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新污染物是指已經排放或可能排放到環境的,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污染物,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來源。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18年5月,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首次提出,要對新的污染物治理開展專項研究和前瞻研究,2020年10月和2021年4月,先后在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體學習時進一步強調,要重視新污染物治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提出到2025年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的工作目標,并要求制定實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2022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提出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提升美麗中國、健康中國建設水平,要求省級人民政府于2022年底前組織制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黨的二十大報告再次強調,要“開展新污染物治理”。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加強新污染物治理的決策部署,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二、《方案》編制總體考慮
《方案》編制結合我省實際,著重在試點示范、數字化改革和能力建設上謀劃創新、體現浙江特色。
一是突出重點,抓好先行示范。針對我省新污染物重點行業和重點地區,在杭州市、寧波市、紹興市、衢州市、臺州市各確定至少1個重點工業園區(企業)推進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工程建設,以探索成熟適用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綠色替代、新污染物減排及治理技術模式和監管模式。
二是貫通堵點,推動數字賦能。堅持數字化改革為牽引,建設多跨協同、整體智治的新污染物治理數字化應用場景。以省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和省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單為核心,協同化學物質生產、銷售、使用、進出口、
環境監測和監管執法等環節的數據資源,貫通新污染物產生、廢棄、排放全過程,將監管職責和治理責任有效傳導至各有關部門和重點企業,加快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三是夯實基點,強化能力建設。針對監測能力“弱”,在重點地區開展新污染物環境質量監測試點,并逐步向土壤、地下水和排放源拓展,推進新污染物環境監測網絡和精準溯源體系建設;針對標準規范“缺”,以全氟化合物為突破口,研究制定水環境質量地方標準、重點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針對替代治理技術“少”,成立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專家委員會,整合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科創力量,重點在源頭綠色替代、生態環境危害機理、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等方面取得突破。
三、《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分為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等3個部分。
(一)總體要求。以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產、使用和排放全生命周期風險管控為核心,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協同推進新污染物調查監測、篩查評估、管控治理,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新污染物產生、排放和風險狀況,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得到有效管控,政策、標準、技術和監管體系基本健全。
(二)主要任務。《方案》提出五方面重點任務。一是開展調查評估,掌握新污染物底數和風險。開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產使用基本信息調查和重點化學物質環境排放和風險狀況詳細調查。2023年底前,完成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和詳查。2024年底前,制定省重點污染物清單和重點源清單,并按年度動態更新。二是嚴格源頭管控,防范新污染物產生。全面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嚴格執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嚴格落實新污染物淘汰限用和含量控制措施,嚴格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準入管理。三是強化過程控制,減少新污染物排放。加強清潔生產和綠色制造,“十四五”期間,重點企業(機構)至少開展一輪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規范抗生素類藥品和農藥使用管理,加強獸用抗菌藥監督管理,嚴格落實農藥登記管理,穩步推進高毒高風險農藥淘汰和替代。四是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環境風險。加強新污染物多領域協同治理,推進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工程建設,扎實推進廢棄含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泡沫滅火劑無害化處置試點建設。五是加強能力建設,夯實新污染物智治基礎。探索構建新污染物治理數字化應用。開展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在重點地區開展新污染物環境質量監測試點。建立新污染物環境監測技術和標準體系。加大科技支撐力度,成立新污染物治理專家委員會,加強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攻關與推廣。
(三)保障措施。《方案》提出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將新污染物治理納入美麗浙江建設和污染防治攻堅戰體系。要求各地政府加強對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信息共享、監管協同,統籌推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二是強化監管執法。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率先開展新污染物治理地方立法。督促企業(機構)落實主體責任。加強涉化學品全生命周期執法,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三是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持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工程建設、科技研究和重點項目。新污染物治理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廣泛開展新污染物科普宣傳,強化新污染物治理主體意識,引導公眾科學認識新污染物環境風險,樹立綠色、健康消費理念。
四、《方案》解讀單位及解讀人
解讀單位: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解讀人:劉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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