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產90-100噸餐廚廢棄物,六安城區餐廚垃圾處置亟待規范化
據統計,六安市城區每天產生約90-100噸餐廚廢棄物,非洲豬瘟疫情爆發前,主要被個體養殖戶用于養殖,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非洲豬瘟疫情爆發后,通過加大執法打擊力度,減少了餐廚垃圾用于養殖的現象,但部分餐飲經營戶隨意傾倒現象嚴重,餐廚廢棄物隨生活垃圾流向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或直排進入雨水管網,影響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各項污染控制指標,存在安全隱患和環保風險。
同時,廣大餐飲經營戶對餐廚垃圾規范化處置有很大期盼,也希望盡快建成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和健全餐廚垃圾的處理運行機制。2019年8月,市政府確定了六安市餐廚垃圾處理(一期)項目,經過公開招標,確定中聯重科環境產業有限公司為中標企業,項目采取BOT(建設-運營-移交)的特許經營運作方式,目前已投入使用。
意義重大!《辦法》力促餐桌污染治理,切實保障食品安全
國家高度重視群眾食品安全問題,要求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堅決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辦法》的出臺,一是從通過立法加強了對“地溝油”非法制售的監管,斬斷“地溝油”頑疾的利益鏈條,有效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通過立法明確規定餐廚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理等行為規范和監管部門的職責,不留死角,不留隱患。二是提高了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水平。
《辦法》支持餐廚垃圾處理技術、設備的研發和應用,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使餐廚垃圾變廢為寶。
同時,《辦法》更進一步明確了部門管理職責,并對餐廚垃圾產生、收運、處理等各階段提到了具體的管理要求,有助于完成對餐廚垃圾產生、收運、處理的整個過程管理,避免餐廚垃圾環境污染。
《辦法》共27條,不設章節,采取條款式對餐廚垃圾全過程管理進行了規定,主要明確了目的依據、定義、適用范圍、處理原則、職責分工、特許經營、服務許可、產生、收運及處理單位規定、禁止行為及法律責任等內容。
以下是《辦法》主要內容梳理:
(一)界定餐廚垃圾概念
《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本辦法所稱餐廚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食物殘渣、食品加工廢料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同時第二十六條規定:“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家庭廚余垃圾和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其他廚余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規定執行”。
(二)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餐廚垃圾經營性收運、處理活動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16年8月25日國務院令第671號)第102項規定:“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的實施機關為“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為此,《辦法》第十條規定:“從事餐廚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理服務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許可。未取得相應許可的,不得從事餐廚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理活動”。
(三)收費處理!實行生活垃圾處理費繳納制度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應當根據本地實際,結合生活垃圾分類情況,體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眾意見。
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應當向社會公布。餐廚垃圾是生活垃圾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因此,《辦法》第十二條第(六)項將“按照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作為餐廚垃圾產生者應當遵守的規定。
(四)禁止餐廚垃圾隨意傾倒、拋撒、堆放
《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分別對餐廚垃圾產生者、收集運輸和處理單位應遵守的規定和禁止性行為進行了明確。
如為加強餐廚垃圾管理,保護我市水治理環境、維護市容環境衛生,《辦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禁止將餐廚垃圾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等公共設施和河道等天然水體,或者以其他方式隨意傾倒、拋撒、堆放”。
(五)加強餐廚垃圾管理,出臺四項管理機制
為了從源頭上規范餐廚垃圾的管理,《辦法》規定了四項管理機制:
一是聯單管理制度,第十七條規定實行餐廚垃圾產生、收集運輸和處置單位之間實行聯單管理制度;
二是聯動執法制度,第二十條規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場監督管理、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和執法聯動機制。
三是建立告知機制,第二十一條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時,向餐廚垃圾產生單位的告知機制;
四是應急機制,第二十二條規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餐廚垃圾管理應急預案、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單位應當制定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應急方案,確保緊急或者特殊情況下廚余垃圾的正常收運和處置。
(六)新設行政處罰,確保各環節合法合規
《辦法》第二十四條,通過對未建立餐廚垃圾臺賬或臺賬弄虛作假的情況新設了行政處罰,進而從餐廚垃圾的產生、收集、運輸、處理各環節確保處置行為的合法合規,形成管理閉環。
同時,遵從“上位法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的立法原則,比如隨意傾倒、拋灑、堆放餐廚垃圾的;未經批準從事餐廚垃圾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活動的;從事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單位未經批準擅自停業、歇業等行為的法律責任,未予以再次累述。
《辦法》的出臺將盡早改變六安市餐廚垃圾管理紊亂無序、無章可循,處理不標準的局勢,促進餐廚垃圾集中化收運、處理工作規范性、法制化,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促進資源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提高人民幸福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