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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標志一般由以下5個部分構成:
①防爆標志EX表示該設備為防爆電氣設備;
②防爆結構形式表明該設備采用何種措施進行防爆,如d為隔爆型,p為正壓型;i為本安型等;
③防爆設備類別分為兩大類,I為煤礦井下用電設備,II為工廠用電氣設備;
④防爆級別分為A、B、C三級,說明其防爆能力的強弱;
⑤溫度組別分為T1~T6六組,說明該設備的zui高表面溫度允許值。
例如: 一臺儀表的防爆標志為EXdIIBT4,請說明其含義。
答 EX防爆總標志;
d結構形式,隔爆型;
II類別,工廠用;
B防爆級別,B級
一、 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型式
1.爆、炸性混、合物產生爆炸的條件
爆炸是指物質從一種狀態,經過物理變化或化學變化,突然變成另一種狀態并放出巨大的能 量,而產生的光和熱或機械功。在此僅談及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即所有的可燃性、氣、體、蒸 氣及粉塵與空氣所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這類爆炸需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可能發生 :*,必須存在爆炸性物質或可、燃、性物質;第二,要有助燃性物質,主要是空氣中的氧氣 ;第三,就是還要存在引燃源(如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等),它提供點燃混合物所必需的能 量。只有這三個條件同時存在,才有發生爆炸的可能性,其中任何一個條件不具備,就不會 產生燃燒和爆炸。因此,采取適當的措施,使三個條件不同時具備即可達到防止爆炸的目的 。由于爆炸性混合物普遍存在于煤炭、石油、化工、紡織、糧食加工等行業的生產、加工、 儲運等場所,如發生爆炸則危害極大。于是,人們采取了多種防爆技術方法,防止爆炸危險 性環境形成及其爆炸。
2.基本防爆型式(1) 隔爆型“d"隔爆型防爆型式是把設備可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閉在一個外殼內,其外殼 能夠承受通過外殼任何接合面或結構間隙,滲透到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內部爆炸而不 損壞,并且不會引起外部由一種、多種氣體或蒸氣形成的爆炸性環境的點燃(參見GB 3836 2標準)。把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零部件均放入隔爆外殼內,隔爆外殼使設備內部空間與 周圍的環境隔開。隔爆外殼存在間隙,因電氣設備呼吸作用和氣體滲透作用,使內部可能存 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當其發生爆炸時,外殼可以承受產生的爆炸壓力而不損壞,同時外殼 結 構間隙可冷卻火焰、降低火焰傳播速度或終止加速鏈,使火焰或危險的火焰生成物不能穿越 隔爆間隙點燃外部爆炸性環境,從而達到隔爆目的。隔爆型“d"按其允許使用爆炸性氣體環境的種類分為I類和IIA、IIB、IIC類。該防爆型式設備適用于1、2區場所。(2) 增安型“e"增安型防爆型式是一種對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的電氣設備采取一些附加措 施以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其內部和外部部件可能出現危險溫度、電弧和火花的可能性的防 爆型式。它不包括在正常運行情況下產生火花或電弧的設備(參見GB 38363標準)。在正常運行時不會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電氣設備結構上,通過采取措施降低或控制 工作溫度、保證電氣連接的可靠性、增加絕緣效果以及提高外殼防護等級,以減少由于污 垢引起污染的可能性和潮氣進入等措施,減少出現可能引起點燃故障的可能性,提高設備 正常運行和規定故障(例如:電動機轉子堵轉)條件下的安全可靠性。〖JP〗該類型設備主要用于2區危險場所,部分種類可以用于1區,例如具有合適保護裝置的增安型 低壓異步電動機、接線盒等。(3) 本質安全型“i"本質安全型防爆型式是在設備內部的所有電路都是由在標準規定條件(包括正常工作和規定 的故障條件)下,產生的任何電火花或任何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氣體環境的本質 安全電路。〖HTH〗“iɑ"等級電氣設備〖HT〗是正常工作和施加一個故障和任意組合的 兩個故障條件下,均不能引起點燃的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HTH〗“ib"等級電氣設備 〖HT〗是正常工作和施加一個故障條件下,不能引起點燃的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參見GB 38 364標準)。