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行業趣聞】科技的發展,經濟的增長,生活水平的提高,工業制造的規模擴大,這些都是產生污染的原因。但是對于環境的保護這個概念卻并不是現代的,有資料表明,在中國,“環保”這個理念早可以追溯到上古傳說中的“五帝時代”,只不過名字不叫“環保部”,而是“虞”。
中國環保起源于“五帝時代” 以“虞”為名
環境污染是中國當今面臨的重要問題之一。其實,中國古人很早就有“環保治國”理念,那么,古代有現代這樣專門的環保機構嗎?有的。從記載來看,世界上早的“環境保護部”就誕生在中國。
古代管環保的部門,名稱自然不叫“環保部”。據清黃本驥編纂《歷代職官表》,中國古代早期的環保部叫“虞”。“虞”既是機構名,又是官銜名,其很大一部分職能與今天的環保部相同,但所管理范圍更大,山、林、川、澤的保護與治理,都是“虞”的職責。
在上古傳說中的“五帝時代”,由于生存條件原始,人們對大自然更依賴,相應的,也更注意對自然環境的保護。堯帝覺得舜有治理天下的能力,便禪讓于舜,果然,舜大有作為。司馬遷《史記》開篇卷《五帝本紀》中,便記述了舜的事跡。
舜上位后進行了行政機構改革,根據當時的需要,分設九官。這九官,相當于現在中央的九個部委,分別有正、副長官22人,這些部門長官都是由各部落首領集體商討,公開推薦出來的。
舜所設九部委中就有環保部———“虞”。虞的編制不小,任虞官名叫伯益。關于伯益就任,還有段故事。當時舜征求各部落首領意見,問誰能幫他掌管山林、川澤、草木、鳥獸,大家一致推薦了伯益。但伯益開始并不接受這個“環保部長”,希望把此職位讓給朱、虎、熊、羆等人。舜也干脆,當即表示讓他們與伯益一起來負責“環保部”,伯益這才當了舜的“環保部部長”,朱、虎、熊、羆4人任“環保部副部長”。
伯益的確是環保專家,環保部長做得相當稱職。從史書記載和傳說來看,伯益是嬴姓史祖,治水專家大禹的得力助手,他發明了水井,保證人類飲用水源免受污染;同時還是動物保護,即《漢書·地理志》中所謂“伯益知禽獸”。另傳,《山海經》也是伯益寫的。
在周代,“環保部”編制更大,周與前面的夏、商兩代一樣,中央機構實行“大部制”,但“環保部”被進一步細化,有山虞、川衡、林衡、澤虞等四個平行部門,統統歸“地官司徒”領導。其中,山虞的地位高,美國學者埃克霍姆稱之為世界上早的“山林局”。
秦漢時虞被“少府”替代,到三國之后,又恢復了“虞官”。唐、宋、明、清諸時期,朝廷均設有虞衡司,此司即“虞部”。
中國古人早提出了“環保治國”理念,設立了世界上早的“環保部”,還進行了早的“環保立法”。
中國古代的環保立法,可以追溯到上古夏代大禹執政時期。《逸周書·大聚篇》記載,大禹在任時曾頒發了一條禁令:“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長。夏三月,川澤不入綱罟,以成魚鱉之長。”
從“禹禁”中可以知道,當時春季實行“山禁”,夏季實行“休漁”,這對保護環境,保證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均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雖然禁令的本意并非出于環保,而是考慮物產,但仍可以看作是中國早的環保禁令。
到了周代,環保禁令的范圍變得更為寬泛了。據西漢劉向《說苑·指武》所記,公元前1050年前后,周文王在攻打崇國時曾出臺“伐崇令”,里面有這樣的規定:地面部隊進入崇國境內,“毋壞屋,毋填井,毋伐樹木,毋動六畜”。所謂“毋填井”、“毋伐樹木”,即要求部隊不得填埋水井,不得砍伐樹木,一句話,不得破壞崇國人民的生活環境和設施。
夏禹和周文王這些環保禁令,并不是專門為環保而制定的。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當時的秦國出現了真正意義的“環保條款”。
秦國這“環保條款”,發現于1975年12月。當時在湖北省云夢縣城關睡虎地11號秦墓中,出土了一批秦簡,其中一部分竹簡上記錄的是秦國的法律,后整理出了《秦律十八種》。“環保條款”記錄在其中的《田律》上,這部法律因此被看成是中國早的“環保法”。《田律》中,除了前代規定的春季不準濫砍亂伐外,還有多條環保規定。其中有兩條很新鮮,一是,規定不得堵塞河道,即所謂“雍堤水”;二是,不是夏季不準焚燒草木灰當肥料,即所謂“不夏月,毋敢夜草為灰”。特別是“毋敢夜草為灰”這一條,就今天來說,對保護大氣很有作用,可以避免大氣污染,減輕霧霾天氣。
原標題:中國古代就有“環境保護部” 或為世界上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