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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管法是預制管段沉放法的簡稱,是在水底建筑隧道的一種施工方法。其施工順序是先在船臺上或干塢中制作隧道管段(用鋼板和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管段兩端用臨時封墻密封后滑移下水(或在塢內放水),使其浮在水中,再拖運到隧道設計位置。定位后,向管段內加載,使其下沉至預先挖好的水底溝槽內。管段逐節沉放,并用水力壓接法將相鄰管段連接。
最后拆除封墻,使各節管段連通成為整體的隧道。在其頂部和外側用塊石覆蓋,以保安全。水底隧道的水下段,采用沉管法施工具有較多的優點。50年代起,由于水下連接等關鍵性技術的突破而普遍采用,現已成為水底隧道的主要施工方法。用這種方法建成的隧道稱為沉管隧道。適合于沉管法施工的主要條件是:水道河床穩定和水流并不過急。前者不僅便于順利開挖溝槽,并能減少土方量;后者便于管段浮運、定位和沉放。
鋪管作業過程是將管子經陸上預制廠加上水泥加重層后,用船運到鋪管船上,將管子逐段組裝焊接,焊好的管段在鋪管船向前移動時,從船尾部的托管架上滑入海中。整個鋪管作業的過程中,管段下滑的長度必須與船的位移量同步,同時,鋪管船必須處于較穩定的狀態。為此,在鋪管船的前后左右布置有4~6個船錨,調節錨纜的松緊可穩定船只;
調節錨纜的長短可移動船位。管段自托管架的尾部滑向海底時,懸吊在海水中形成一個由上拱彎轉為下彎曲的S形,使管段受到復雜的彎曲應力的作用,此外,還受到浪涌和水流的沖擊力的作用。為了使管段不產生久變形,須用托管架保持上拱彎盡可能大的彎曲半徑,并使下彎曲處處于容許彎曲應力的范圍以內。因此船上有能力足夠的張力機夾住管段,使之不能自由滑動,并且使管段下滑同船的位移距離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