本質安全型是從限制電路中的能量入手,通過可靠的控制電路參數將潛在的火花能量降低到 可點燃規定的氣、體混合物能量以下,導線及元件表面發熱溫度限制在規定的氣體混合物的點 燃溫度之下。該防爆型式只能應用于弱電設備中,該類型設備適用于0、1、2區(Ex iɑ)或1、2區(E x ib)。(4) 正壓型“p"電氣設備的一種防爆型式。它是一種通過保持設備外殼內部保護氣體的壓力高于周圍爆炸性 環境壓力的措施來達到安全的電氣設備(參見GB 38365標準)。正壓設備保護型式可利用不同方法。一種方法是在系統內部保護靜態正壓,而另一種方法是 保持持續的空氣或惰性氣、體流動,以限制可燃性混合物進入外殼內部。兩種方法都需要在設 備起動前用保護氣體對外殼進行沖洗,帶走設備內部非正壓狀態時進入外殼內的可燃、性氣、體 ,防止在外殼內形成可燃、性混合物。這些方法的要點是監測系統,并且進行定時換氣,以保 證系統的可靠性。該類設備按照保護方法可以用于1區或2區危險場所。(5) 油浸型“o"油浸型防爆型式是將整個設備或設備的部件浸在油內(保護液),使之不能點燃油面以上或外 殼外面的爆、炸性氣、體環境(參見GB 38366標準)。這是一個主要用于開關設備的老的防爆技術方法。形成的電弧、火花浸在油下。該類型設備適用于1區或2區危險場所。(6) 充砂型“q"充砂型防爆型式是一種在外殼內充填砂粒或其他規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規定的使用 條件下,殼內產生的電弧或高溫均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氣設備保護型式(參見G B 38367標準)。該防爆型式將可點燃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導電部件固定并且*埋入充砂材料中,從而阻止了 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傳播,使之不能點燃外部爆炸性氣體環境。通常它用于Ex“e" 或Ex“n"設備內的元件和重載牽引電池組。該類型設備適用于1區或2區危險場所。(7) “n"型防爆電氣設備該類型電氣設備在正常運行時,不能夠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氣體環境,也不大可能發生引起點 燃的故障(參見GB 38368標準)。“n"型電氣設備正常運行時,即指設備在電氣和機械上符合設計規范并在制造廠規定的范 圍內使用,不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該類型電氣設備僅適用于2區危險場所。(8) 澆封型“m"澆封型防爆型式是將可能產生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火花、電弧或危險溫度部分的電氣部 件,澆封在澆封劑(復合物)中,使它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參見GB 38369標準)。采用澆封措施,可防止電氣元件短路、固化電氣絕緣,避免了電路上的火花以及電弧和危險 溫度等引燃源的產生,防止了爆、炸性、混合物的侵入,控制正常和故障狀況下的表面溫度。該類設備適用于1、2區危險場所。(9) 氣密型“h"該類防爆設備型式采用氣密外殼。即環境中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進入設備外殼內部。氣 密外殼采用熔化、擠壓或膠粘的方法進行密封,這種外殼多半是不可拆卸的,以保證*氣 密性(參見GB 383611標準)。該防爆措施屬于“n"型防爆措施范疇,GB 383611已被GB 38368—2003代替。(10) 特殊型防爆電氣設備“s"指國家標準未包括的防爆類型式,該型式可暫由主管部門制定暫行規定,并經的防爆檢 驗單位檢驗認可能夠具有防、爆性能的電氣設備。該類設備是根據實際使用開發研制,可適用于相應的危險場所。(11)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設備粉塵防爆電氣設備是采用限制外殼zui高表面溫度和采用“塵密"或“防塵"外殼來限制粉塵 進入,以防止可燃性粉塵點燃(參見GB 124761標準)。該類設備將帶電部件安裝在有一定防護能力的外殼中,從而限制了粉塵進入,使引燃源與粉 塵隔離來防止爆炸的產生。按設備采用外殼防塵結構的差別將設備分為A型設備或B型設備。 按設備外殼的防塵等級的高低將設備分為20、21和22級,例如DIP A20、DIP A21、DIP B20 和DIP B21等。該類型設備按照等級適用于20、21或22區粉塵危險場所。在平常實際使用中可能很容易的看到,許多防爆電氣產品在一個產品中就采用了多種防爆保 護方法。例如,照明裝置可能采用了增安型保護(外殼和接線端盒)、隔爆型保護(開關)和澆 封型保護(鎮流器)。