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各地政策】安徽省安慶市物價局印發了《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暨貫徹落實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安慶)經濟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實現城市污水處理費標準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標準大體相當,縣級以上城市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各縣(市、區)物價局、機關各部門:
經2018年11月12日局長辦公會研究,現將《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暨貫徹落實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安慶)經濟帶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部門職能職責,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安慶市物價局
2018年11月14日
抄送:省物價局,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委改革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
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暨貫徹落實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
(安慶)經濟帶的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要論述,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發改價格規[2018]943號)、安徽省物價局《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實施意見》(皖價綜[2018]115號)和《中共安慶市委 安慶市人民政府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安慶)經濟帶“1515”方案》(慶發[2018]17號)要求,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更高站位、更實舉措、更大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助力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安慶)經濟帶和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五大發展美好安慶建設,現就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暨貫徹落實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安慶)經濟帶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關于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要戰略思想,牢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加快建立健夠充分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環境價格機制,完善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價格政策,將生態環境成本納入經濟運行成本,撬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促進資源節約、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推動形成綠色發展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開創全面參與的“綠色+”時代,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切實加強長江安慶段污染突出問題整治,為永葆母親河生機活力、把長江經濟帶建設成為黃金經濟帶作出安慶貢獻。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重點針對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緊扣打贏藍天保衛戰、加強水源地保護、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長江保護修復和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等標志性戰役,著力創新和完善污水垃圾處理、節水節能、大氣污染治理等重點領域的價格形成機制,理順利益責任關系,引導市場,匯聚資源,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二)堅持污染者付費。按照污染者使用者付費、保護者節約者受益的原則,創新資源環境價格機制,實現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抑制不合理資源消費,鼓勵增加生態產品供給,使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成為市場主體的內生動力。
(三)堅持激勵約束并重。針對城鄉、區域、行業、不同主體實際,在價格手段可以發揮作用的領域和環節,健全價格激勵和約束機制,使節約能源資源與保護生態環境成為單位、家庭、個人的自覺行動,形成共建共享生態文明的良好局面。完善差異化引導機制,對提供高于國家質量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的勞務成果或產品的企業,應當按照優價原則,實行差別化收費政策給予獎勵,對環保“”企業等依法依規給予優先支持。
(四)堅持因地分類施策。支持本地資源稟賦條件、污染防治形勢、產業結構特點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等,研究制定符合綠色發展要求的具體價格政策;鼓勵有條件縣(市)制定基于更嚴格環保標準的價格政策,更好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按照先行先試、改革創新、服務發展的原則,積極探索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的價格和收費政策。
三、主要目標
到2018年底,研究制定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價格政策;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價格政策體系,促進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的作用明顯增強;到2025年,適應綠色發展要求的價格機制更加完善,并落實到全市各方面各環節。
四、主要內容
(一)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
構建覆蓋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價格機制,推進污水處理服務費形成市場化,逐步實現城鎮污水處理費基本覆蓋污水服務費用。
1.建立城鎮污水處理費動態調整機制。按照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運營成本(不含污水收集和輸送管網建設運營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污水處理費標準,并依據定期評估結果動態調整。2020年底前,實現城市污水處理費標準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標準大體相當;對具備污水集中處理條件的建制鎮應全面建立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并同步開征污水處理費。
2.建立企業污水排放差別化收費機制。根據企業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種類、濃度、環保信用評級等,分類分檔制定差別化收費標準,促進企業污水預處理和污染物減排,并按確定差別化收費的主要污染物種類,合理設置污染物濃度分檔和差價標準,積極探索多種污染物差別化收費政策。工業園區要推行差別化收費政策。
3.建立與污水處理標準相協調的收費機制。支持提高污水處理標準,對污水處理排放標準提高至一級A或更嚴格標準的城鎮和工業園區,可相應提高污水處理費標準。對我市水源地保護區、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區、水污染嚴重地區和敏感區域特別是劣Ⅴ類水體以及城市黑臭水體污染源所在地,要實行更嚴格的污水處理排放標準,并相應提高污水處理費標準。
4.探索建立污水處理農戶付費制度。在我市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農村地區,可探索建立農戶付費制度,綜合考慮村集體經濟狀況、農戶承受能力、污水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付費標準。
5.健全城鎮污水處理服務費市場化形成機制。推動通過招投標等市場競爭方式,以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成本、污水總量、污染物去除量、經營期限等為主要參數,形成污水處理服務費標準。鼓勵將城鄉不同區域、規模、盈利水平的污水處理項目打包招投標,促進城市、建制鎮和農村污水處理均衡發展。建立污水處理服務費收支定期報告制度,污水處理企業應于每年3月底前,向價格、財政和排水主管部門報告上年度污水處理服務費收支情況,為調整完善污水處理費標準提供參考。
(二)健全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
全面建立覆蓋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機制。
1.建立健全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按照補償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科學合理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2020年底前,縣級以上城市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創新垃圾處理收費模式,提高收繳率。鼓勵制定促進垃圾協同處理的綜合性配套政策。
2.完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分類和減量化激勵機制。積極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逐步推行非居民用戶垃圾計量收費。已實現垃圾分類收集地區,鼓勵按照混合垃圾收費標準高于分類垃圾收費標準的原則,實行差別化收費政策;對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實行計量收費和差別化收費,加快推進垃圾分類。鼓勵城鎮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市場化運營,已經形成充分競爭的環節,實行雙方協商定價。
3.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在已實行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的農村地區,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農戶承受能力、垃圾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準,促進鄉村環境改善。
