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午夜在线观看,色偷偷伊人,免费一级毛片不卡不收费,日韩午夜在线视频不卡片

正在閱讀:《松原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資訊中心


《松原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2019-11-12 11:08:26來源:松原市人大常委會 關鍵詞:大氣污染環境監測閱讀量:17775

導讀: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已建成的,應當在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改用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頁巖氣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日前,松原發布關于《松原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詳情如下:
 
  關于《松原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2019年7月25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對《松原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會后,常委會法工委結合審議意見對《條例(草案)》進行了修改。現將《松原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全文公布,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歡迎社會各界人士于2019年11月17日前通過信函、傳真或者電子郵件方式將建議和意見反饋至松原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并注明建議人姓名(名稱)及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松原市寧江區沿江東路2555號
 
  松原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特此公告。
 
  附:《松原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
 
  松原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松原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監督管理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大氣污染防治及其監督管理。
 
  第三條大氣污染防治,應當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源頭治理、規劃先行、綜合施策、損害擔責的原則,建立政府主導、企業主體、行業監管、部門協同、公眾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體系。
 
  第四條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制定規劃,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減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氣環境質量達到規定標準并逐步改善。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在縣(市、區)人民政府領導及其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組織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條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財政、科技、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林業、商務、市場監督管理、城市管理、氣象等有關部門和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職責分工,對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本市實行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市人民政府對縣(市、區)人民政府的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實施考核。考核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承擔大氣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和減少大氣污染;造成環境污染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公民應當增強大氣環境保護意識,采取低碳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大氣環境保護義務。
 
  第二章 監督管理
 
  第九條本市實行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
 
  市人民政府應當對省人民政府下達的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分解到縣(市、區)人民政府。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科學合理、公正公開原則,將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年度總量控制指標落實到排污單位。
 
  第十條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在編制城鄉規劃等規劃時,應當充分考慮本行政區域內自然地貌形態、氣象條件,科學規劃通風廊道的空間結構和總體布局,以及建筑物密度、高度,保持城市通風廊道暢通。
 
  第十一條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大氣污染防治網格化監督管理制度。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全面覆蓋的原則,科學劃分網格單元,明確網格管理對象、管理標準和責任人。
 
  第十二條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設與管理本行政區域大氣環境質量和大氣污染源監測網,開展大氣環境質量和大氣污染源監測工作,統一發布本行政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狀況信息。
 
  第十三條排污單位應當建立大氣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相關責任及責任人,并按照有關規定設置大氣污染物排放口及其標志。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安裝、使用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監測數據真實準確。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如實向社會公開其大氣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總量、排放濃度、超標排放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等單位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禁止侵占、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改變大氣環境質量監測設施和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約談該地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約談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一) 未完成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
 
  (二) 大氣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總量控制指標的;
 
  (三)發生重大大氣環境污染事故的;
 
  (四) 執行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政策和工作部署不力,致使本地區大氣環境問題突出的;
 
  (五) 未完成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的。
 
  有前款(一)(二)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暫停審批該地區新增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第十五條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應當將重污染天氣應對納入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所在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制定本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方案,并報所在地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后,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方案。
 
  第十七條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明確受理環保舉報、投訴的工作機構,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方式,并及時依法處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進行舉報。舉報大氣污染違法行為或者提供線索,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的,有關部門應當予以獎勵,獎勵費用列入財政預算。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舉報人舉報所在單位的,該單位不得以解除、變更勞動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一節 燃煤污染防治
 
  第十八條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根據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規劃和削減目標,制定本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鼓勵使用清潔能源。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制定本地區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將城市建成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并逐漸擴展。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劃定應當考慮當地居民的生活需要。
 
  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已建成的,應當在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改用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頁巖氣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第二十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集中供熱管網建設和熱源供應,推進建成區集中供熱全覆蓋,逐步擴大城鄉集中供熱范圍。
 
  集中供熱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使用集中供應的熱源,不得新建、擴建燃煤供熱設施,已建成的中小型燃煤供熱設施應當限期拆除。
 
  集中供熱管網未覆蓋的區域,排污單位應當選用高效節能環保型鍋爐或者進行高效除塵改造,并使用新能源、優質煤炭和潔凈型煤。
 
  第二十一條淘汰、拆除燃煤小鍋爐、小型燃煤爐窯以及其他不能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
 
  禁止新建額定蒸發量或者額定功率達不到國家、省要求的直接燃用煤、重油、渣油、石油焦鍋爐和直接燃用生物質的鍋爐、窯爐等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
 
  第二十二條城市建成區內洗浴、餐飲等服務行業、食品加工點和單位食堂應當使用清潔能源作為燃料,不得使用煤、重油、渣油、石油焦或者直接燃用生物質作為燃料。
 
  第二十三條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民用散煤管理。禁止銷售、使用不符合民用散煤質量標準的煤炭,禁止褐煤、洗中煤、煤泥等低質劣質煤作為民用煤使用。
 