這樣能夠使制造商采用zui適用的復合防爆保護方法。有一點要注意的是 ,產品銘牌上列出采取的防爆方法的順序將往往告訴用戶產品的結構,如一個產品被標識為 Ex de,則極可能為隔爆型而其中帶有增安型部件。另一個產品被標識為Ex ed, 則極可能不是隔爆型外殼(例如不銹鋼或強化聚脂玻璃),而帶有隔爆開關或部件安裝其中。 兩種產品可能均適用于1區,但他們是使用不同的防爆保護措施達到同樣的目的。用戶可根 據自己的實際需要和所了解信息,來選擇可提供在費用、性能和安全方面達到*平衡的防 爆型式的產品。二、危險場所的劃分 ----*,在危險場所中安全地使用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的前題條件是合理的選擇、正確 的安裝和必要的維護。合理的選擇防爆電氣設備,必然涉及到與其所在的危險場所要相適 應。因此,首先要明確什么是危險場所?它又是如何劃分的?危險場所就是由于存在著易燃易爆性、氣、體、蒸氣、液體、可燃性粉塵或者可燃性纖維而具 有引起火災或者爆炸危險的場所。典型的危險場所,如石油化工行業中爆、炸、性物質的生產、 加工和貯存過程中所形成的環境、煤礦井下(由于煤層中不斷滲透出的甲烷氣體而形成的工 作環境)等等。 按照GB 3836.14—2000(GB 3836.14標準等同于IEC 60079-10)要求,可用類別、區域 和組別三層概念來說明危險場所的劃分。----1 爆炸性物質的分類標準將爆炸、性、物質分為III類:I類:礦井甲烷;II類: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含蒸氣、薄霧);III類:爆、炸性粉塵(纖維或飛 絮物)。既首先要確定環境中存在著何類爆炸性物質,然后才按氣體或粉塵的不同對危險場 所進行劃分。----2 危險場所的界定按場所中存在物質的物態的不同,將危險場所劃分為 爆、炸、性氣、體環境和可燃性、粉、塵環境 。按場所中危險物質存在時間的長短,將兩類不同物態下的危險場所劃分為三個區,即:對爆 炸、性氣、體環境,為0區、1區和2區;對可燃、性、粉塵環境,為20區、21區和22區。----(1) 爆炸、性、氣、體環境----GB 3836.14—2000標準中規定:----0區:爆炸性、氣、體環境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場所。----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如果出現也是偶爾發生并且僅是 短時間存在的場所。----在此,“正常運行"是指正常的開車、運轉、停車,易燃物質產品的裝卸、密閉容器蓋的開 閉,安全閥、排放閥以及所有工廠設備都在其設計參數范圍內工作的狀態。----(2) 可燃、性、粉塵環境----GB 12476.1—2000標準中規定:----20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燃性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 氣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的場所及容器內部。----21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粉塵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但未劃入20 區的場所。該區域包括,與充入或排放粉塵點直接相鄰的場所、出現粉塵和正常操作情況下可能產生可 燃濃度的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場所。----22區:在異常條件下,可燃性粉塵云偶爾出現并且只是短時間存在、或可燃性粉塵偶爾出現 堆積或可能存在粉塵層并且產生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合物的場所。如果不能保證排除可燃性粉 塵堆積或粉塵層時,則應劃分為21區。對危險場所的界定,解決了危險場所劃分中爆、炸性物質存在的時間問題。那么,長時間存在 或偶爾發生的時間概念又怎么界定呢?歐洲有關資料中也相應地給出了具體的規定,見表1 。----表1 場所劃分危險物質 長期存在(大于1 000 h/年) 正常運行時存在(10-1 000 h/年) 僅在不正常時存在(少于10 h/年)氣體 0區 1區 2區----3 爆炸性物質的分組----爆炸性物質的分類,將危險物質按其物態,進行粗劃分。對同是氣體的爆炸性物質,由于其 爆、炸特性差別很大,故又將爆、炸性氣體進行了分組。----GB 3836.1通用要求中,將爆炸性氣體按其zui大實驗電壓安全間隙和zui小試驗電流分為A、B 、C三組。三組的代表性氣體分別為:氫氣&乙炔、乙烯和丙烷,具體的參數見表2。----表2 爆炸性氣體的分組 組別 代表性氣體 zui大試驗安全間隙 zui小點燃電流IIC 乙炔氫氣 <0.5mm <0.45IIB 乙烯 0.5~0.9 mm 0.45~0.8IIA 丙烷 >0.9 mm >0.8----爆、炸、性物質的分組,可以說是基本上說明了危險場所中存在的是哪種危險物質。