4.完善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機制。根據將要出臺的《安徽省危險廢物處置收費管理辦法》,按照補償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標準,提高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綜合考慮區域內醫療機構總量和結構、醫療廢物實際產生量及處理總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定額、定量收費標準,收費方式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和醫療機構協商確定。加強工業危險廢物和社會源危險廢物處置成本調查,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收費標準;在確保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全流程監控,違法違規行為可追溯的前提下,處置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5.取消現場船舶垃圾接收收費環節。根據省收費政策,取消現場船舶垃圾接收收費環節,通過市場化手段確定統一的、具有收集處理能力的企業負責船舶污水垃圾接收,強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
(三)建立有利于節約用水的價格機制
建立健全補償成本、合理盈利、激勵提升供水質量、促進節約用水的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保障供水工程和設施良性運行,促進節水減排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1.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2018年底前,全市完成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面積2.814萬畝;2019年底前,省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重點縣(區)、市級先行改革縣(區)和其他縣(區)要對照安徽省實施方案確定的任務完成時限,加快進度,倒排工單,增加新增改革實施面積;2021年底前,省、市改革重點縣(區)全面完成改革任務。按照國家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要求,在對改革實施區域農業水價進行成本審核的基礎上,科學測算并公布農業水價,原則上改革實施區域農業水價要達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具備條件的地方可執行完全成本水價,并同步建立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實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和終端用水環節分類水價制度。
2.完善城鎮供水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勵提升供水質量的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逐步將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補償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進一步拉大特種用水與非居民用水的價差,缺水地區二者比價原則上不低于3∶1。適時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3.全面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進一步完善用水定額管理,抓好《安徽省物價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立健全和加快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的實施意見》(皖價商[2018]80號)的貫徹落實。
4.建立有利于再生水利用的價格政策。按照與自來水保持競爭優勢的原則確定再生水價格,推動園林綠化、道路清掃、消防等公共領域使用再生水。對具備條件規模使用再生水的,可積極推進協商定價,探索實行累退價格機制。
(四)健全促進節能環保的電價機制
充分發揮電力價格的杠桿作用,推動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淘汰落后,引導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優化升級。
1.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嚴格落實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7個行業的差別電價政策,對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用電(含市場化交易電量)實行更高價格。評估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政策執行效果,根據實際需要擴大差別電價、階梯電價執行行業范圍,提高加價標準。探索建立基于單位產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的差別化電價政策,推動清潔化改造。
2.完善峰谷電價形成機制。在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前提下,建立峰谷電價動態調整機制,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峰谷時段,擴大高峰、低谷電價價差和浮動幅度。利用峰谷電價差、輔助服務補償等市場化機制,促進儲能發展。對淘汰類高耗能和限制發展的高污染企業在治理達標以前,不執行峰谷分時電價。認真落實居民階梯電價和居民峰谷電價政策。
3.完善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2025年底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污水處理企業用電、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港口岸電運營商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
五、工作要求
綠色發展是建設生態文明、構建高質量現對化經濟體系的必然要求,是發展觀的一場深刻革命。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按照政策化、措施精細化、協調機制化的要求,積極主動作為,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力措施,突出“重生態、補短板、強機制、創樣板”,以堅決的態度、有力的措施,確保國家發改委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落地生根。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物價局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暨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安慶)經濟帶領導小組,局主要負責同志任領導小組組長,其他局領導任副組長,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研究全市綠色發展價格政策,協調處理區域間重大價格事項,督促檢查各項工作落實。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法規科,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協調調度、督辦檢查工作。
(二)強化政策落實。要強化改革落地,強化政策引導,強化制度保障,全面梳理現行資源環境價格政策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改進,對落實不力的要強化問責。對新出臺的政策要建立落實臺賬,逐項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扎實推進,切實做到目標不可動搖、責任不可淡化、工作不可放松、力度不可減弱。規范市場交易價格行為,強化價格信用體系建設,督促市場主體嚴格履行價格合約。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評估,找準政策執行中的痛點、難點、堵點,及時調整完善政策,以“釘釘子”的精神抓好落實。
(三)加強部門協作。推進綠色發展,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強化部門協作,要主動與相關部門加強協作,統籌運用價格、環保、財政、金融、投資、產業等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共推綠色發展。
(四)開展政策法規清理。加強區域協作,強化生態環保聯防聯控聯治,對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清理阻礙要素合理流動的地方性政策法規,推動勞動力、資本、技術等要素跨地區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
(五)兜住民生底線。正確處理推進綠色發展與保障群眾生活的關系,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尤其是低收入群體承受能力,完善并執行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采取有效措施,對沖價格調整對困難群眾生活的影響,努力實現生態環境質量和人民生活質量同步提升。
(六)注重宣傳引導。切實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將宣傳工作與政策制定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大限度凝聚社會共識,強化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促進綠色發展的共同責任,提高執行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政策的積極性、主動性,推動將綠色發展的要求轉化為自覺行動,共同建設五大發展美好安慶。
附件:
1.市物價局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暨貫徹落實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安慶)經濟帶領導小組
2.重點任務分工
附件1
市物價局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暨
貫徹落實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
(安慶)經濟帶領導小組
組 長:余巧萍
副組長:鄭生苗 王書明方世松 黃潔
成 員:謝建農 張俊艷 何焰 畢長流 景紅 徐飛 吳愛平 丁超 張建國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法規科,何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原標題: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暨貫徹落實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安慶)經濟帶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