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啟程,生態環境部于1月17日上午10點舉行了新年首場例行新聞發布會,圍繞過去一年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進展情況及新年工作打算進行。
近期,生態環境部確定了2023年六五環境日主題——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公布了2022年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城市名單;印發了2023年版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
2022年,《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辦法(試行)》出臺,組織修訂海洋環境保護法,發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80余項。
環評方面,印發《關于做好重大投資項目環評管理的通知》,全國共審批12.3萬個項目環評文件,涉及投資約23.3萬億元。已將344.66萬個固定污染源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其中核發排污許可證35.91萬家,實現動態全覆蓋。生態環境部表示,2023年還將全面完成排污許可證質量審核100%、執行報告審核100%工作任務,指導完成排污限期整改“清零”。
監測方面,2022年我國生態
環境監測事業獲三個提升,網絡運行管理效能、天空地一體監測能力及監測數據質量獲進一步提升,全國環境空氣、地表水、近岸海域海水質量狀況向好。但,全國及重點區域臭氧濃度同比有所上升,部分流域水生態系統仍較脆弱,噪聲擾民時有發生,生態環境質量由量變到質變的拐點仍未到來,生態環境保護任務依然艱巨。
問答環節中,這些主要關切獲生態環境部回應↓
①問:生態環境部在環評上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還將如何協同推進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除印發政策文件外,臺賬內項目完成365項環評審批服務;國務院確定的55項重大水利工程,已批在批環評52項,南水北調引江補漢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環北部灣廣東供水工程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完成環評審批;具備條件滬渝蓉沿江高鐵、成渝中線等14個重大鐵路項目,全部完成環評批復。建立實施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支持項目環評保障機制,利用全國環評技術評估服務咨詢平臺以及部長信箱等,為基層和小微企業“遠程會診”、答疑服務1000多次,解決實際困難。
下一步,將開展環評分類管理名錄評估并推動持續優化,深化環評與排污許可銜接改革試點,編制環評等行政許可實施規范,進一步提升全國環評審批的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②問:碳監測評估試點工作目前進度如何?
分析709組自然月自動監測小時數據,完成64萬個場站泄露監測;建成26個高精度、90個中精度監測站點……目前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包括:初步證實CO2在線監測具有較好應用前景、初步建立CH4泄漏檢測的技術方法、初步了解溫室氣體時空分布規律。
下步將穩步擴大火電行業試點,推進火電機組在線監測數據自愿聯網工作,提升試點工作的代表性。
③問:《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印發近一年以來,生態環境部開展了哪些工作?在完善生態環境經濟政策方面還有哪些進展和下一步整體考慮?
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是企業應當履行的社會責任,也是構建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市場化機制的一項重要基礎。生態環境部推動環保稅科學核算和規范收繳,近三年納稅人享受的環保稅減稅優惠超過130億元,累計推動試點維修項目200余個,涉及產值超過300億美元,對13個跨省流域予以獎補資金80億元……下一步將著力完善政策體系、強化政策系統,按計劃推進好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環保信用評價、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等方面的改革任務。
④問:十四五如何進一步加強全國噪聲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更好地滿足群眾對噪聲污染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新實施的《噪聲污染防治法》要求組織開展全國聲環境質量監測,推進噪聲監測自動化,統一發布全國聲環境質量狀況信息。還有文件要求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基于此,生態環境部制定《關于加強噪聲監測工作的意見》,并從四方面加強噪聲監測——
全面建成聲環境質量監測網:2023年底前,建成覆蓋全國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功能區的聲環境質量監測網;
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到2023年年底前,4個直轄市、27個省會城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率先實現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到2024年底前,其他303個地級城市實現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
全面開展區域噪聲、社會生活噪聲和噪聲源監測:以投訴較多的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為重點,開展聲環境質量和噪聲排放情況調查、監測。鼓勵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管理者根據需要在相關場所開展噪聲監測。工業噪聲排放單位要依照法律和排污許可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并公開數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鐵路運輸企業、民用機場管理機構要依法落實噪聲監測責任。
全面加強噪聲監測信息發布: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系統建成后,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將實時發布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數據。
⑤問:黃河保護法將于今年4月1日起實施,請問近年來生態環境部在黃河生態保護治理方面有哪些新進展?下一步如何落實好黃河保護法、推動黃河生態保護治理?
系統安排了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治理任務,推動解決流域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受理并轉辦群眾來電來信舉報2.7萬件,2021年警示片曝光的175個問題已按時序進度要求整改完成144個,正在開展2.3萬余個歷史遺留礦山污染狀況調查評價……
下一步,將強化流域工業、農業、城鄉生活、礦區等污染協同治理,推進重點區域、重點河湖生態保護與修復,深入實施流域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工程,加快補齊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探索推進具有流域特色的生態保護治理模式,推進全流域環保信用互信互認,進一步健全完善區域生態環境協作機制、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探索開展重大生態環保工程項目投融資試點。
生態環境部2023年1月例行新聞發布會實錄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