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市生態環境局:
為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監管工作的意見》,切實履行生態保護監管職責,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加快構建生態保護監管體系,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初步建立我省生態保護監管政策標準體系,初步建成生態監測網絡,提高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能力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提升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引領作用,初步形成與生態保護修復監管相匹配的指導、協調和監督體系,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進一步提升。到2035年,建成與美麗山東目標相適應的現代化生態保護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生態保護重點領域監管
1.積極推進生態保護紅線監管。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試點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山東實際的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流程和監管工作機制。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建設省級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實現與國家平臺互聯互通。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和人類活動本底調查,核定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基線水平。加強生態保護紅線面積、功能、性質和管理實施情況的監控,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監測預警。
2.持續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管。推動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制定山東省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暫行辦法。將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狀況納入生態環境狀況公報。深入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問題臺賬,嚴格落實整改銷號制度,督促重點問題依法查處到位、徹底整改到位。嚴格落實常態化監管要求,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問題。
(二)完善生態監測和評估體系
3.構建完善生態監測網絡。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省生態監測網絡,基本覆蓋全省典型生態系統、自然保護地、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和重要水體。開展生態地面監測站點建設試點,探索黃河三角洲、南四湖、長島、昆崳山等典型區域生態綜合監測站點共建模式。優化土壤、地下水、農業農村生態監測網絡。落實全省化工園區和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自主監測制度。按照國家和我省要求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試點監測和化工集聚區地下水水質抽測。不斷加大內陸水域、海洋生態監測力度。
4.開展遙感調查評估。每五年開展一次全省生態狀況變化遙感調查評估。開展黃河流域、南四湖等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每年開展一次渤海灣、萊州灣、丁字灣等重點區域生態狀況遙感監測評估,黃河口海域、廟島群島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監測評估。每五年開展一次全省土壤、農業農村生態狀況遙感調查評估。按照國家技術規范和時限性要求,開展我省重點流域、海岸帶、典型海洋生態系統、河湖生態系統健康評估。強化氣候變化對生態系統的影響評估。適時開展海洋污染基線與生態本底調查評估。
5.開展生態系統保護成效評估。按照生態環境部安排部署,開展生態保護紅線保護成效、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保護成效、生物多樣性保護成效、土壤生態保護成效、地下水生態保護成效、農業農村生態保護成效等評估。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以及海域海島生態修復等工作成效評估。探索構建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評價體系,將GEP作為衡量區域生態保護成效的重要指標。
(三)不斷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
6.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組織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聚焦黃河流域、南四湖等重點區域,就典型生態系統、重點物種、重要生物遺傳資源開展調查、觀測和評估。每年開展一次重要水體水生生物調查。開展河口、海灣、灘涂濕地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水生生物多樣性拓展調查。建設黃河三角洲生態環境定位觀測研究站。探索開展地方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可持續利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減貧等試點。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宣傳和輿論引導,在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和世界環境日期間集中開展宣傳工作。
(四)加強生態破壞問題監督和查處力度
7.加大生態保護督察力度。將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生態保護工作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疇,對生態破壞嚴重、整改行動緩慢、弄虛作假應付整改、責任嚴重不落實的,視情采取預警、通報、約談、問責等措施,不斷傳導壓力,倒逼責任落實。
8.強化生態保護監督執法。通過非現場監管、大數據監管、無人機監管等應用技術,強化濕地、林地、草地、自然岸線和近岸海域等區域內開礦、修路、筑壩、建設、圍填海、采砂和炸礁等破壞行為的監督執法。圍繞黃河流域、南四湖東平湖流域、超標河流斷面等重點區域、流域,開展綜合執法或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超標排污、暗管滲坑排污、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行為。
9.強化部門協同合作。強化生態保護綜合執法與自然資源、海洋等相關執法隊伍的協同聯動,形成執法合力,重點開展海洋生態保護、土地和礦產資源開發生態保護、流域水生態保護執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及時將生態破壞問題線索移交有關主管部門,及時辦理其他部門移交的問題線索。
(五)深入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建設
10.完善生態文明示范建設體系。持續推進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創建工作。建立健全示范建設管理體系,完善建設、申報、監督全過程監管制度。嚴格示范建設準入,不斷提升示范建設質量。加大對試點地區監管力度,每三年評估試點建設成效,對于工作開展不力的、建設成效下降的、發生重特大生態環境事件的地區,給予警告或撤銷稱號處理。
11.突出示范建設引領帶動作用。通過生態文明示范建設,加快構建生態文明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系統總結典型案例,提煉“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模式路徑。通過資金和政策支持、績效考核等措施,建立形式多樣的激勵機制。開展生態省建設成效評估,2021年底前編制并出臺美麗山東建設規劃。
三、強化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要求,加強對生態保護監管工作的統籌協調,推動將生態保護監管關鍵指標納入各地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體系,因地制宜出臺相關政策,明確具體任務并組織實施。強化部門聯動協作,建立生態破壞問題定期會商制度,推動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協同增效。
(二)強化資金保障。將生態保護監管工作經費納入生態環境保護年度財政預算,確保財政投入。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機制,拓寬資金渠道,結合區域差異特征,重點向生態保護紅線及自然保護地監管、重點生態功能區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和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傾斜。
(三)深化宣傳引導。加強宣傳引導,樹立生態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跡、典型案例,擴大影響力。實行生態破壞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社會公眾參與生態保護監管,增強全社會生態保護意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生態保護的良好氛圍。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