  第二節 工業污染防治
 
  第二十四條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主體功能區劃和環境保護要求,制定規劃,統籌安排,逐步對高污染工業企業實施關停搬遷。
 
  第二十五條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的要求推動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合理規劃工業布局,新建排放重污染工業項目應當進入工業園區。
 
  第二十六條鋼鐵、石油、有色金屬、電力、焦化、建材、化工等企業生產過程中排放粉塵、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的,應當采用清潔生產工藝,配套建設除塵、脫硫、脫硝等裝置,或者采取技術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第二十七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等采取有效措施,引導化工、涂裝、印刷、家具制造、裝修等行業采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料和產品,控制氣態污染物的排放。
 
  第二十八條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料,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無法密閉的,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
 
  工業涂裝企業、建筑行業應當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臺賬,記錄生產原料、輔料的使用量、廢棄量、去向以及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記錄生產工藝、設施及污染控制設備的主要操作參數和運行情況等。臺賬保存時間不得少于三年。
 
  第二十九條排污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保持大氣污染物防治設施的正常使用。
 
  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防治設施因檢修暫停使用的,應當提前五個工作日書面報告當地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因突發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應當采取措施確保排放達標,不能達標的,應當停產,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防治設施修復前,不得恢復生產。
 
  第三十條禁止從事露天噴漆、噴涂以及其他可能散發有毒有害氣體的作業。
 
  第三節 揚塵污染防治
 
  第三十一條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應當大力推進國家園林城市、衛生城市、海綿城市等創建工作,建設和修復生態環境,提高國土森林覆蓋率、城市綠化率,加強水域、植被的保護和管理,提高大氣環境凈化能力,減少和控制揚塵污染。
 
  第三十二條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制定相關行業揚塵污染治理規范并向社會公布,監督管理相關行業的單位和個人落實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及措施。各部門按照下列規定履行揚塵污染防治職責:
 
  (一) 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工業企業物料堆場揚塵污染監管和整治;
 
  (二) 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部門負責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和房屋拆遷揚塵污染的監管和整治;
 
  (三) 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對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實施監管;負責城市道路以及城市建成區環境衛生保潔范圍內其他揚塵污染的防治監管工作;
 
  (四) 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交通運輸部門聯合公安部門對未采取密閉措施或者其他防護措施導致物料在運輸中遺撒、泄漏的行為依法實施監管;
 
  (五) 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對散裝物料運輸車輛的路檢路查。
 
  對于不屬于前款規定的其他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加強道路、廣場、停車場和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管理,推行清潔動力機械化清掃等低塵作業方式。
 
  第三十四條市規劃區域內松花江沿岸、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以及其他城鎮裸露地面,應當由下列單位或者個人采取綠化、硬化、遮蓋或者透水鋪裝等方法防治揚塵污染:
 
  (一) 國有土地由使用人或者管理人負責;
 
  (二) 沒有使用人或者管理人的國有土地,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負責;
 
  (三) 城市建成區內的集體土地,由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負責。
 
  第三十五條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超過三個月的,應當進行臨時綠化、鋪裝或者遮蓋。
 
  第三十六條產生揚塵的單位應當根據揚塵防治要求和治理揚塵需要,明確揚塵防治措施,制定和實施揚塵防治方案,并向相應監管部門備案。監管部門應當對防治方案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責成調整、完善,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第四節 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
 
  第三十七條機動車應當定期進行環保檢驗。機動車環保檢驗應當與安全技術檢驗同時進行。
 
  第三十八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不影響正常道路通行的情況下,可以利用遙感檢測設備對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督抽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配合。
 
  第三十九條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建立檢驗數據傳輸網絡,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實現檢驗數據實時共享。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及其負責人對檢驗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第四十條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推廣使用清潔能源車輛計劃,合理規劃建設充電樁、加氣站等清潔能源車輛配套設施。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落實清潔能源車輛購置補貼等政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和公共交通汽車、巡游出租車經營單位應當逐步推廣使用清潔能源車輛,逐年提高清潔能源車輛比例。新增或者更新城市公共交通汽車應當采用清潔能源車輛。
 
  第四十一條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要求,采取提前執行國家階段性污染物排放標準、提前制定符合國家下一階段機動車和船舶排放標準的成品油等管控措施。
 
  禁止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不符合國家、省有關標準的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用燃料以及燃料清潔劑、添加劑等。
 
  第四十二條行駛的機動車向大氣排放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省規定的排放標準,不得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視排氣污染物。
 
  對行駛中持續排放黑煙或者其他明顯可見大氣污染物的可疑超標機動車,鼓勵單位和個人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舉報。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機動車排氣污染投訴和舉報受理工作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超標舉報處理工作。
 
