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漳州開發區、常山開發區、古雷開發區、漳州臺商投資區、漳州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年)的通知》(國發〔2022〕11號,以下簡稱《綱要》)、《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閩政〔2022〕28號),加快推進漳州氣象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氣象工作重要指示和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以科技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提供高質量氣象服務為導向,努力構建科技領先、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人民滿意的現代氣象體系,充分發揮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作用,為譜寫好富美新漳州建設篇章提供高質量氣象服務保障。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智慧精準的監測預報氣象業務體系、普惠共享的現代氣象服務體系、安全集約的氣象大數據應用支撐體系、開放協同的現代氣象科技創新體系、規范有序的現代氣象治理體系。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能力不斷提升,氣象現代化水平全省領先,有效保障高質量建設現代化濱海城市。
到2035年,以智慧氣象為主要特征的氣象現代化基本實現,氣象工作與漳州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深度融合,氣象協同發展機制更加完善,結構優化、功能完善的監測系統更加精密,無縫隙、全覆蓋的預報系統更加精準,氣象服務覆蓋面和綜合效益大幅提升,公眾氣象服務滿意度穩步提高,氣象防災減災能力穩居省內領先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增強氣象科技自主創新能力
1.加強氣象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落實漳州市和福建省氣象局科技發展規劃,加強新型觀測和協同觀測技術研究,研究多源資料快速融合的實況分析技術,開展遙感觀測反演技術研究。強化極端天氣氣候和氣象災害成因分析研究,加強數值預報模式產品釋用,開展基于人工智能的主客觀融合預報訂正研究、影響預報和風險預警技術研究。開展面向行業的特色氣候資源評價體系和氣候風險預估技術應用研究,研發人工智能在各專業氣象領域的應用技術。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漳州開發區、常山開發區、古雷開發區、漳州臺商投資區、漳州高新區管委會,市科技局。以下均需市氣象局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漳州開發區、常山開發區、古雷開發區、漳州臺商投資區、漳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加強氣象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推動建設氣象基礎研究平臺和設施,高水平建設漳州國家綜合氣象觀測專項試驗外場基地,提升數字福建氣象大數據研究所、福建省熱帶亞熱帶名優果樹特色農業氣象服務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主動對接閩西南區域和全省研發布局,發揮我市區域優勢,整合產學研各類創新資源,努力打造福建氣象系統創新示范。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3.完善氣象科技創新機制建設。建立健全氣象科學研究長期穩定專項支持機制,將氣象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納入各類科技項目計劃。改進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方式,建立以促進重大科技成果產出為導向的成果分類評價制度,完善“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的全過程創新生態鏈。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二)加強氣象基礎能力建設
4.建設精密氣象監測系統。推進氣象“監測精密”能力建設,統籌氣象觀測站網布局設計,建設天氣、氣候及氣候變化、專業氣象和空間氣象觀測網,形成海陸空天一體化、協同高效的精密氣象監測系統。重點升級、完善天氣雷達網,提升大氣垂直廓線和溫室氣體觀測能力。推進漳州海洋氣象觀測基地建設。提升氣象監測裝備保障和計量檢定能力,推進氣象監測裝備的智能化、國產化和迭代更新。構建覆蓋全業務流程的氣象觀測質量管理體系。鼓勵和規范社會氣象志愿觀測活動。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科技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應急局、海洋漁業局
5.構建精準氣象預報系統。推進中小尺度數值預報模式產品、雷達探測、衛星遙感及各類新型探測手段的本地化應用,加速完成氣象數字化轉型。基于快速更新同化系統與客觀預報算法,提升災害性天氣快速識別與響應能力。建立全時效、無縫隙精準預報體系。大力發展大氣科學與交叉學科融合技術,不斷引入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技術,完善階段性檢驗評估功能,形成“預報—檢驗—應用”閉環。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6.發展精細氣象服務系統。推進智慧氣象服務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完善“網格實況/智能網格預報+氣象服務”業務系統,發展基于場景、基于風險、基于影響的智能感知氣象服務技術,重點研發氣象數據可視化、融媒體矩陣、數字預警智能傳播等服務技術。研發旅游、地質災害、森林火險、交通、物流、電力、水利、石化等行業氣象服務產品,建設行業風險指標庫和數據集,構建面向多領域的漳州市專業氣象智慧服務一體化平臺。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科技局
7.打造氣象信息支撐系統。升級迭代氣象信息基礎設施。基于省氣象局建設氣象大數據共享應用開放平臺,建設數字氣象基礎支撐系統,推進政務云數據服務,加強數據集和產品集建設,開展氣象數據應用創新場景建設。強化氣象數據資源、信息網絡和應用系統安全保障。開展基于大數據的氣象數據分析與應用,發展氣象大數據智能化分析和可視化關鍵技術。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大數據局)、財政局
(三)筑牢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
