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支撐。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農業發展綠色轉型和高質量發展,需要土壤肥力與健康指標數據作依據;提高農產品質量和競爭力,需要詳實的土壤特性指標數據作支撐;指導因土種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農業生產效率,需要土壤養分和障礙指標數據作支撐;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業生產經營管理信息化、精準化,需要土壤大數據作支撐。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切實做好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湖南省發布《關于切實做好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2022年湖南將在邵東市開展普查試點,并完成試點任務,積累工作經驗,為之后全面開展普查工作探索路子。
《通知》中明確,此次普查對象為全省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農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點調查與食物生產相關的土地,未利用地重點調查與可開墾耕地資源相關的土地。
根據《通知》,本次土壤普查工作的普查內容為土壤性狀、類型、立地條件、利用狀況等。其中,性狀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層樣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狀指標分析化驗等;類型普查包括對主要土壤類型的剖面挖掘觀測、采樣化驗等;立地條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質等;利用狀況普查包括基礎設施條件、植被類型等。
《通知》將普查分為三個階段。2022年,在邵東市開展普查試點,完成試點任務,積累工作經驗,為全面開展普查工作探索路子;2023—2024年,全面開展普查,完成外業調查采樣和內業測試化驗,初步建成省級土壤普查數據庫與樣品庫;2025年,完成普查成果匯總驗收與總結,建成土壤普查數據庫與樣品庫,形成全省耕地質量報告和全省土壤利用適宜性評價報告,配合國家完成成果匯交與匯總工作。
為加強組織領導,《通知》提出,成立湖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同時,本次土壤普查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各級財政按承擔的工作任務分擔。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承擔的工作任務和進度安排,將經費納入相應年度預算予以保障,并加強監督審計。各地可按規定統籌現有資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關工作。
全面普查清楚土壤類型及分布規律、土壤資源現狀及變化趨勢,真實準確掌握土壤質量、性狀和利用狀況等,幫助我們提升對土壤資源保護和利用的水平,對于守住耕地紅線有作重要的意義。同時,土壤普查還有利于根據土壤質量,來優化農業生產布局,增加糧食產量,推動農業發展,使得農業發展更加穩定,確保國家長治久安。
《通知》原文如下:
湖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切實做好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湘政發〔2022〕8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4號)精神,切實做好我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遵循全面性、科學性、專業性原則,銜接已有成果,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分級負責、各方參與”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省土壤類型及分布規律、土壤資源現狀及變化趨勢,真實準確掌握土壤質量、性狀和利用狀況等基礎數據,提升土壤資源保護和利用水平,為守住耕地紅線、優化農業生產布局、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奠定堅實基礎,為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對象與內容
普查對象為全省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農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點調查與食物生產相關的土地,未利用地重點調查與可開墾耕地資源相關的土地。
普查內容為土壤性狀、類型、立地條件、利用狀況等。其中,性狀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層樣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狀指標分析化驗等;類型普查包括對主要土壤類型的剖面挖掘觀測、采樣化驗等;立地條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質等;利用狀況普查包括基礎設施條件、植被類型等。
三、時間安排
2022年,在邵東市開展普查試點,完成試點任務,積累工作經驗,為全面開展普查工作探索路子。編制全省實施方案,組建專家指導組,配齊配強普查所需物資裝備,建立質量控制機制,開展培訓和宣傳等工作。
2023—2024年,全面開展普查,完成外業調查采樣和內業測試化驗,初步建成省級土壤普查數據庫與樣品庫。外業調查采樣時間截至2024年11月底。
2025年,完成普查成果匯總驗收與總結,建成土壤普查數據庫與樣品庫,形成全省耕地質量報告和全省土壤利用適宜性評價報告,配合國家完成成果匯交與匯總工作。
四、組織實施
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工作任務重、技術要求高。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湖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全省普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加強技術指導、信息共享、質量控制、經費物資保障等工作。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本地區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各地要按照統一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編制實施方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經費保障
本次土壤普查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各級財政按承擔的工作任務分擔。省負責省級層面的技術培訓、專家指導服務、內業測試化驗結果抽查校核、數據分析和成果匯總、數據庫樣品庫建設等,市縣負責本區域的外業調查采樣、內業檢測化驗、技術培訓、專家指導服務、數據分析和成果匯總等。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承擔的工作任務和進度安排,將經費納入相應年度預算予以保障,并加強監督審計。各地可按規定統籌現有資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關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嚴格對標國家土壤普查方案,把握時序要求、工作重點和質量關卡,確保如期高效完成普查任務。要加強專家技術指導、專業技術人員配置、普查隊伍培訓,確保土壤普查專業化、標準化、規范化。要強化質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質量管理體系和普查數據質量追溯機制,健全抽查校核、質量督查、信息安全、成果驗收和監督審計等制度,加強全過程質量監管,層層壓實責任。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要求報送普查數據,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完整。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弄虛作假和篡改普查數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全國統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臺等現代化技術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學、規范、高效推進普查工作。用好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土壤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為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原標題:湖南緊隨腳步 發布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