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升浙江省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資源化利用和環境風險防控水平,浙江省生態環境廳起草了《浙江省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規劃(2022-2025年)(征求意見稿)》(下稱《規劃》),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提升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資源化利用和環境風險防控水平,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綠色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制定本《規劃》。
《規劃》提出主要目標:到2025年,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強度穩中有降,利用處置能力富余、結構合理、布局優化,利用處置設施全面升級,低碳利用方式和先進技術裝備得以普及,數字化治理覆蓋面大幅提升,產業得到較大發展。培育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工業固體廢物治理領跑企業,形成較強創新引領、產業帶動和降碳示范效應。“無廢”理念在工業領域得到廣泛認同,工業固體廢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進一步提升。
《規劃》提出六項重點任務包括:
(一)推動工業固體廢物源頭減量
1.嚴格項目準入管理。研究制定行業整治、項目準入等相關政策措施,嚴格按照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治理等相關技術規范核發排污許可。探索新改擴建項目基于現有利用處置能力以及與現有建設項目的資源耦合立項審批程序。嚴控產生需填埋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的建設項目。從嚴把關新建項目環評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內容審查和驗收。按國家名錄限期淘汰產生嚴重環境污染的工業固體廢物的落后生產工藝設備,按照增加碳匯、減少碳源的原則,限制和淘汰落后的高能耗、高污染產業。
2.推進清潔生產改造。推行重點工業產品綠色設計,引導企業使用環境友好型原料,推廣易拆解、易分類、易回收的產品設計方案,提高再生原料替代使用比例。推動石化、化工、造紙、印染、電鍍和
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提升。開展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強度核算,加快探索鋼鐵、有色金屬冶煉、化工、建材、造紙等重點行業工業固體廢物減量化路徑。
3.培育示范建設單元。加快綠色園區建設,推動園區企業內、企業間和產業間物料閉路循環,推進廢水、廢氣、工業固體廢物協同治理體系,推動形成工業固體廢物共享消納、集成控制、轉化利用為核心的生態鏈接發展模式,助力減污降碳協同增效。進一步完善“無廢工廠”評價體系,推進形成一批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小、循環利用率高的示范企業。到2025年,建成“無廢工廠”100家以上。
(二)健全工業固體廢物收集轉運體系
4.落實工業固體廢物分類安全貯存要求。嚴格落實國家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名錄和貯存標準,全面推行工業固體廢物分類貯存。加強對貯存廢棄危險化學品以及具有易燃性、揮發性、反應性危險廢物的企業的風險排查,切實防范貯存安全風險,消除安全隱患。
5.健全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統一收運體系。以縣(市、區)為單位,充分利用現有固體廢物分揀中心、交投網點,建設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收運體系,實現精準化源頭分類、專業化二次分揀、智能化高效清運、最大化資源利用。推動電子電器、車用電池、光伏太陽能電池板、風力發電機葉片等生產單位,按照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相關要求,建立多渠道回收體系。到2025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收運體系覆蓋率100%。
6.推動危險廢物統一收運體系提質增效。完善小微產廢單位危險廢物統一收運政策標準,建立考核評價和退出機制。督促落實收運單位主體責任,進一步提升智能化物流倉儲、規范化管理、標準化運營和安全生產能力水平。支持收運單位為產廢單位提供危險廢物分類、收集、暫存、預處理、申報、建章立制等延伸服務。到2025年,全省危險廢物統一收運體系專業化、標準化和安全生產水平明顯提升,實現動態全覆蓋。
(三)全面提升資源利用水平
7.實施危險廢物“趨零填埋”攻堅行動。以石油化工、制藥、農藥、染料化工、合成樹脂等行業為重點,落實高鹽廢水分類收集、提鹽后分質預處理。鼓勵符合條件的現役危險廢物集中處理單位進行適配改造協同處理焚燒灰渣,穩步推進高溫熔融、高溫燒結和低溫熱分解等焚燒飛灰新處理技術研究和工程示范。鼓勵氯堿、聯堿、合成氨等在產企業配套建設廢鹽精制除雜等預處理設施,協同利用滿足使用要求的廢鹽。到2024年底,全省焚燒灰渣年資源化利用能力不低于120萬噸,新增廢鹽年集中預處理、協同處理能力30萬噸;2025年全省危險廢物填埋比控制在5%以內。
8.推進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根據物質流和產業關聯性,優化園區內的企業、產業和基礎設施的空間布局,體現產業集聚和循環鏈接效應。按照“橫向耦合、縱向延伸、循環鏈接”原則,建設和引進關鍵項目,合理延伸產業鏈,推動產業循環式組合、企業循環式生產,促進項目間、企業間、產業間物料閉路循環、物盡其用,切實提高資源產出率。園區重點企業全面推行清潔生產,促進原材料和廢棄物源頭減量。加強資源深度加工、伴生產品加工利用、副產物綜合利用,推動產業廢棄物回收及資源化利用。組織重點工業園區開展“無廢園區”建設,到2025年,建成“無廢園區”30家以上,“無廢集團”“無廢基地”實現突破。
9.強化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尾礦等重點品種,大力推廣使用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先進技術、裝備、產品,實施具有示范作用的重點項目,建設至少1個國家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基地和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不斷提升粉煤灰、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能力,擴大利用規模。到2025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保持98%以上,最大限度減少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填埋。
10.加強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和市場建設。培育和扶持一批技術先進、資源化利用能力強、具有行業帶動作用的資源綜合利用示范企業。培育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舊輪胎、廢紙、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舊動力電池、廢油、廢舊紡織品等主要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龍頭骨干企業,推動資源要素向優勢企業集聚。鼓勵行業龍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做大做強。支持經營規模較大和擁有一定數量回收網點基礎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開展高效、高質、高值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示范項目建設。按需建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標準體系建設,強化保障綜合利用產品的市場化推廣。
