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制定的必要性和背景是什么?
“十三五”以來,四川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推動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及四川省工作方案,全面完成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目標任務,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但我省仍處于保護與發展長期矛盾和短期問題的交織期,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以重化工為主的產業結構尚未根本改變,局部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仍保持高位,土壤污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同時,隨著四川省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入推進和產業結構的升級,企業關停和搬遷改造等發現的污染地塊增多,土壤污染歷史遺留問題依然突出。?目前,四川省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GB 36600-2018規定了85類土壤污染物的篩選值和管制值,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國內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中基礎性標準缺失的問題,但其主要針對全國較為普遍的污染物項目,對我省一些污染地塊的覆蓋面不夠。根據“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數據,四川省涉及工業行業650類,工業產品12000多種,污染物類型多樣。鉈、錳、草甘磷等高檢出率污染物未包含在GB 36600-2018之中,制約了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省級人民政府對國家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制定《標準》是完善我省土壤環境管理體系的需要,也是重要舉措,可為我省建設用地土壤環境保護提供重要技術支撐。
2.標準制定的依據是什么?
本標準制定的依據主要有三類:一是相關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二是國務院、生態環境部和省政府的相關文件,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川省工作方案》《四川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四川省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等;三是相關標準和規范,如《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及其編制說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等。
3.本標準制定的原則是什么?
一是補充性原則。對于已經列入GB 36600-2018中的污染物項目(共85項),其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按GB 36600-2018中相關規定執行。本標準僅考慮未列入GB 36600-2018中的污染物項目,是對國家標準的重要補充。二是重點覆蓋原則。本標準重點篩選四川省重點行業企業調查信息采集中特征污染物涉及地塊較多,初步采樣地塊檢出率較高的污染物。三是健康防護原則。本標準重點篩選土壤中易累積、毒性較高、對人體健康影響大的污染物。四是可操作性原則。土壤污染物項目具有毒理數據和檢測方法支撐,便于篩選值和管制值的計算和使用。
4.本標準制定的技術路線是什么?
本標準制定的具體技術路線如下:首先,通過資料收集和調研等途徑掌握全省重點行業企業調查、風險評估、污染物毒性參數和理化性質參數等數據,篩選確定土壤污染物項目,共確定我省出現頻率較高、毒性較強、易在土壤中累積的土壤污染物49項。其次,通過資料分析將地塊暴露參數本地化,綜合國際主流毒性數據庫,并根據HJ 25.3等相關技術規范計算獲取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的篩選值和管制值。第三,參考重金屬和無機物的環境背景值,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飽和濃度限值確定篩選值和管制值的取值。最后,通過咨詢相關省級部門、市(州)生態環境局、高校、科研院所、企業、行業協會等相關單位專家和領導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進行反復修改和完善,最終形成標準文本。
5.本標準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本標準規定了保護人體健康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以及監測、實施與監督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查和風險管制。
6.本標準中篩選值和管制值確定的依據是什么?
本標準涉及的土壤污染物項目主要覆蓋四川省重點行業企業信息采集和詳查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累積特征污染物。絕大部分土壤污染物的篩選值和管制值依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和國家標準GB 36600編制說明等相關技術規范計算得出,6項揮發性有機物(對氯甲苯、1,2,4-三甲苯、1,3,5-三甲苯、異丙苯、正丁基苯、六氯丁二烯)的篩選值和管制值依據其土壤飽和濃度進行修正,1項重金屬類污染物(鉈)參考了相關調查數據進行了修正。
7.本標準中土壤污染物的篩選值和管制值如何使用?
標準中所列項目為初步調查階段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的選測項目。初步調查階段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的監測項目依據GB 36600、HJ 25.1、HJ 25.2及相關技術規定確定,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表1中所列項目。GB 36600中包含的污染物項目,采用GB 36600規定的篩選值和管制值。GB 36600中不包含的污染物項目,采用表1規定的篩選值和管制值。GB 36600和表1均未列入的污染物項目,可依據HJ 25.3等標準及相關技術要求開展風險評估,推導特定污染物的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建設用地規劃用途為第一類用地的,適用第一類用地的篩選值和管制值;規劃用途為第二類用地的,適用第二類用地的篩選值和管制值。規劃用途不明確的,適用第一類用地的篩選值和管制值。?建設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風險篩選值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一般情況下可以忽略。通過初步調查確定建設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風險篩選值,應當依據HJ 25.1、HJ 25.2等標準及相關技術要求,開展詳細調查。通過詳細調查確定建設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風險篩選值但等于或者低于風險管制值,應當依據HJ 25.3等標準及相關技術要求,開展風險評估,確定風險水平,判斷是否需要采取風險管控或修復措施。通過詳細調查確定建設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風險管制值,對人體健康通常存在不可接受風險,應當采取風險管控或修復措施。建設用地若需采取修復措施,其修復目標應當依據HJ 25.3、HJ 25.4等標準及相關技術要求確定,且應當低于風險管制值。?具體地塊土壤污染物檢測含量超過篩選值,但等于或者低于土壤環境背景值水平的,不納入污染地塊管理。鼓勵各市(州)制定符合本地情況的區域土壤環境背景值標準。
8.本標準的實施將對我省土壤環境質量產生哪些積極影響?
本標準以保護人體健康為目標,依據相關國家技術規范和我省建設用地實際情況,制定了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標準實施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查范圍將進一步擴大,人體健康風險將會得到進一步管控,持續保障人民群眾“住得安心”。
原標題:《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