三、防爆標志防爆電氣設備按GB 3836標準要求,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內容包括:防爆型式+設備類別+(氣體組別)+溫度組別1 防爆型式根據所采取的防爆措施,可把防爆電氣設備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油浸型、充砂型、澆封型、n 型、特殊型、粉塵防爆型等。它們的標識如表1所示。表1 防爆基本類型防爆型式 防爆型式標志 防爆型式 防爆型式標志隔爆型 Ex d 充砂型 Ex q增安型 Ex e 澆封型 Ex m正壓型 Ex p n型 Ex n本安型 E x iaEx ib 特殊型 Ex s油浸型 Ex o 粉塵防爆型 DIP ADIP B
防爆設備定義:在規定條件下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于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于ⅡA、ⅡB的使用條件。
說明:ⅡC標志是較高的防爆等級,但并不表示該設備性能。
zui高表面溫度:電氣設備在規定范圍內的zui不利運行條件下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任何部件所達到的zui高溫度。zui高表面溫度應低于可燃溫度。
例如:防爆傳感器環境的爆、炸性、、體的點燃溫度為100℃,那么傳感器在zui惡劣的工作狀態下,其任何部件的zui高表面溫度應低于100℃。
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按其zui高表面溫度劃分為T1-T6組別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450 ℃ | 300 ℃ | 200℃ | 135 ℃ | 100 ℃ | 85℃ |
1、IEC / CENELEC / EUrOPE及NORTH AMERICA / FM標準為經常選用,而CANADA / CSA標準幾乎在中國不使用。
例: CENELEC: Eex de/Eex d ib IIC T2-T6
FM: NI/I/Z/ABCD DIP/II, III/1/EFG
XP/I/1/ABCD DIP/II, III/1/EFG
CSA: Class I, Div 2, ABCD
2、新的歐洲防爆標準ATEX100a將取代原CENELEC標準(截止2003年)
ATEX 100a: II IG Eex ia IIB T6
I II 1G Zone 0 1D, 2D,3D dust explosion
Mining other 2G Zone 1
Industry industry 3G Zone 2
術語
安全柵安全參數定義:
*8226; 安全柵zui高允許電壓: Um
保證安全柵本安端的本安性能,允許非本安端可能輸入的zui高電壓
*8226; 安全柵zui高開路電壓: Uoc
在zui高允許電壓范圍內本安端開路時電壓zui大值
*8226; 安全柵zui大短路電流: Isc
在zui高允許電壓范圍內本安端短路時的電流zui大值
*8226; 安全柵允許分布電容: Ca
保證本質安全性能情況下本安端zui大允許外接電容
*8226; 安全柵允許分布電感: La
保證本質安全性能情況下本安端zui大允許外接電感
防爆標志格式說明:
將工廠或礦區的爆炸危險介質,按其引燃能量,zui小點燃溫度以及現場爆、炸性危險、氣、體存在的時間周期進行科學分類分級,以確定現場防爆設備的防爆標志和防爆形式。
名詞解釋:
ia 等級:在正常工作、一個故障和二個故障時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正常工作時,安全系數為 2.0;一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5;二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0 。
注:有火花的觸點須加隔爆外殼、氣密外殼或加倍提高安全系數。
ib 等級:在正常工作和一個故障時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正常工作時,安全系數為 2.0 ; 一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5 。
正常工作時,有火花的觸點須加隔爆外殼或氣密外殼保護,并且有故障自顯示的措施,一個故障 時安全系數為 1.0 。
EExd:是指將爆炸包起來的意思;
IIC:是指點燃能量uJ,280,>180,60...80,<60;T6:是指溫度組別,即電氣設備按其zui大表面溫度被分在不同的溫度組別。氣體的溫度組別按不同的點燃溫度劃分。T6是85度。
