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印發。
《意見》主要任務:
合理安排綠化用地。各地要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和國土 “三調”成果,綜合考慮土地利用結構、土地適用性、水資源承載能力等因素,合理安排綠化用地。荒山綠化主要在疏林地、跡地、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上區域的灌木林地、退化林地草地范圍內和荒廢、受損山體開展,鼓勵在其他草地、沙地、裸土地等未利用地上依法依規實施綠化;重點推進黃河北部、中部,汾河上游,太行山北段、中段五大重點區域植被恢復。礦區生態修復土地按照礦區自然稟賦和地理條件,在嚴格保護耕地和生態安全前提下,合理拓展 綠化空間,歷史遺留露天礦山優先用于綠化.城市綠化要采取規劃建綠、拆違還綠、破硬增綠、棄地覆綠、見縫插綠,增加城市綠地;充分利用零散地塊、橋體、公交站點、停車場和建筑物墻體、屋面、 陽臺等,推進立體綠化;原則上舊城改造騰出的小于1公頃的土地,宜全部建成街頭綠地.鄉村綠化要鼓勵通過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利用廢棄閑置土地增加村莊綠地;依托高標準農田建設,科學規范、因害設防建設農田防護林.道路綠化要用好用地范圍內和范圍外(鐵路、高速路、國省道、三個一號旅游公路兩側5米內,縣鄉村道3米內)的綠化空間,建設綠色通道.水系綠化要在黃河和汾河、桑干河、滹沱河、大清河、漳河、沁河、涑水河等七河干流及其 一級支流沿岸,黃河和七河干流城市段沿岸堤外50米、一級支流城市段沿岸堤外30米范圍內以及湖泊水庫周圍,布局防護林帶。 (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 林草局、太原鐵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科學推進城鄉綠化。大力開展“百姓身邊增綠”行動,拓展城鄉綠化空間.注重城鄉綠地的系統性、協同性,構建綠道網絡,實現城鄉綠地連接貫通.尊重自然規律,力戒“一夜成林”、天然大樹進城、大型旱噴、大面積硬質鋪裝等急功近利和片面追求景 觀化行為,嚴禁脫離實際、鋪張浪費、勞民傷財搞綠化的形象工程。加大城市公園體系建設力度,積極開展小微綠地建設,提高公園綠 地服務半徑覆蓋率;居住區應建設不低于用地總面積10%的集中防災避險綠地;推行城市道路十字路口“四分之一”法則,至少在一個拐角建設街頭綠地;加大城市林蔭道路建設力度,鼓勵人行道種植雙排濃蔭型喬木;積極打造城鄉濱水生態駁岸,因勢利導改造“三面光”渠化河道。堅持多樹種綠化,提倡喬灌草合理科學配置, 降低單一樹種占比,嚴格限制建設高耗水單一草坪植被。鼓勵鄉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和庭院種植鄉土珍貴樹種草種, 因地制宜發展用材林、木本糧油、經濟果木、打草場等富民產業,推動生態、經濟協同發展,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省住建廳、省農 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持續實施森林經營。建立健全森林經營制度,各縣級林草主管部門依據全省森林經營規劃編制縣級規劃;國有林單位依據森林經營規劃編制經營方案,集體林組織、非公有制經營主體參照編制;項目實施單位依據經營方案和相關標準編制作業設計,市級林草主管部門(省直林局)進行合理性評價和審批并監督實施.科學規范開展全周期森林經營活動,加大森林撫育、退化林修復、人工純林改造、灌木林改造和經濟林提質增效力度,提升森林資源綜合效益,開展健康森林建設。全面啟動實施省級和地方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優先布局省直九大林區和市縣國有林場,打造一批樣板工程;加強林區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相關部門對于城鄉公共綠地和行道樹、護路護岸林帶、農田防護林等非林地林木,要按照有關規定在林木生長退化前期及時更新栽種。(省林草局、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太原鐵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層層壓實綠化責任。全面落實推行林長制,明確各級領導干部保護發展森林草原資源主體責任,監督檢查科學綠化規劃的執行落實.市縣人民政府要堅決扛起科學綠化主體責任,細化各級各部門具體任務.充分發揮省市縣綠化委員會職能,加大對科學綠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宣傳發動、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力度, 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督促指導做好部門綠化;各級綠化委員會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重點組織開展好本部門(系統)生產區、辦公區、生活區綠化。對科學綠化成效顯著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及時制止糾正違背科學綠化行為,對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責。加大科學綠化宣傳引導力度,在全社會營造良好氛圍。及時梳理總結推廣基層經驗做法,示范帶動提升全省科學綠化水平。(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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