8.加強氣象防災減災機制建設。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壓實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氣象災害防御責任,健全氣象防災減災社會參與機制,將氣象災害防御納入自然災害防治、應急管理、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建設和基層網格化社會治理體系。進一步發揮氣象災害預警的先導作用,完善“1262”城鄉精細化氣象預警聯動機制,提高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氣象保障服務能力,建立極端天氣防災避險制度,推動智慧防災減災救災。
責任單位:市應急局、發改委、自然資源局、住建局
9.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能力。繼續完善部門共建共享合作機制,健全分災種、分重點行業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提高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流域區域洪澇、城市內澇、森林火災等氣象風險預報預警能力。建立氣象災害風險管理體系,完善基于影響的氣象風險預警服務模式,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預警、災害調查和敏感行業影響評估全流程業務。加快推進九龍江流域氣象中心建設。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應急局、農業農村局、海洋漁業局
10.提高全社會氣象災害防御水平。定期開展氣象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和風險區劃,加強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編制和設施建設。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加強對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精準發布工作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完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實現與市縣應急廣播系統對接。完善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快速發布“綠色通道”制度,推動5G、小區廣播等技術在預警信息精準靶向發布中的應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各類媒介平臺應及時、準確、無償播發或刊載氣象災害預警信息,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電信業務經營者配合及時、準確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加強氣象科普場館建設,升級完善全國氣象科普教育基地,打造漳州氣候生態系統科普平臺。強化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演練,提升社會公眾防災避災和自救互救能力。
責任單位:市應急局、財政局、科技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海洋漁業局、科協、通管辦
11.強化人工影響天氣能力。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軍地協同、綜合監管”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機制,落實《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漳政辦〔2021〕44號),建設智慧型人工影響天氣一體化業務系統,完善作業點布局,建設監測與作業一體化物聯網智能作業站點,推進裝備自動化、作業標準化、監管信息化,提高防災減災救災、污染天氣應對、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重大活動保障、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保障等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水平。加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安全管理。
責任單位:漳州市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
(四)提高氣象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水平
12.提升“工業強市”氣象保障能力。加快石油化工、新能源等重點產業專業氣象服務發展。推動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和人工智能等新技術與氣象服務的融合創新,發展“行業+氣象”服務新業態。加強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監督管理,扎實推進重大規劃、重點工程項目和區域氣候可行性論證。強化重大建設工程氣象保障服務能力。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科技局、工信局
13.提升“海洋經濟強市”氣象保障能力。融入“海上福建”氣象保障樣板區建設,助力“海洋經濟強市”建設。提升海洋氣象監測能力,開展“風云”“海絲”等衛星遙感氣象應用研究,建設海洋氣象預報服務系統,提升臺風、海上大風、海上強對流、海霧等海洋氣象災害實時監測預報和風險預警能力。強化海洋生態保護,提升智慧海洋、海上牧場、海洋文旅、海洋能源、海上搜救、臨港工業、海上重點工程等精細化氣象保障服務能力。
責任單位:市海洋漁業局、發改委、工信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文旅局,漳州海事局
14.提升鄉村振興氣象保障能力。實施氣象為農服務提質增效行動,推動氣象服務深度融入鄉村振興重點領域。建設漳州市氣象為農服務中心、農業氣象試驗基地和生態農業氣象綜合試驗室,強化省級熱帶亞熱帶名優果樹特色農業氣象服務中心能力建設。聚焦特色農業氣象服務,實現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直通式氣象服務全覆蓋,打造“一縣一品”綠色生態經濟展示平臺和農業氣象信息技術應用示范基地。開展分區域、分時段、分影響的農業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和風險動態評估。加強農業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開展精細化農業氣候區劃和農產品氣候品質認證技術研究,打造“氣候好產品”。發展天氣指數保險產品,拓寬農業氣象指數保險覆蓋面。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發改委、財政局、銀保監分局
15.提升交通強市氣象保障能力。完善交通氣象觀測站網布局建設,構建跨部門交通氣象信息共享機制。建設漳州交通氣象智慧預警預報服務平臺,開展分災種、分交通路段和線路的精細化交通氣象服務。加強惡劣天氣咨詢服務。開展多式聯運商貿物流氣象保障服務。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發改委、財政局,漳州海事局
16.提升漳臺氣象融合和區域氣象協同發展水平。強化漳臺氣象科技合作,探索漳臺氣象災害聯防。深化漳臺農業氣象合作與對接,打造中國臺灣農民創業園氣象服務樣板和對臺農業氣象服務基地。全方位推進閩西南區域氣象業務、社會治理、氣象科技創新、生態保護和海洋氣象服務等協調發展。加強數據資源共享、科研聯合攻關、人才交流培養、災害性天氣聯防協作。