隔爆型電氣設備(d):是指把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閉在一個外殼內,該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壓力并阻止和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傳爆的電氣設備。
增安型電氣設備(e):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并在結構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 以避免在正常和規定過載條件下出現點燃現象的電氣設備。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i):在正常運行或在標準試驗條件下所產生的火花或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無火花型電氣設備 (n):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產生電弧或火花,也不產生能夠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表面或灼熱點,且一般不會發生有點、燃作用的故障的電氣設備。
防爆特殊型(s): 電氣設備或部件采用GB3836-83未包括的防爆型式時,由主管部門制訂暫行規定。送勞動人事部備案,并經的鑒定單位檢驗后,按特殊電氣設備“s"型處置。
1.本安型 “i"(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及其關聯設備) 本質安全電路:
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氣體或蒸、汽的電路。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全部電路為本質安全的電氣設備。
本安型設備和關聯設備的本質安全部分分為ia和ib:
¨ ia:正常工作 + 一個故障 + 任意組合的兩個故障均不能引起點、燃的電氣設備。
¨ ib:正常工作 + 一個故障條件下不能引起、點燃的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由此可見ia等級高于ib等級
關聯設備:裝有本質安全電路和非本質安全電路,且結構是非本質安全電路不能對本質安全電路產生不利影響的電器設備。
2. 隔爆型 “d" 具有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
它能承受已進入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內部爆、炸而不受損壞,并且通過外殼上的任何接合面或孔不會引燃由一種或多種氣體或蒸汽所形成的外部爆、炸性環境的電氣設備外殼。
3.增安型 e
4.充油型 o
5.充砂型 q
6.澆封型 m
7.復合型
點燃源: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電氣儀表,各種磨擦的電火花、機械磨損火花、靜電火花、高溫等不可避免,尤其當儀表、電氣發生故障時。
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于爆、炸極限范圍內時,若存在爆、炸、源,將會發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
易爆物質:很多生產場所都會產生某些可燃性物質。煤礦井下約有三分之二的場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質;化學工業中,約有80%以上的生產車間區域存在爆、炸性物質。
氧氣:空氣中的氧氣是無處不在的。
防止爆炸的產生必從三個必要條件來考慮,限制了其中的一個必要條件,就限制了爆、炸的產生。
在工業過程中,通常從下述三個方面著手對易燃易、爆場合進行處理:
(1)預防或zui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質泄漏的可能性;
(2)不用或盡量少用易產生電火花的電器元件;
(3)采取充氮氣之類的方法維持惰性狀態。
危險場所區域的含義
是對該地區實際存在危險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規定其可適用的防爆型式。
2、易爆區域等級劃分
標準與美國標準的對照比較
I.E.C. N.E.C.
氣體 Zone 0 Class I, Division I
Zone 1 Class I, Division I
Zone 2 Class I, Division II
粉塵 Zone 10 Class II, Division IZone 11 Class II, Division II
I.E.C.: 電工技術委員會(Interna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N.E.C.: 美國電氣規程(National Electrical Code, U.S.A.)