11.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利用減污降碳協同。開展“無廢城市”碳減排核算方法研究,找準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契合點。在石化、印染、鋼鐵、紡織等重點行業,綠色工廠、“無廢工廠”等重點企業開展工業固體廢物利用過程碳足跡核算,推進減污降碳協同控制技術工藝改造,探索減污降碳協同新模式。推動實施工業固體廢物替煤降碳工程,鼓勵燃煤耦合垃圾衍生燃料(RDF)等項目建設。
(四)優化處置設施布局結構
12.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著力補齊工業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短板。加快完成寧波市、溫州市、湖州市、紹興市、金華市、臺州市鋁灰,紹興市印染污泥,紹興市、臺州市工業廢鹽,瑞安市、湖州市吳興區工業邊角料等固體廢物處置能力建設。發布可進入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名錄,持續推動利用水泥窯、燃煤鍋爐等協同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13.鼓勵產廢企業自建危廢利用處置設施。鼓勵危險廢物年產生量較大的企業和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鼓勵已自建危廢處置設施的產廢企業依法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開展社會化服務,有效降低廢物運輸和周轉風險。
14.推進工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提檔升級。落實危險廢物“一件事”改革要求,建立完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量化評級分檔管理制度。按照“領跑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原則,鼓勵龍頭企業做大做強,整合一批規模小、負荷低、附加值低的綜合利用項目,淘汰技術裝備落后、管理粗放的利用處置設施。到2025年,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提檔升級完成率達90%,培育打造10家以上利用處置行業領跑企業,行業整體實現“排放清潔、技術先進、外觀美麗、管理規范”的要求。
(五)提升監督管理水平
15.加快提升數字化治理能力。持續迭代“無廢城市在線應用”,探索開發算法模型,提升應用智治能力。升級“危險廢物在線”“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線”場景,全面應用“浙固碼”、打造浙固鏈,實行“產生賦碼、轉移掃碼、處置銷碼”。推進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和利用處置單位聯網監控。深度對接“浙運安”“浙里凈”,聚焦工業固體廢物“底數、流向”兩個風險點,抓住“時間、數量”兩個關鍵點,在重點企業全面應用物聯感知、智能監控,依托生態環境大腦,建立工業固體廢物治理模型庫、算法庫、知識庫、規則庫,進一步提升數字化治理實戰能力。
16.強化危險廢物鑒別組織管理。依法嚴格開展危險廢物鑒別,規范鑒別流程和鑒別結果應用。組建浙江省危險廢物鑒別專家委員會,開展危險廢物鑒別報告抽查復核等工作,提升我省危險廢物鑒別環境管理能力,科學、高效地利用處置固體廢物。
(六)防范化解環境風險
17.建立區域和部門聯防聯控機制。健全工業固體廢物環境問題發現機制和公檢法環稅執法聯動機制,強化行刑銜接、檢察公益訴訟聯動,落實舉報獎勵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工業固體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重點打擊跨行政區非法處置特別是傾倒工業固體廢物和以尾礦處置、建筑垃圾利用等名義盜采礦產資源等違法行為,并依法征收環境保護稅。建立健全事前預警遏制、事中追蹤阻斷、事后追溯嚴懲的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長三角區域工業固體廢物污染聯防聯治合作協議,依法簡化跨省轉移手續。強化共享長三角信用信息平臺信用評價結果,加強對信用等級較低企業的跨區域聯合監管。
18.強化應急處置管理能力。深入推進跨區域、跨部門協同應急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及其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建立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完善現場指揮與協調制度以及信息報告和公開機制。建立健全廢棄危險化學品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強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專業化隊伍和應急處置網絡建設,提高危險廢物污染控制應急處理技術和裝備水平。
《規劃》還提出了五項保障措施包括: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規劃》目標任務省級有關部門協同推進機制,加強各條線目標任務的協調、督導,確保落地見效、高質量高標準完成。各市、縣(市、區)要根據《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2023年7月底前印發本地區污染防治規劃,分解落實目標、確定重點工程項目,按步驟有計劃抓好落實。建立健全規劃實施評估制度,將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納入“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2025年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終期評估。
(二)完善制度體系。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配套出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系列標準、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小微危險廢物統一收運建設標準、工業固體廢物電子聯單管理辦法等配套政策。
(三)加大財金支持。鼓勵各地加大對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技術研發的支持,引導更多社會資源投入工業綠色發展和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落實國家相關財稅優惠政策,利用好綠色金融產品和工具,實施綠色金融激勵機制,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相關產業規模化良性發展,探索依靠市場機制推動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路徑和模式。
(四)加強科技支撐。建立科研院所、高校、企業創新合作平臺和培訓基地,推動科研成果轉化,形成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先進適用技術體系。開展工業固體廢物減污降碳技術研究,重點突破工業固體廢物減污降碳、資源化、循環利用、低碳消納等技術,構建工業固體廢物減污降碳指標體系和評價體系。
(五)加強宣傳引導。開展《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宣貫培訓,提升浙江“無廢之窗”品牌效應,進一步凝聚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的社會共識,積極營造關心支持工業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良好社會氛圍。
原標題:《浙江省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規劃》征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