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行業動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相關部門在“生態文明建設”的新思維指引下,一步一步踐履著這一政治承諾。回顧2016,我國在環境治理和生態文明建設進程中成果豐碩。
鐵腕治污祛除環境沉疴 回顧2016生態環保那些事兒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態環境質量是關鍵”。黨的十八大以來,一系列理念創新和制度接力,正給出越來越清晰的答案,有了壯士斷腕的決心和鐵腕治污的魄力,一批困擾生態環保領域的沉疴頑疾正在被逐步清除。2016年生態環保領域成果豐碩,令人振奮。
大事記
【5月】
國辦印發《關于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要求從7個方面推進機制體制創新。
國務院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至此,針對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的行動計劃全部指定發布實施。
【8月】
中辦、國辦印發《關于設立統一規范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意見》及《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為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探索路徑、積累經驗。
【9月】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加快解決現行以塊為主的地方環保管理體制存在的突出問題。
【11月】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對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實施企事業單位排污許可證管理作出部署。
國務院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為應對氣候變化、推進低碳發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8部門共同發布《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規劃(2016——2030年)》,強調按自然規律辦事,增強耕地草原河湖的自然循環恢復能力。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提出了“全面保護濕地”的新理念,對新形勢下濕地保護修復作出部署安排。
【12月】
國務院印發《“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提出了12項約束指標和多個預期性指標。
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中辦國辦印發《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為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評價考核提供依據。
走過6年立法之路、歷經兩次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25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獲表決通過,并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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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督察】
自去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了《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之后,中央環保督察風暴今年席卷開來。2016年1月,中央環保督察試點在河北展開,7月,批中央環保督察在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等8省區展開。11月,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展開。
點評:此次環保督察是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大規模“重拳出擊”,處罰力度之大,成果也非常顯著,但業界也提出,亟待將這種分批次的督察效果落實,形成長效機制。
【“土十條”】
5月28日,國務院印發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土十條”),根據“土十條”,我國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將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到2030年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2050年,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點評:繼“水十條”和“大氣十條”之后,“土十條”終于在今年出臺。值得注意的是,“土十條”明確指出重度污染的土壤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這一計劃的發布可以說是整個環保領域尤其是土壤修復領域的里程碑事件。
【環評改革】
7月15日,國家環境保護部發布《“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明確規定,要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全面提高環評有效性為主線,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以“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為手段,強化空間、總量、準入環境管理。
點評:環評是減少污染、保護生態環境的前置性措施,相當于環境保護的一道閘門。業界認為,這一方案將有助于充分發揮環境影響評價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作用,推動實現“十三五”綠色發展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總體目標。
【長江生態】
2016年9月上旬,備受關注的《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正式印發。《綱要》圍繞“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基本思路,提出大力保護和修復長江生態環境。
點評:關于長江生態的問題由來已久,水質惡化、污染嚴重等諸多問題嚴重威脅長江生態環境。在我國“三縱四橫”大水網格局下,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好壞所帶來的影響“牽一發而動全身”,早已不于某個區域。正因為此,把生態保護擺在優先位置,走綠色可持續發展道路,這不僅是對自然規律的尊重,也是對經濟規律、社會規律的尊重。近日,水利部相關負責人也公開表示,《長江保護法》正在醞釀過程中。關于長江生態保護,明年或許還有更多政策出臺。
【環保執法垂直管理】
2016年9月2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強化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實施垂改后,市級環保機構將實施雙重管理,縣級環保機構將全部改為市級環保局的分局。這項改革力爭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試點工作,在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在“十三五”末全國省以下環保部門按照新制度運行。
點評:垂直管理要動體制、動機構、動人員,涉及上收監測事權、執法權以及人事任命權等等。在業內人士看來,垂改從改革環境治理基礎制度入手,解決制約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障礙,標本兼治加大綜合治理力度,推動環境質量改善。這是對地方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的一項根本性改革。
【河長制】
12月上旬,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提出在全國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長制,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點評:“河長制”,即由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負責轄區內河流的污染治理。先由浙江省等地探索實施,成效顯著,由此在全國推廣。通過河長制,讓本來無人愿管、被肆意污染的河流,變成懸在“河長”們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在中國“水危機”嚴峻的當下,河長制是催生河清水綠的可行制度。
【“綠色稅法”】
8月29日,醞釀長達9年之久的環境保護稅法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提出在我國開征環境保護稅,取代現行的排污費制度。按照立法原則,環境保護稅是“稅負平移”,從排污費“平移”到環保稅,征收對象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噪聲,與現行排污費保持一致。這意味著我國自1979年確立的排污費制度將向環保稅制度轉移,意義重大。12月25日,環境保護稅法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點評:制定環境保護稅法、推進環境保護費改稅,有利于從根本上解決現行排污費制度存在的執法剛性不足、行政干預較多、強制性和規范性較為缺乏等問題,有利于促進形成治污減排的內在約束機制,有利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開征環保稅有望帶來“雙重紅利”,不僅是用經濟手段來遏制環境污染排放,而且可以通過遏制污染物排放得到的資金來保護環境。由“排污費”變為“環保稅”,是我國與接軌邁出的重要一步。
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普惠的民生福祉。要把綠水青山真正轉化為金山銀山,實現2020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目標,還需要我們齊心協力、踏實苦干、勇往直前。
(原標題:關于生態環保2016年做了哪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