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來了!”這是環保企業在近期很多環保項目中標價格公布后的感覺。他們把這些低于成本的中標行為形容為“野蠻人”“超越底線”“行業自毀”……
“一旦低價中標項目后續運營出現問題,不僅影響當地環境質量,也將激化政企矛盾。”眾多環保界人士直言,“野蠻人”的進入加劇了低價競爭,甚至一些企業在低價中標之后,運行一段時間就難以為繼,又“綁架”地方政府提價。
低價惡性競爭的環保經濟亂象與目前環保產業投資過熱有很大關系。
在政策的驅動下,環保產業炙手可熱,越來越多的非環保企業破門而入。“可是任何事情熱了以后就會出現問題,這些問題可能需要時間消化,難免就會有一些失敗的案例和做法。”環境商會會長趙笠鈞如此分析為何低價中標會引起環保界的爭議。
斷崖式跌落
惡性競爭現“毒瘤”
“就拿污水及垃圾處理領域來說,2015年6月新泰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報出48元/噸,8月蚌埠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26.8元/噸,10月高郵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26.5元/噸,12月浙江紹興項目以18元/噸的報價再度刷新了行業底線。”趙笠鈞道出的一組數據說明了問題所在,僅僅數月時間,中標低價從48元/噸驟降至18元/噸,降幅達62%。
一頓垃圾處理費用的合理區間應該是多少?根據《垃圾焚燒發電BOT項目成本測算及分析報告》顯示,在自有資金內部收益率為8%,垃圾焚燒熱值6500KJ/kg,建設投資為4.5億元的條件下,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約為65元/噸。若考慮應收賬款周轉期的財務成本,垃圾處理服務費初始單價將上浮至68元/噸。
“不僅垃圾焚燒,污水處理領域低中標價也呈現斷崖式跌落,12月安徽安慶市城區污水收集處理廠網一體化PPP項目以0.39元/噸污水處理費震驚業界。個別企業不計后果、競相降價的跑馬圈地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環保行業的整體利益。”趙笠鈞深感憂慮。
趙笠鈞認為,低價競爭、地方政府環境服務費用支付不順暢、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取消或支持力度減弱、企業融資難等問題成為行業痛點。其中,低價競爭成為行業大“毒瘤”,環保企業對低價競爭的容忍度似乎在今年達到了極限。
“首先,惡性競爭損害了環保行業的健康發展,擾亂了正常市場秩序,其次,還可能爛尾工程及豆腐渣工程隱患,后,還損害企業自身財務可持續性。”趙笠鈞指出,如果環保行業低價搶奪市場的策略成風,一旦某些中小企業以降低環保標準要求為代價跟風降價,不僅挫傷了多數以高標準運營維護環境設施的環保企業自身的積極性和創新環境技術的內生動力,未來5-10年內環保設施成為環境污染源的風險也會增加。
未來兩三年或死掉一批企業
不過,目前環保項目的外部條件已經發生變化。在今年7月的2016中國環保產業高峰論壇上,桑德集團董事長文一波指出,當前環保部門的監管力度越來越嚴,環保企業的壓力也越來越大,做得不好不但收不到費,還有可能遭到懲罰。
誠如中國幾乎所有的垃圾發電廠中飛灰都沒有作為危險廢棄物處理,有的會做一點水泥固化,有的連水泥固化都沒做就埋掉了。過去大家都習以為常,但萬一哪天開始抓了,抓一個就足以讓企業“傾家蕩產”。
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也表示,監管嚴了,同時低價還在持續,中間這段時間環保企業就會很難受,有些甚至會“死掉”。只有產生慘痛教訓的時候,下一階段的投標才會更理性,慢慢地不敢再報低價了。
“現在情況才剛剛開始,還沒有真正爆發,估計明年就該出現了。”他說。文一波也表示:“在國外,垃圾處理費每噸要200歐元,而我們才20元人民幣。未來,中國的垃圾處理費一定會恢復正常,可能比國外便宜,但不會像現在這樣只有20元人民幣。這個過程中,一定會死掉一批企業,會有企業破產,然后大家覺得這樣搞不下去了,才會回到100塊錢、200塊錢。”
中國循環經濟協會發電分會秘書長郭云高說,從市場競爭的角度看,具有規模和競爭優勢的企業通過降價讓利可以迫使沒有能力的企業不能進入或者被迫退出,促使行業的凈化和進化,在某種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正面意義。
而對于那些中小企業,薛濤建議,要么進行技術研發、更新換代,要么降低自己的制造成本,要么尋求轉型,只有這樣才能逃出被兼并的命運。
亟須政府出臺相關規范
而對于一些企業而言,低價中標或許只是一個拿到項目的“敲門磚”,真正運營一段時間后就可能會“變臉”。上述環保上市企業負責人稱,公司在投標中就曾遭遇過競爭對手低價中標的事情,他們報出的價格不到我們的一半,但是,項目運行一段時間后,就會再和政府談判,要求漲價。
對此,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總工程師徐海云曾公開撰文指出,很多地方熱衷通過招商引資方式引進生活垃圾處理BOT投資運營方,在投資洽談時,協議的生活垃圾處理補貼較低,項目運行后再把生活垃圾補貼調整增加也不是個別案例。
低價中標后,運營之中會對價格進行調整,雖然前期簽訂有相關合同,但是,也為調價留下空間,徐海云介紹,上述案例中的垃圾發電項目實際上已經轉手了兩次,企業完全可以議價賣掉。
薛濤認為,從地方政府的角度來說,肯定是愿意接受低價中標,同時,由于一些環保監管缺位,企業超標排放現象較為普遍,也讓企業在低價競標上更有底氣。當然,垃圾焚燒發電、污水處理等項目,有其行業特殊性,地方政府不可能像對待一般企業那樣容易對其關停。
“這里面實際上也是一種‘綁架’關系,投標人中標后就會‘綁架’政府。”薛濤說。在不設低價限制的情況下,企業為了獲得項目,快速搶占市場,低價惡性競爭不可避免,上述環保上市企業負責人稱,低價惡性競爭的結果要么是環境服務質量打折扣,要么是政府后被迫妥協,接受漲價,亟須政府出臺相關的規范,對這種惡性競爭的秩序加強管理。
“我想規范的市場、公平的競爭,可能是新技術和確保我們(環保)工程質量很核心的問題。”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理事長王玉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