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泡劑,是消除泡沫的一種添加劑。在涂料、紡織、醫學、發酵、造紙、水處理及石油化工等領域生產和應用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泡沫,進而影響到產品質量、生產過程。基于對泡沫的抑制、消除,生產時通常要把特定量的消泡劑加入其中在重力和壓力差存在的條件下泡沫的液膜會不均衡的流動排液,氣泡中的氣體也會因為泡膜兩邊壓力差不同的原因不斷的發生擴散滲透,所以泡沫本身的不穩定性主要從動力學方面得以體現。
[4] 其衰減的機理主要有氣體透過液膜的擴散和液膜的排液這兩個方面,這兩種性質是泡沫本身固有的屬性,與表面活性劑的存在與否都沒有關系,但是這兩種衰減機理,只在泡沫體系形成的初始階段作用比較明顯,隨著泡沫體系的衰減,這兩種作用逐漸減弱,使得泡沫衰減的速率逐漸變慢。
泡沫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柏拉圖時代,但幾百年來,人們對泡沫的定義一直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美國膠體化學家L·I·Osipow和道康寧公司的R·F·Smith從泡沫的密度方面對泡沫進行了定義;日本的伊藤光一從泡沫結構的角度對泡沫進行了定義,但是卻忽略了氣泡間的相互聯系;我國著名的表面物理學家趙國璽教授對泡沫的定義為:泡沫是氣體分散于液體中的分散體系,氣體是分散相(不連續相),液體是分散介質(連續相),液體中的氣泡上升至液面,形成少量液體構成的以液膜隔開氣體的氣泡聚集物。國內外學者一致認為:泡沫本身是一種熱力學不穩定體系,當氣體進入含有表面活性劑
的溶液中時,便會形成長時間穩定的泡沫體系。典型的具有概括性的消泡機理是Robinson消泡機理和羅斯假說。其中Robinson機理是羅斯假說的基礎,它主要強調了消泡劑破壞泡沫的排液和Marangoni效應實現消泡;羅斯假設是在消泡劑顆粒為非可溶小滴物質的基礎上進行的,而實際上有的消泡劑產生消泡作用是在溶解狀態下進行的,所以羅斯假說的消泡機理并不全面疏水性的固體顆粒在泡沫體系中,首先會吸引表面活性劑的疏水端,使得疏水性的固體顆粒變為親水性的,從而降低了泡膜中表面活性劑的濃度,促使泡沫破。這種消泡機理不能解釋其它消泡劑的作用機理,過于片面。 [4] 還有些泡沫破原因是消泡劑擴展作用產生的沖擊、使表面活性劑被增溶破泡、電解質瓦解液膜表面雙電層的破泡等。 [4] 從以上這些消泡機理可以看出,每種消泡劑對不同的泡沫體系,其作用的側重點不同,但都是通過破壞泡沫的穩定因素實現消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