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新《噪聲法》)于2022年6月5日正式施行。新《噪聲法》實施首日正值中高考臨近之際,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東陽分局、臺州市生態環境局溫嶺分局于6月5日0點開展執法行動,加強對轄區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管,守護考生及公眾“安靜權”。
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東陽分局
東陽分局執法人員在行動中發現開發區一箱包廠傳出轟轟的機器噪音,經檢查發現噪聲源來自于該箱包廠北側的粉碎車間,該車間內箱包吹塑邊角料粉碎工序正在作業,粉碎機發出強烈轟鳴聲。
東陽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工作人員立即采用經計量認證的聲級計對該廠廠界噪音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顯示為72.3dB。經查閱環評資料,該企業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12348-2008)表1中3類標準,即夜間55dB的排放限值,該企業已超過排放標準排放工業噪聲。執法人員立即對現場進行證據固定,并對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詢問,制作調查筆錄。
經全面調查取證,該箱包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排放噪聲、產生振動,應當符合噪聲排放標準以及相關的環境振動控制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無排污許可證或者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排放工業噪聲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之規定,金華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并擬處罰款20000元。
臺州市生態環境局溫嶺分局
溫嶺分局抽調執法隊和環境監測站的業務骨干組成三個突擊檢查小組,對轄區內的機械鑄造、表面加工、混凝土行業等夜間生產企業開展突擊檢查。
現場檢查時,執法人員發現某建材公司正在從事混凝土管樁生產,溫嶺市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于0時19分至0時21分對南廠界(大門口)進行噪聲監測。經監測,該公司南廠界夜間等效聲級修正值為68dB,不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中3類標準值55dB的要求。
該公司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排放工業噪聲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排放噪聲、產生振動,應當符合噪聲排放標準以及相關的環境振動控制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無排污許可證或者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排放工業噪聲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之規定,臺州市生態環境局溫嶺分局于2022年6月5日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于當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處罰款貳萬元。
典型意義
噪聲污染防治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是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對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是新《噪聲法》賦予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法定職責”。
高考臨近,群眾高度關注噪聲問題,對法律實施效果充滿期待。這兩起案件是新《噪聲法》實施首日開出的罰單,是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法,進一步強化監管執法,嚴格依法查處噪聲相關違法行為的體現,以“零點行動”守護考生及公眾“安靜權”,以法治力量守護“聲環境”。
原標題:新《噪聲法》實施首日,金華、臺州“零點行動”守護“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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