責任單位:市臺港澳辦,科技局、農業農村局、人社局
(五)優化人民美好生活氣象服務供給
17.優化公共氣象服務供給。建立公共氣象服務清單制度,加強氣象服務信息傳播渠道建設,依托政府門戶網站、“漳州通”“知天氣”APP和第三方平臺公眾號、小程序等,實現各類媒體氣象信息全接入,推進基礎公共氣象服務均等化。研發基于生活場景的智能感知氣象服務,推動數字氣象在防災減災、政務服務、城市管理等城市智慧化治理的融合應用。將農村氣象防災減災納入鄉村建設行動,構建行政村全覆蓋的氣象預警信息發布與響應體系。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大數據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文旅局、衛健委、應急局、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
18.加強高品質生活氣象服務供給。開展個性化、定制化智慧氣象服務,強化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提升衣食住行、娛樂康養等生活氣象服務水平,推動氣象服務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強化生態康養氣象服務供給, 推動健康氣象為民服務示范區建設。強化氣候旅游資源開發、旅游氣象服務供給,開展特色氣象景觀服務。提升競技體育和全民健身氣象服務水平。
責任單位:市文旅局、衛健委、體育局
(六)強化生態文明建設氣象保障支撐
19.強化應對氣候變化科技支撐。加強氣候變化基本事實監測,探索應對氣候變化協作機制,開展面向糧食安全、水安全、生態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響評估和應對措施研究,提升應對氣候變化科學評估和決策咨詢能力。開展城市防洪排水設計、通風廊道規劃、熱島效應評估等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水利局、林業局、海洋漁業局
20.強化氣候資源合理開發利用。開展風能、太陽能資源精細化氣候評估和預測,助力可再生能源高效開發和利用。持續打造“中國天然氧吧”“清新福建·氣候福地”、天氣氣候景觀觀賞地等氣候生態品牌。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文旅局、林業局、海洋漁業局
21.強化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氣象保障。強化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氣象保障服務能力。加強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生態文明建設等氣象保障能力建設,推進九龍江流域生態系統氣象監測評估和影響預報。加強面向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的氣象服務,提高污染天氣和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氣象保障能力。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發改委、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局、海洋漁業局
(七)建設高水平氣象人才隊伍
22.加強氣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支持氣象科技人員申報福建省氣象局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符合省、市、縣級高層次人才項目(計劃)條件的,經申報確認可享受相應政策支持,并將氣象納入各級政府創新團隊、專家庫選拔專業領域。培養造就一批氣象首席專家和創新團隊,打造具有全省競爭力、影響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備軍,加快形成氣象高層次人才梯隊。深化氣象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進一步加強對氣象高層次人才的吸引和集聚。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科技局
23.優化氣象人才發展環境。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氣象人才評價體系,健全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緊密聯系,充分體現人才價值、鼓勵創新創造的分配激勵機制,落實好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有關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氣象主管機構根據有關表彰活動管理規定,對在氣象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支持氣象部門教育培訓納入地方人才培養培訓體系。支持氣象部門與高校、科研院所、上級業務部門及國內氣象機構合作交流。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加強黨對氣象工作的全面領導。健全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機制。各地政府和各部門要將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納入相關規劃,優化工作推進機制,落實好氣象設施用地等要素保障,加強對《綱要》實施情況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開展氣象高質量發展試點示范,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做法。
責任單位:市氣象局
(二)強化資金保障。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加大對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相關項目及運行維持經費的投入力度,落實好氣象部門干部職工享受同級地方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待遇,將所需必要經費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建立可持續穩定的財政投入保障機制,為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發改委
(三)加強法治建設。依法保護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加強防雷、升放氣球和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安全監管。強化氣象標準制修訂和宣貫應用。構建氣象“數字監管”業務體系。
責任單位:市司法局、自然資源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原標題: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