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指導和規范煤焦油產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我局制定了《湘潭市鋼鐵等行業煤焦油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南》。現予以公布,請全市煤焦油產生單位參照執行。
湘潭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12月27日
湘潭市鋼鐵等行業煤焦油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南
一、目的和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和《關于印發湖南省危險廢物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湘環發〔2022〕8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重點,為指導和規范鋼鐵等行業煤氣凈化過程中產生的煤焦油等危險廢物管理,特制定本指南。
二、基本要求
(一)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識。
(二)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通過湖南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三)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危險廢物產生工序、危險特性、產生、入庫、轉移、利用/處置等有關信息,每月匯總,并通過湖南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
(四)開展危險廢物申報登記,通過湖南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五)轉移危險廢物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運行危險廢物電子或者紙質轉移聯單,跨省轉移的需辦理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批手續,未經批準的,不得轉移。
三、規范化管理內容
(一)危險廢物標識
危險廢物標識要嚴格按照湖南省《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場所及包裝物、轉運設備標志設置指導》設置,“危險廢物警告標識”和“危險廢物標簽”的尺寸、形狀、顏色、圖案及擺放位置要準確,內容要填寫完整,并及時更新。
(二)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1.規范填寫。通過湖南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填寫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降低危險廢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等。
2.變更申報。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在系統變更。重大改變的情形包括:(1)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和地址;(2)增加或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類別;(3)危險廢物產生數量變化幅度超過20%;(4)新、改、擴建或拆除原有危險廢物貯存、利用和處置設施。
(三)危險廢物管理臺賬
1.建立臺賬。根據《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管理計劃制定指南》附件3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鼓勵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危險廢物臺賬,建議紙質臺賬與電子臺賬并行,紙質臺賬分類裝訂成冊,專人管理,妥善保存。
2.規范記錄。危險廢物管理臺賬按《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管理臺賬制定技術導則》(HJ 1259—2022)填寫,每日前錄入湖南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產生環節記錄表由產生部門填寫,貯存環節記錄表由貯存部門填寫,且放置在現場。各項內容均要按填寫說明填寫完整,數據記錄準確。
3.準確計量。建議于焦油池(庫)設置測量標尺,測量池(庫)容積(面積、高度),通過測量高度差準確計算入庫、出庫煤焦油量。
4.簡化記錄。由于煤焦油為生產階段連續性產生,且由管道輸送入庫,從產生部門到貯存場所過程可控,能夠有效防止危險廢物的撒落和遺失,產生環節可簡化記錄或不記錄。貯存環節實行周期性入庫記錄(如每5日記錄一次,即每月5、10、15、20、25、30/31記錄),出庫當日要實時記錄轉移情況。
(四)危險廢物年度申報登記
通過湖南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填寫危險廢物月、季、年度申報登記,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信息,申報內容要全面、準確,不得不報或虛報、漏報、瞞報關鍵危險廢物信息。
(五)貯存管理
1.規范建設貯存場所。煤焦油貯存池(罐)需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單的有關要求,做好硬化及防滲處理,設置雨棚、圍堰或圍墻,設置泄露液體收集裝置,配備滅火器、消防沙等消防設施。
2.嚴格管控貯存量。根據超期貯存管理要求,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貯存的危險廢物,貯存期限不得超過一年。煤焦油產生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煤焦油庫存清理,減少煤焦油年度貯存量。
(六)危險廢物轉移
1.簽訂合同。鋼鐵等行業煤焦油產生單位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煤焦油,應當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約定污染防治要求。
2.轉移審批。危險廢物轉移分為“省內轉移”和“跨省轉移”,其中“省內轉移”經轉移計劃審核備案后可執行轉移,“跨省轉移”需辦理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批手續(省生態環境廳審批),未經批準的不得擅自轉移。
3.轉移計劃。轉移危險廢物前,應制定轉移計劃并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核,原則上轉移計劃一年制定一次(根據需要可增加)。
4.轉移聯單。原則上均通過湖南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執行電子轉移聯單,因特殊原因無法運行電子轉移聯單的,可使用紙質轉移聯單。產生單位、運輸單位、接收單位均需準確填寫轉移信息,認真核查無誤后再提交,若發現聯單信息有重大錯誤,應及時向生態環境部門說明情況并申請數據修正。紙質聯單應保存完好,轉移活動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將相應聯單送至對應單位存檔,并按要求補錄入系統。
(七)應急預案備案及演練
1.預案備案。依法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可在企業綜合性應急預案中設置危險廢物應急預案專章),并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
2.應急演練。按照預案要求每年組織開展危險廢物應急演練(可結合企業應急演練開展),要有詳細的演練計劃,有演練圖片、文字或視頻記錄,有演練后的總結材料,參加演練人員要熟悉應急防范措施。
(八)業務培訓
每年對單位工作人員至少開展一次業務培訓,并做好相關培訓材料的收集存檔,相關管理人員和從事危險廢物收集、運輸、暫存、利用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單位制定的危險廢物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應急預案等各項要求;掌握危險廢物分類收集、運輸、暫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九)環境風險隱患排查
為做好煤焦油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過程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應制定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方案或計劃,明確排查重點、排查頻次、排查方式等,定期對煤焦油運輸管道、貯存設施、圍堰等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發現撒落、泄漏及時徹底清理、堵截,并記錄排查、檢修情況。
煤焦油自行利用/處置單位應按照有關法律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規定,建立企業環境監測制度,制定監測方案,按照監測方案要求的監測點位、監測指標和監測頻次對利用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測,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十一)信息發布
鋼鐵等行業煤焦油產生單位應依法及時公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原標題:關于發布《湘潭市鋼鐵等行業煤焦油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南》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