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九龍治水”舊格局 多管齊下把控垃圾分類
經濟學博士宋國君對生活垃圾管理“十三五”目標提出相關建議。他認為現行的按人頭收取垃圾處理費,并不足以支持垃圾分類工程。宋國君呼吁,盡快建立焚燒廠和填埋場排污許可證制度,倒逼企業進入廚余垃圾處理領域。
垃圾處理的進步,體現了人類科技的發展、社會的前進,更體現了人們文明程度的提高。垃圾分類是低碳生活的具體體現,不僅能節約資源,減少浪費,還能更好地保護環境。可在不少地方,垃圾分類工作卻是雷聲大雨點小,收效并不明顯,而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說得多、做得少,垃圾分類成了一陣風。
環衛部門和一些相關專家提出,要真正使垃圾分類成為長效機制,不僅要“政府重視,財政投入,科技支撐,文化,民眾參與”五手聯動,更需要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文化、教育等手段多管齊下,共同推進。“比如應該做好垃圾分類工作的經費保障,環衛投資應向垃圾分類傾斜。”民間環保人士、綠色之友河南地區負責人匡潔說。
“世界上并沒有垃圾,垃圾只是放錯位置的資源。”匡潔同時建議,在采取激勵措施的同時,建立長期持續監管措施,通過采取公布分類黑榜、混合垃圾加倍收費、強制參加垃圾分類課程等措施,適當增加激勵或懲罰,督促居民自覺進行分類。“垃圾分類主要是意識,意識養成了,分類就好做了。”
同濟大學循環經濟研究所所長杜歡政表示,垃圾分類之所以在全國層面上未能有效推廣的根本原因在于多方主體的利益未能協調到位。他認為,垃圾分類若要有效推廣,政府、企業、民眾等不同群體的利益必須協調好。他指出,其中重要的是在頂層設計上要有相應的體制、機制改革,改變“九龍治水”的局面,將垃圾分類的管理職能統一到一個部門去。“比如北京已將商務部門管理再生資源垃圾的權力劃撥給城管。”
首先要讓垃圾分類常識家喻戶曉。垃圾分類與每一個家庭、每一位居民息息相關。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適時舉辦相關的科普講座,通過居民喜聞樂見的多種宣傳形式,向廣大群眾宣傳垃圾分類收集的基本常識,使居民認識到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綜合利用的意義,變“要我分類”為“我要分類”。其次推行垃圾分類獎罰并舉。除了出臺懲罰措施外,還要多采取人性化的配套舉措,如設置必要的相關設施,出臺相應舉措方便居民對垃圾進行分類,還可以考慮出臺獎勵機制。如果居民和小區垃圾分類工作做得好,給予實實在在的獎勵,讓居民們嘗到甜頭,從而積極行動起來,久而久之就會成為一種生活習慣。
總之,從垃圾入箱,到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更需要我們廣大民眾積極配合,自覺投入到垃圾分類的行動中去。科技的進步只有伴隨著人們文明程度的提高,才能創造出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