源、節能減排、水文水資源、環境監測等領域計量技術研究和應用,完善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助力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原標題:最新!2023年1月生態環境標準化工作動態請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