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政策法規】廣東省環保廳已下發《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2017年度實施方案》,方案對廣東省空氣質量改善目標、VOCs治理任務、超低排放機組改造等做了具體規定。政策原文如下。
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2017年度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改善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根據《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計劃編制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函〔2014〕362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粵府〔2014〕6號)、《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粵環〔2014〕110號)的要求,制定本年度實施方案。
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佛山、揭陽市的細顆粒物(PM2.5)的年均濃度下降到37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指標年均濃度達標;肇慶市PM2.5的年均濃度下降到36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指標年均濃度達標;廣州市氮氧化物年均濃度下降到45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指標年均濃度達標;東莞市臭氧8小時平均濃度(O3-8h)第90百分位數下降到163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指標年均濃度達標;廣州、佛山、中山、肇慶和順德區的臭氧濃度不得超過2016年水平,并力爭下降;全省其他城市和順德區環境空氣污染物年均濃度全面達標;各城市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約束性指標見附表1。
二、年度重點工作任務
(一)綜合整治工業源,推進多污染物減排。
1.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堅決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對依法明令關停的市場主體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并責令限期辦理注銷登記,清理整治市場主體家庭作坊式污染;堅決關停不能穩定達標的“小散亂污”企業;嚴格落實失信企業聯合懲戒,及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平臺系統(廣東)”公示環境違法企業違法失信信息。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工商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加快推進重點區域污染整治。積極推進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搬遷;廣州、佛山、肇慶等空氣質量不達標城市要對行政區域內火電、化工、陶瓷、玻璃、造紙等重污染行業和石化、工業涂裝、印刷、家具制造等13個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放行業開展全面清查,制訂并實施淘汰退出方案,開展城市交界處工業集聚區、村級工業園連片環境綜合整治;各地要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嚴厲查處禁燃區內銷售、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違法行為,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高污染鍋爐淘汰工作。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牽頭,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3.加快推進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按要求完成30萬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發電機、10萬千瓦及以上自備燃煤發電機組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煤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繼續推進煤電機組節能改造,力爭現役煤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全面實現達標。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南方電網公司等參與,各有關地級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4.加快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各地級以上市應開展VOCs排放調查,全面掌握行政區域內VOCs排放情況,建立市級VOCs重點監管企業名單,重點推進廣州、佛山、東莞、中山、潮州、順德等重點地區VOCs污染防治。所有石化企業要完成VOCs綜合整治并穩定達到排放標準,排放總量較2014年削減30%以上,廢氣有組織排放口安裝VOCs連續在線監測裝置,廠界安裝VOCs環境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包裝印刷行業推廣應用無溶劑復合技術和設備。全面完成《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的實施方案(2014-2017年)》(粵環〔2014〕130號)重點企業VOCs治理項目;按照《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開展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監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指引》(粵環函〔2016〕1054號)要求,全省重點企業要開展“一企一策”綜合整治,各地任務量完成率不低于60%;加快建設省級固定污染源VOCs監管系統,建立并實施企業VOCs排放申報制度,在重點行業實施VOCs排污收費試點;加強對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的監管;推進揮發性有機物與氮氧化物協同減排,開展秋季臭氧削峰專項行動。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配合,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5.加快推進高污染鍋爐綜合整治。出臺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17年底前,除確有必要保留外,全省各地全面淘汰禁燃區(含城市建成區)內高污染鍋爐,珠三角地區須一并淘汰禁燃區外10蒸噸/小時及以下高污染鍋爐;實施工業鍋爐節能改造,推廣層燃鍋爐、循環流化床鍋爐、電鍋爐等新型環保鍋爐,20蒸噸及以上燃煤工業鍋爐安裝廢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增設煙粉塵監控因子,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加強對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的燃料使用、鍋爐運行及其污染排放的監管。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牽頭,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6.加快推進工(產)業園集聚區集中供熱。全省具備一定規模用熱需求的園區基本實現集中供熱,關停供熱區域范圍內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分散供熱鍋爐,全省集中供熱量占供熱總規模比例達到70%以上。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環境保護廳配合,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7.加強高排放行業環境監管。推行陶瓷、玻璃等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提標減排,進一步推動企業升級改造;加大電廠、石化、鋼鐵、水泥、陶瓷、玻璃等高排放行業和國控、省控等重點企業的監管執法力度,實行24小時在線監控,明確排污不達標企業后達標時限,到期不達標的堅決依法關停;嚴厲打擊偷排、造假行為。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