  第四十三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機動車排放違法信息共享平臺,實現信息共享。
 
  市、縣(市、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建立機動車排放違法行為聯合處置機制,做到相互配合支持。
 
  第四十四條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所有人應當在新增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三十日內向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送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名稱、類別、數量、污染物排放等數據和資料,農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名稱、類別、數量、污染物排放等數據和資料由所有人所在地人民政府農機管理主管部門每季度末向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集中申報;
 
  (二)對超標排放且經維修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術后仍不達標的機械,應當停止使用。
 
  工業企業、施工單位、貨運企業、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單位等擁有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從事道路運輸業務。
 
  第五節 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十五條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及油罐車、氣罐車應當安裝油氣回收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送油氣排放檢測報告。
 
  第四十六條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和單位食堂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并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劃定的禁止區域內露天燒烤或者為露天燒烤提供場地。
 
  第四十七條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縣 (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農村秸稈焚燒的監督管理工作。
 
  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物質。
 
  禁止在建成區域內露天燃燒冥紙。
 
  第四十八條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按照規定對污水、畜禽糞便和尸體等進行收集、貯存、清運和無害化處理;未達到規模養殖的畜禽養殖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與其養殖規模相適應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排放惡臭氣體。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有關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縣 (市、區) 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一) 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
 
  (二) 未按照規定安裝大氣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未按照規定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平臺聯網,不能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和數據傳輸的。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在規定的期限屆滿后,繼續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或者沒收相關設施,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在集中供熱管網覆蓋的地區內,新建、改建和擴建燃燒煤炭、重油、渣油等燃料的供熱設施的,由市、縣 (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或者沒收相關設施,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銷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質量標準的煤炭,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原材料、產品和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排污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一) 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大氣污染物的;
 
  (二) 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
 
  (三) 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的,或者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工業涂裝企業、建筑行業未按照規定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涂料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未按照要求建立臺賬,或者未按照規定內容記錄相關數據和信息,或者臺賬保存時間少于三年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向大氣直接排放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未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方案,或者未按照規定進行揚塵污染防治,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根據職責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生產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 (船)、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收銷毀無法達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口、銷售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 (船)、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職責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收銷毀無法達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 (船)、非道路移動機械。
 
  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向大氣排放污染物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千元的罰款。
 
  第六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五條定,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未按照規定安裝油氣回收裝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或者擅自拆除、閑置、更改油氣回收裝置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對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所有者或者經營者處兩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油罐車、氣罐車未按照規定配套安裝油氣回收裝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或者擅自拆除、閑置、更改油氣回收裝置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油罐車、氣罐車所有者或者經營者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四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等項目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并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在城市建成區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在劃定的區域內露天焚燒秸稈和落葉等產生煙灰污染的物質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四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物質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七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章 附 則
 
  第六十八條本條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我要評論
評論
文明上網,理性發言。(您還可以輸入200個字符)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站注明“來源:環保在線”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環保在線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環保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站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站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環保在線)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其他媒體、平臺或個人從本站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環保在線”,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鑒于本站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站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71-87759680;郵箱:hbzhan@vip.qq.com。

    不想錯過行業資訊?

    訂閱 環保在線APP

    一鍵篩選來訂閱

    信息更豐富

    推薦產品/PRODUCT 更多
    環保商城:

    氣浮機曝氣機COD測定儀TOC分析儀污水提升器帶式壓濾機格柵除污機污泥泵潛水攪拌機污泥濃縮機污泥攪拌機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高壓清洗機油煙凈化器板框壓濾機無軸螺旋輸送機氣體分析儀煙塵檢測儀油霧凈化器超聲波清洗機泳池水處理設備

    我要投稿
    • 投稿請發送郵件至:(郵件標題請備注“投稿”)hbzhan@vip.qq.com
    • 聯系電話0571-87759680
    環保行業“互聯網+”服務平臺
    環保在線APP

    功能豐富 實時交流

    環保在線小程序

    訂閱獲取更多服務

    微信公眾號

    關注我們

    抖音

    環保在線網

    抖音號:hbzhan

    打開抖音 搜索頁掃一掃

    視頻號

    環保在線

    公眾號:環保在線

    打開微信掃碼關注視頻號

    快手

    環保在線

    快手ID:2537047074

    打開快手 掃一掃關注
    意見反饋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
    主站蜘蛛池模板: 多伦县| 湟源县| 太湖县| 古田县| 虞城县| 上思县| 托里县| 芮城县| 扶余县| 密山市| 错那县| 嘉峪关市| 宜昌市| 廉江市| 金湖县| 昌平区| 榆林市| 泽库县| 米易县| 靖宇县| 苍溪县| 道孚县| 东兰县| 镇远县| 东莞市| 巴马| 伊春市| 社旗县| 禄丰县| 留坝县| 桂东县| 农安县| 韩城市| 安西县| 南召县| 三江| 大丰市| 历史| 潮州市| 河间市| 葫芦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