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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礦物油的主要成分
機油在各種類型機械上主要起潤滑、冷卻、防銹、清潔、密閉和緩沖作用,在機械使用過程中受灰塵、金屬屑、水分的外界污染物的侵入以及長期使用會產生膠質等影響,機油會逐漸變質。而機油變質的一般只是其中的1~10%的烴類組份,其余大部分烴類組份仍是機油的主要粘度載體和有效成分,可回收再利用,這正是廢機油再生的潛在動力。因此,本項目原料廢機油主要成分如下:
①水分和雜質:包括水分、灰塵以及部分膠質;
②輕油組分(輕質燃料油):由機油使用用過程中氣缸機油膜溶入未*燃燒的柴油帶入到廢礦物油中所形成,包括類似類似柴油組分;
③基礎油:在機油使用過程中不易變質的粘度載體和有效成分,為本次項目回收利用的主要對象;
④重油組分(蒸餾殘渣):廢礦物油中提取輕質和中質基礎油等有用組分后的蒸余物,由無法繼續蒸餾的瀝青質、膠質、大分子聚合物和廢礦物油中添加劑等難以分餾再生的殘渣組成,常溫狀態下為粘稠狀固/液體;
⑤殘留添加劑成分分析:廢礦物油內含有機油添加劑。近年來隨著機油產品質量和標準的提高,原有含重金屬的添加劑已基本遭淘汰,現狀市面上機油所含機油添加劑大多不含鉛之類的有毒的重金屬
項目的國家政策—廢油再生相關的主要文件和規定
發改委2017《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廢油再生列入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
《辦公廳關于印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99號:鼓勵生產企業加大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實行綠色供應鏈管理。生產企業可自主回收、聯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規范回收廢棄產品和包裝,直接處置或由專業企業處置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2016)、《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及《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廢礦物油屬于危險廢棄物,處置企業需要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按有關規定進行收集、儲運及處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廢礦物油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廢礦物油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廢潤滑油回收與再生利用技術導則》對此對行業進行規范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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