標志解析
這是與氣體點燃溫度有關的電氣設備(假定環境溫度為40℃時)的zui高表面溫度,點燃能量與點燃溫度無關。在標準BS5345*部分中列出了所有可燃性氣體和其組別。
zui高表面溫度(℃) | 溫度組別 | 常見爆、炸、性氣、體 | |
IEC79-8 | GB3836-1 | ||
450℃ | T1 | T1 | 氫氣、丙、烯腈等46 種 |
300℃ | T2 | T2 | 乙炔、乙烯等47 種 |
200℃ | T3 | T3 | 汽油、丁烯、醛等36 種 |
135℃ | T4 | T4 | 乙醛、四氟乙烯等6 種 |
100℃ | T5 | T5 | 二硫化碳 |
85℃ | T6 | T6 | 硝、酸、乙酯和亞硝、酸、乙酯 |
IEC 防爆等級標準格式:Ex(ia)ⅡC T4
E:按CENELEC標志認可 | Ex:防爆公用標志 |
ia:防爆型式(本質安全) | Ⅱ:設備組別 |
C:氣體組別 | T4:溫度組別 |
各種防爆型式的對應標準
防爆型式 | 在英國允許 使用的場所 | 中國標準 GB3836 | 防爆型式 符 號 | IEC標準 79- | CENELEC標準 EN50 |
增安型 | 1或2 | 3 | e | 7 | 019 |
本質安全型 | 0,1或2 | 4 | ia或ib | 11 | 020(設備) |
隔爆型 | d | 2 | d | 1 | 018 |
特殊型 | s | 無 | s | 無 | 無 |
2、氣體爆炸場所用電氣設備防爆類型選型表
爆炸危險區域 | 適用的防護型式 電氣設備類型 | 符 號 |
0區 | 1、本質安全型(i*) | ia |
2、其他特別為0區設計的電氣設備(特殊型) | s | |
1區 | 1、適用于0區的防護類型 | |
2、隔爆型d | ||
3、增安型e | ||
4、本質安全型ib | ||
5、充油型o | ||
6、正壓型p | ||
7、充砂型q | ||
2區 | 1、適用于0區或1區的防護類型 | |
2、無火花型 | na,nl,ic |
氣體組別
典型的危、險性、氣體 | 歐洲電工 標準化委員會 EN50014EC | 北 美 NEC500條款 CLASS1表氣 | 中 國 GB-3836-1 | zui小點燃能量 (微 焦) |
乙 炔 | ⅡC | A | ⅡC | 20 |
氫 氣 | ⅡC | A | ⅡC | 20 |
乙 烯 | ⅡB | C | ⅡB | 60 |
丙 烷 | ⅡA | D | ⅡA | 180 |
注:中國GB3836標準規定ⅡC級zui小點燃能量為19微焦耳,Ⅱ*zui小點燃能量為200微焦耳。
氣體分組和點燃溫度,在一定環境溫度和壓力下與體和空氣的混合濃度有關。
根據可能引爆的zui小火花能量,我國和歐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采用的電工委員會(IEC)標準將爆、炸性氣、體分為四個危險等級:
溫度組別 級別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Ⅱ A | 、 | 甲、戊烷、 | 、 | 乙、 | 、酯 | |
Ⅱ B | 、 | 、 | 、 | 、 | ||
Ⅱ C | 、乙炔 | 、、酯 |
美國和加拿大首先將散布在空氣中的爆炸性物體分成:
三個CLASS(類別):CLASSⅠ氣體和蒸氣;CLASS Ⅱ塵埃;CLASS Ⅲ纖維。
然后再將氣體和塵埃分成 Group(組):
組名 代表性氣體或塵埃
A乙炔
B氫氣
C乙烯
D丙烷
E 金屬塵埃
F 煤炭塵埃
G 谷物塵埃
4、防爆方法對危險場所的適用性:
序號 | 防爆型式 | 代號 | 國家標準 | 防爆措施 | 適用區域 |
1 | 隔爆型 | d | GB3836.2 | 隔離存在的點火源 | Zone1,Zone2 |
2 | 增安型 | e | GB3836.3 | 設法防止產生點火源 | Zone1,Zone2 |
3 | 本安型 | ia | GB3836.4 | 限制點火源的能量 | Zone0-2 |
4 | 本安型 | ib | GB3836.4 | Zone1,Zone2 | |
5 | 正壓型 | px,py,pz | GB3836.5 | 危險物質與點火源隔開 | Zone1,Zone2 |
6 | 充油型 | o | GB3836.6 | Zone1,Zone2 | |
7 | 充砂型 | q | GB3836.7 | Zone1,Zone2 | |
8 | 無火花型 | na,nl,nc,nr,nz | GB3836.8 | 設法防止產生點火源 | Zone2 |
9 | 澆封型 | ma,mb | GB3836.9 | Zone1,Zone2 | |
10 | 氣密型 | h | GB3836.10 | Zone1,Zone2 |
作為應用于易爆危險區的儀表,對其外殼的保護等級亦應作出規定,賦予一定的代碼,即IP等級號。
IEC144規定的殼體保護等級由一個對應其抗外界物體沖擊與穿刺能力及防水能力的代碼表示。例如:本安型儀表測量電路板不應從其殼體中取出,否則會違反IP40所提出的zui低要求。保護等級由兩位數字組成,在其前加上IP字樣。
第二位特征數字防止進水造成有害影響
0 | 無防護 |
1 | 垂直滴水 |
2 | 傾角75-90°滴水 |
3 | 淋水 |
4 | 濺水 |
5 | 噴水 |
6 | 猛烈噴水 |
7 | 短時間侵水 |
8 | 連續侵水 |
*位特征數字防止固定導體異物進入
0 | 無防護 |
1 | 固定異物直徑大于50mm |
2 | 固定異物直徑大于12.5mm |
3 | 固定異物直徑大于2.5mm |
4 | 防塵 |
5 | 塵密 |
抗外界物體沖刺能力防水能力
0:無抗沖穿能力 0:無防水穿能力1:外界物體尺寸大于50mm(特大
) 1:水自落下滴
2:外界物體尺寸大于12mm(中)
2:水滴入角度為-15°
3:外界物體尺寸大于2.5mm(小
) 3:水以60°角度噴射
4:顆粒狀外界物體,粒度大于1mm
4:從各方面噴射
5:危險性塵埃
5: 50升/分的水束
6:穿透性塵埃(僅適用于特殊殼體)
6: 100升/分的水束
7:以1米/分的速度浸入水中
8:以預先商定的方式浸入水中
名稱 | 燃點(°C) | 溫度等級 | 爆炸等級組號 | 名稱 | 燃點(°C) | 溫度等級 | 爆炸等級組號 | |
丙酮 | 540 | T1 | IIA | 乙炔 | 305 | T2 | IIC | |
醋酸酐 | 330 | T2 | IIA | 苯 | 555 | T1 | IIA | |
丁烷 | 365 | T2 | IIA | n-丁醇 | 340 | T2 | IIA | |
苯氯酸 | 590 | T1 | IIA | 乙醇 | 425 | T2 | IIA | |
乙醋酸 | 460 | T1 | IIA | 甲醇 | 455 | T1 | IIA | |
硝基苯 | 430 | T1 | IIA | n-戊烷 | 285 | T3 | IIA | |
丙烷 | 470 | T1 | IIA | 甲苯 | 535 | T1 | IIA | |
氫氣 | 560 | T1 | IIC | 硫化氫 | 270 | T3 | IIB | |
二硫化碳 | 102 | T5 | IIC |
供電限制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將動力電與電子元件隔離。
2、采取措施杜絕外界干擾電磁場通過繼電或電流輸出端偶合至電子元件中。
3、限制傳感電路的工作電源及電壓
本安型電路可分為兩類:ia及ib。Ib本安電路必須保證正常工作狀態下以及系統中存在一起故障時,電路元件不發生燃爆。Ia本安電路則要求正常工作狀況下及存在兩起故障時,元器件不發生燃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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